摘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法律保障方面仍存在《义务教育法》"孤掌难鸣"、基础性教育资源配置不当、司法救济渠道不畅、公众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平等内涵与外延理解的时代局限,政府执法压力不大、动力不足、勇气不够,法律救济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缺少"阳光普照"。为此,我国应加强和改善教育立法,完善义务教育法律体系等,促进义务教育更加均衡发展。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7-20,共4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促进教育公平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7BSH009)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