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存款准备金制度不仅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还包括需缴存准备金的金融机构、不同类型存款(资产)的存款准备金率、可以作为存款准备金的资产类型、存款准备金的计提方式、存款准备金是否付息与(付息时)付息利率,以及违反这一制度的相关罚则的确定和调整等,并详细分析了其作用机理,总结提炼其作为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特征,并简要指出这一范畴的提出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工具的发展以及货币政策实践所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39-145,共7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