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管理是信托制度的核心,信托管理失效是目前我国信托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融入信托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规则之中,主张保障信托资产实质价值、明确风险的不确定性、确定成本收益衡量法、提倡多样化投资策略等,为完善信托管理规范注入全新的金融理论。受托人职权规范是信托的支柱,受益人权益保障是信托的根基。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融入信托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规则之中,改变了以往通过限制受托人投资权以保障受益人权益的方式,提出了通过保障受托人投资权、明确受托人投资责任的方式来保障受益人权益,这是目前理论和实践证明可行的规范信托管理、保障受益人权益的最佳方式。
出处
《民商法论丛》
2022年第1期100-128,共29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