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中叶以来,晋商在商号、票号中盛行着一种股俸制。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晋商的资本集中和改善经营管理,均起了一定作用。本文试就这一制度的内容、由来、作用作一探讨。 晋商的股俸,又称股分。股俸有正本、副本之分和银股、身股之别。所谓正本,即财东的合约投资,每股几千银两到一万银两不等,可按股分红,但无股息;副本,又称护本,是财东除正本外又存放商号或票号的资本,只得利息,不参加分红,也不能随意抽取。所谓银股,即财东投入商号或票号的资本;身股又称顶生意,即不出资本而以人力顶一定数量的股俸,按股额参加分红。清人徐珂说:“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39-43,共5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