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国内十二地区精神疾病流调协作组制定的调查程序和方法,对我市精神疾病进行了流行学抽样调查,并重点对精神分裂症残疾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4.7‰,残疾患病率为3.55‰,其中男性为4.39‰,女性为2.69‰。男女之间无明显差异(X^2=2.14,P>0.05),精神分裂症致残率为75.50%。残疾与婚姻、经济状况及家庭和睦情况有明显的关系,提出了今后精神分裂症残疾康复的措施。
出处
《山东精神医学》
1996年第1期7-9,共3页
Shangdong Archives of Psychi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