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损失并非因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固有作用所致,是可以进行预防的。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09年第6期134-135,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8jwsk25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