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是社会福利的重要方面,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天然地与福利问题联系在一起。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实施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两免一补"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是教育福利的重要体现。基于受教育权的生存权和人权特性,为使每一个公民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不能笼统地反对教育福利化,而应构建多元化的教育福利制度,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普遍性教育福利制度,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补缺型教育福利制度,以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社会弱势儿童受教育权利研究”(项目编号:EHA01044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