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爱是一种情感,是个体内在的心理体验,它所体现的是人们内心持有的与所爱对象结合为一体的意愿,包含尊重、给予、沟通、共荣四个基本要素。人们在爱的情感和行为中,尊重他人,乐于奉献,通过沟通和交流,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实现互惠共荣。家庭是以爱为本质的直接的伦理实体。爱的伦理价值就在于它是家庭成员同一性的纽带。爱是家庭伦理的核心原则,它不仅统摄、包含了诸如平等、尊重、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等诸原则,而且拓展出理解、关心、爱护等具体规范。在家庭生活中,基于调节夫妻之间、亲子之间以及己我这三种基本家庭伦理关系,爱表现为两性之爱、亲子之爱和自爱三种形式,它们贯穿于家庭生活的始终,使家庭具有安抚和心理慰藉等情感功能,从而保证了家庭生活的和谐与幸福。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38-41,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