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56例精神发育迟滞患者被奸污的司法精神鉴定案例进行分析。鉴定结论,诊断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10例(17.9%),中度和重度者各22例(39.3%),极重度2例(3.5%)。56例中,评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者51例(91.1%),部分性自我防卫能力者5例(8.9%)。作者对性自我防卫能力的概念及其评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认为中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者可评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轻度者可评定为部分或者完全性自我防卫能力。
出处
《华西医学》
CAS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25-27,共3页
West China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