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从组织经济学角度解释日本企业的治理结构。日本企业在资本要素方面以相互持股和主银行制为特征;在劳动要素方面实行终生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企业别工会;在企业间关系方面有企业集团和企业序列。在互为委托人的同时又互为代理人的情况下,相互持股和主银行制更成功地解除了委托代理的困境;从交易成本和资产专用性角度看,劳资双方的长期契约有利于大大减少交易成本,有利于对人力要素的深度开发;横向的企业集团“互换人质”使得企业内部监督有力,纵向的企业系列使得大企业把中小企业纳入分工体系,提高了资产专用性,节约了交易成本。
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06年第5期38-42,共5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