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采用国家统计局的农村住户调查和世界银行的专项村级调查数据,通过分析贫困村确定的准确性、决定因素以及贫困人口的覆盖率来评价中国农村扶贫计划中村级瞄准的效率。研究结果表明,尽管越是低收入组的村被确定为贫困村的可能性越大,但贫困村覆盖不完全和非贫困村被定为贫困村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总体而言,以收入为标准和在精确瞄准状态下应该被确定为贫困村的村中有48%的村没有被瞄准。确定贫困村的主要决定因素是收入水平、贫困发生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的可获得性以及偏远程度等,这与中央政府确定贫困村的原则和推荐方案是一致的。2001年,有59%的极端贫困人口居住在贫困村内,但这一比重在2004年下降到51%。与其他地区和非贫困县相比,西部地区和贫困县确定的贫困村覆盖了更高比例的贫困人口。总体上看,由于东部和中部地区以及非贫困县更大的瞄准错误,村级瞄准并没有比县级瞄准覆盖更多的贫困人口。中国政府扶贫部门需要在非西部地区和非贫困县改善贫困瞄准方式和提高扶贫机构的能力,提高瞄准的准确性和效率。
出处
《管理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56-64,共9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