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的简易程序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司法解释确立的普通程序简易审,以及地方司法改革中确立的刑事二审简易程序。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了重构我国简易程序的设想。目前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应当吸收普通程序简易审的合理内容,在此基础上构建一审和二审简易程序,并增设直接量刑程序。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79-88,共10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本文为笔者参加的由龙宗智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个性完善>(项目号为DOBFX02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