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首先介绍了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整体概况。在介绍整体概况的基础上,文章从基础法律课程结构和比重、课程的开设顺序、高年级课程的专业化、比较法课程的增设、实务性课程的比重、法律英语的开设方式等六个方面来比较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课程设置差异。在比较差异之后,文章第三部分提出了大陆地区借鉴台湾地区课程设置的具体的措施。考虑到师资力量对课程设置发挥实效的影响,文章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师资不足和素质不高的两点建议。
出处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35-40,共6页
Journal of Shaoy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