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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历州县不拟台省”选官原则在唐代的实施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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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历州县不拟台省”是唐代选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的提出为解决唐代地方官素质低下、促进内外官流动及进一步提高中央官决策能力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尤其是当内外官流动滞碍导致官僚群体升迁机会不平等,进而破坏了官僚帝国体制中选官制度所要求的公平原则的时候,这一制度的提出和落实就显得格外重要。但是在唐代的不同时期,这个原则推行的着重点与实施程度是不一样的。由于它的实施对解决官僚群体流动不畅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为此后宋代复合型官僚士大夫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而探究其发展变迁过程是考察唐宋间官僚形态变化的重要步骤。
作者 王湛
机构地区 中国国家博物馆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93-97,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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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1

  • 1刘后滨.《隋唐选官制度的发展变化》,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06页,第219-220页.
  • 2《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76页.
  • 3《唐会要》卷六八《刺史上》,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99页,第1200页.
  • 4张九龄.《曲江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21页.
  • 5《册府元龟》卷六三五《铨选部·考课一》,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第7621页.
  • 6《册府元龟》卷六九《帝王部·审官》,第778页,第781页.
  • 7《唐会要》卷六八《刺史上》,系开元六年,第1200页,文字略简.
  • 8《唐会要》卷六八《刺史上》,系"六月"之误,待考.
  • 9《册府元龟》卷八八《帝王部·赦宥七》,广德二年二月敕,第1050页.
  • 10.《唐会要》卷六九《县令》[M].,宪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四月敕..

共引文献6

同被引文献153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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