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遗产管理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但在目前我国遗产管理中,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相当突出。笔者从非营利制度视角审视了我国遗产管理中"实然"与"应然"的悖离,并对非营利制度在我国遗产管理中的运用提出了建议。文章认为,遗产管理应该实行非营利制度,遗产保护与利用应是遗产管理的两个方面;遗产的展示与解说要遵从遗产的原真性原则,突出遗产的主题和核心价值;遗产利用中要协调好各利益相关群体的诉求,做好遗产地相关产业安排。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167-170,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