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本论》中关于劳资关系的论述,对于处理当今社会的劳资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劳资关系随经济运行的制度环境与企业内部权利结构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现阶段,我国在以农民工为主要劳动供给主体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劳资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农民工的主体性被漠视,其直接表现是利益的异化、组织权力分布失衡、契约不完备和保护弱化。和谐劳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给予农民工以主体性认同,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核心。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46-49,共4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5BJY06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