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暴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至我国其他地区,境外多个国家与地区亦发现感染人群[1]。2020-01-20,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健委)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和检疫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检疫传染病管理[2]。
出处
《社区医学杂志》
CAS
2021年第7期455-457,共3页
Journal Of Community Medicine
基金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科建设计划任务(PWZqt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