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研究成果以全国各地均质性为暗含的假设前提,关注产业间以及税种间的税负差异,而地区间税负差异几乎成为主流研究的盲点。我国按产业升级导向设计的现行税制和分税体制具有合理性,但在各地既有产业结构下,加大了地区间财税收入的差异,导致区域间财政经济失衡、各地间税负不公,地区税收和税负错位,从制度上阻碍了地区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本文基于我国三大地区的产业结构,拟破解税制导向的悖论,提出相应的对策。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57-62,共6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4001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05JJD810006)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