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肺结核病的诊断和化疗效果考核可涉及细菌学、影像学、病理形态学、免疫学和目前开展的分子生物学等多个领域,按照各自学科自身专用的方法和目的所做出的判断形成了各自的标准,均具有各自特点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要制订一个包括以上各方面内容的肺结核诊断标准或分类标准是不太可能的,实际上往往是根据自身学科的特点来突出各自的重点。1998年修订的我国结核病分类法在2001年正式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196-2001,结核病分类),其主要服务目的是控制我国结核病流行,重点是减少和防止结核分枝杆菌的传播,这就需要将隐藏在人群中的传染源及时发现和诊断,并予以彻底治疗,尽快使其失去传染性。这也是为什么在分类中强调肺结核的诊断应以痰菌检查为主,X线为辅的主要理由。
出处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317-317,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Tuberculosis and Respiratory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