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水权解决水问题、建设节水型社会关键是建立水权市场,水权的分散化是建立水权市场的基础,公有水权转让交易的仅是水资源的使用权,由此建立的水权制度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严峻的水问题。理论和实践证明水权具有多维性、具体性,由此决定水权具有可交易性,不仅公有水资源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公有水资源的所有权也可以转让。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6年第5期109-110,共2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