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事 ,是引用古事、古语含蓄地表达思想感情、证明自己观点正确性的修辞方法和论证方法。它出现在散文尤其是论说文中乃势所必然 ,出现在辞赋、骈文乃至诗歌中也很自然。不过诗以“吟咏性情”为主 ,故事太多 ,反而会滞碍“性情”的传达和理解 ,所以自晋宋起 ,中国诗论中围绕诗、词、曲能否用事和怎样用事展开了四次大讨论 ,从审美接受出发 ,总结出“僻事实用”、“隐事明使” ;“熟事虚用”、“明事隐使” ;“我来使事”、“勿为事使” ;“水中着盐 ,不露痕迹”等用事规律 ,至今仍有参考、借鉴意义。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4年第6期179-186,共8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