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肿瘤化疗药物的神经毒性可损伤神经系统任何部位,引起脑病、脊髓病、颅神经病、周围神经病、肌病和卒中样综合征等.这些损害有的由化疗药物对神经系统的直接毒性作用引起,有的则与药物诱发代谢紊乱及血凝机制障碍有关.药物大剂量使用和多种药物联合运用时,其神经毒性增加.鞘内、颈动脉内或颅内肿瘤内给药,化疗合并放疗、免疫疗法或渗透性血脑屏障开放疗法,均可增加药物的神经毒性.发生不严重的周围神经系统毒性时,尚可坚持治疗.出现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毒性者,若属可逆性的,常需减量或停药;若为不可逆性的,则一定要停药.本文就常用的和某些新的化疗药物的神经毒性综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