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集体行动的困境和公共事物的悲剧,新制度主义者提出了自主组织理论,即个体与个体之间能够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自愿组织起来,采取集体行动,进行自主治理。以信任、互惠规范和参与网络等形式存在的社会资本把微观层次的个体行为与宏观层次的集体选择结合在一起,以合作互利为分析前提,达到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和谐、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能够很好地解决集体行动所面临的问题,即搭便车、承诺的兑现以及对个人遵守规则的监督等。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11-16,共6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