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为土地征用制度的核心问题。在目前的补偿机制中,主要采用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这种补偿对于失去土地即失去资源禀赋和生存能力的农民来说无济于事。从资源禀赋和交换能力角度入手,转变失地农民的“赤贫”身份,还失地农民在市场环境下的一种自生能力,乃是解决失地农民补偿的根本之策。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28-132,共5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5JJD790083)"长江三角洲地区城乡互动
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