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DNA分析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刑事诉讼对DNA证据的依赖性逐步加大,DNA证据常常作为法庭判决的关键证据。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这个方面的研究和运用还相对落后,这不仅仅表现在技术层面上,更重要的表现在制度层面上,与DNA分析技术的应用快速发展相比,我国的DNA分析技术方面的立法严重滞后。我国不仅要完善相应立法和管理机制,更要在DNA证据采信等环节上建立和完善相应规则,克服对DNA证据的盲目轻信。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91-94,共4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