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是职业教育的规律,但没对"工学结合"建立起国家制度并且有力推动它,"工学结合"就没有任何保障;没有国家财力和社会资金作后盾,实施"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就难起动;没有企业萌发社会责任感并承担"工学结合"的使命,"工学结合"仅是一种可能而不可行。必须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立法先行,国家应尽快制定颁布新《职业教育法》,法律条文应明确具体规定企业在"工学结合"教育中的法律义务和职责。
出处
《黎明职业大学学报》
2008年第2期5-8,共4页
Journal of LiMing Vocation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