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沈阳市围产儿死亡原因,为预防决策提供依据。方法:按照《沈阳市围产儿死亡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将2004—2006年围产儿死亡情况进行比较。结果:沈阳市2004—2006年围产儿总数为136 865例,围产儿死亡1292例,3年平均死亡率9.44‰,城市8.41‰,农村10.15‰,死亡率农村高于城市。孕母年龄20—29岁围产儿死亡率最高,单胎高于双胎。出生缺陷为3年死亡顺位的第1位;围产儿死亡与孕周关系近3年无明显变化。结论:沈阳市围产儿3年平均死亡率为9.44‰,分别低于全国(10.27%)、辽宁省(10.78%)2005年围产儿死亡率,但与北京、上海、天津等发达地区相比有一定差距。建立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提高农村妇幼网络建设,农村孕产妇享受基本的妇幼医疗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是有效的干预措施。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9期4134-4136,共3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