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是具有高度抽象性、形式性的概念,难于用通常的方法来定义。正义具有普遍性、统一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历时性、向善性等多种特性。正义也不同于公正:公正、公平讲的是“应得”,是“等利害相交换”,而正义是以“善”为基础的,包含更高的道义原则。正义是国家产生的根据,靠国家等公共组织来维持,世界的正义需要公正的国际组织来维护。从自由、平等、正义三者的关系来看,正义是自由和平等相互关系的调节者。不同国家的人民对自由和平等具有不同的选择,说明正义观是因不同的国情和文化而相异的。归根结底,正义是为实现人类的自由服务的。
出处
《探索》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60-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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