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强制到案直接关系到人权保障和追诉效率,历来为世界法治国家所重视。我国现行法没有系统设计刑事强制到案制度,而是将强制到案措施与羁押措施混为一体,造成了侦查办案的实际困难,客观上驱使着侦查人员寻求法律规定以外的到案措施,违法执法。探讨设立刑事强制到案制度的价值基础,分析强制到案制度所应实现的功能目标和应确立的运行原则,构建刑事强制到案制度是实现程序正当、司法公正,提高追诉效率,切实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17-19,共3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