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把部分国家股转为优先股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它是国有经济战略结构调整的需要,是证券市场稳步发展的需要,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需要。优先股的模式设计可以是:1应设置为累积优先股、参加优先股。2保留其在一定条件下的表决权。3限制同一股份公司中优先股的比例。把部分国家股转换成优先股,对实现我国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对建立股份公司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88-91,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