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等8个专业的执业资格制度的文件。并且经考核的专业审定认定了为数不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等六种“师”。同时从1995年开始,国家先后组织了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等5个专业的执业资格的统一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就这样有声有色的开展起来了。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专业技术人员的来信询问这方面的一些政策,迫切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为此,本刊特约作者就我国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政策、以及建立这一制度的有关程序、注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作一简单的介绍,以飨读者。
出处
《中外建筑》
1997年第1期55-56,共2页
Chinese & Overseas Archite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