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没有诸如西方的保安处分制度,但有类似的保安处分措施,可是这些措施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保安处分理论有一元制和二元制之分,保安处分立法形式也各不相同。保安处分制度的建立,应该充分注重立法机构的权威性、体系的统一性与内容的科学性;在我国刑法典中,以专章的形式确立二元制的保安处分制度可以完善我国法制体系,有效预防犯罪,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75-78,共4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