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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我国民法典体系中的时效制度——兼论消灭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关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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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仅规定诉讼时效,而没有规定取得时效。随着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维护交易安全,保证财产秩序等方面,越来越突显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取得时效制度的建构成为专家们讨论的热点之一。本文拟从时效制度入手,分别论述诉讼时效制度与取得时效制度,并以取得时效制度为重点,以期构筑起我国民法典体系中的时效制度。
作者 林厉军 张军
出处 《前沿》 2006年第2期141-144,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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