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公布的《中国结核病分类法》在适应我国结核病控制基本国策,指导结核病控制和临床工作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结核病诸多方面的工作获得了效益,无论是防治工作还是临床工作方面,在确诊结核病,治疗结核病及疗效判定的标准化方面达到统一,使卫生部项目和国际贷款项目得以规范的完成。该分类法在实施过程中起到普及并完善了正规的痰抗酸菌检查程序,促进痰检质量的提高,达到疗效判断标准统一的作用。但是,该分类法在应用实施的过程中确实有不足之处,也存在着不能适应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大力度的需要,在此,笔者反映一下部分临床医生的意见。
出处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314-31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Tuberculosis and Respiratory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