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计算机犯罪是伴随计算机的发明和应用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类型 ,与传统型犯罪差别甚大。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高科技的智能犯罪 ,人们对它的认识或多或少会有一定的局限 ,同时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在不断扩展计算机犯罪的内涵和外延 ,使人们一时无法用静态的语言准确描述动态的计算机犯罪。该文从刑法学的角度 ,结合自身从事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的实际经验 ,对计算机犯罪概念进行研究 ,重在提出自己见解 ,认为“惟一性”和“同时性”是计算机犯罪的基本特征 ,以期有利于探索遏制计算机犯罪的途径。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3年第3期256-258,共3页
Supplement to the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