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档案立法是国家为协调档案与公民、档案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一种法律手段,以此来促进档案事业发展,进而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它以法律的形式,代表国家和全体公民对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规范,赋予一部分机构和人员专门从事档案工作的权力,并从国家的角度进行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方面面必要的和相当的投入,以确保立法的要求得以顺利实现。
出处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2001年第3期36-37,共2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for the Departments Directly under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