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自由现金流量与过度投资的关系进行检验的基础上,研究不同的股权结构和股权性质是否能起到制衡的效果,降低自由现金流量的过度投资程度。研究结果显示:高自由现金流量的公司倾向于进行过度投资;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的这种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的代理成本更低,公司过度投资的程度较轻;公司的第一、二大股东分属不同性质时,公司将自由现金流量进行过度投资的可能性更低。
出处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132-134,共3页
Commercial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NCET-08-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