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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 被引量:4

Study on the Reform of China law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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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社会分工日趋细化,我国法学教育应该建立在高起点、高层次、正规化的基础之上。法学教育应该是职业教育和精英教育,应当明确法律职业教育是大学本科后教育,即从非法学本科专业的毕业生中经过选拔,挑选适合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再进行法律职业培养的教育。
作者 郭泽强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5年第6期120-123,共4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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