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隋唐五代宋初,私社盛行;这个时期,也是中国佛教寺院的兴盛时期。研究二者的关系,不论对了解私社的历史,还是对佛教史,都有重要意义。隋唐五代宋初的私社,大体有两种类型,一类主要从事佛教活动,一类主要从事经济和生活的互助活动,有些社则兼具上述两类社的职能。本文拟对主要从事佛教活动的社与寺院的关系略作探讨。佛教结社由出家的和在家的佛教信徒组成,这种宗教团体始于东晋南北朝时期。它起初并不以社为名,通常称为邑、邑义、邑会、法义等。入唐以后,“社”、“邑”已无严格区分,一些从事佛教活动的邑义也常以社为名,也有一些仍称为邑、邑义、邑会。为了便于叙述,我们把这些名异实同的宗教团体统称为佛社。
出处
《敦煌学辑刊》
1990年第1期16-23,50,共9页
Journal of Dunhua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