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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职学校学生可辅修第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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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教委在近日制定的上海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实施办法中规定,在读中职学校的优秀学生经批准可辅修第二专业,经考核可获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办法规定,对学有余力、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学习一个专业的同时或之后,经学校批准可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根据学分互换原则,第二专业与第一专业之间相近课程的学分可以互换,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79-79,共1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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