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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China’s Civil Law Codific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ivil Law Scholarship
1
作者 Wang Liming Wang Jian 《Contemporary Social Sciences》 2020年第3期99-119,共21页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civil law scholarship and 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law are closely related and of promotional function to each other.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law can promote the systema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civil law scholarship and 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law are closely related and of promotional function to each other.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law can promote the systematization of civil law scholarship,perfection of the value system,development and modernization of civil law studies,and the systematization of legal hermeneutics.The subjectivity of China’s civil law scholarship,i.e.,the notions of problem-orientation,nativeness,practice,the times and innovations,can be improved during China’s civil law codification.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law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 theoretical system of civil law scholarship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including the development of diversified elements such as values,content,system,hermeneutics and methods of civil law.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he codification of civil law the system of the civil law scholarship the value system SUBJE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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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一种值得反思的进路——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切入点
2
作者 左卫民 周乃兴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70-77,共8页
以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为重要契机的法典化进路值得反思。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可能存在局限,形式全面性、实践操作性、充分科学性以及实质创新性等预期目标很可能在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无法充分体现,而只能有限达至。我国立法长期与实践... 以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为重要契机的法典化进路值得反思。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可能存在局限,形式全面性、实践操作性、充分科学性以及实质创新性等预期目标很可能在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无法充分体现,而只能有限达至。我国立法长期与实践保持着互动,实际上实行着一种“1+N”的简约化立法取向。法典化所体现的整体主义思路与之有所抵牾,也未必契合世界潮流,其设想的圆满认知、规范实践具有难度。与此相应,分散主义的立法路径在当下和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然值得肯定。法律修改应当重视本土司法经验与立法技术的历史延续,遵循演进规律,培育制度发展的增量空间。同时,应秉持有限与多元的原则,在国家主导的立法之下,有条件地允许司法机关享有一定的规范解释权与裁量权,从而开展一种微观化、技术型与实践性的法律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化 整体主义 分散主义 简约化 刑事诉讼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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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进路:体例、逻辑与技术
3
作者 郭志媛 丁鼎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74-86,共13页
第四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入法提供了历史契机,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构建反过来又会促进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进程。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和外部法律风险的增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应当以何种体例、逻辑和技术入法成为亟... 第四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入法提供了历史契机,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构建反过来又会促进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进程。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和外部法律风险的增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应当以何种体例、逻辑和技术入法成为亟须回答的问题。在立法体例上,以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域为参照,以程序特别理论和特别程序理论为支撑,应采取附随集中型下的独立成编模式;在逻辑机理上,应弥合我国现行立法与国际标准的脱节、消除刑事诉讼法与法外规范的龃龉、协调刑事诉讼法内部前后文的关系;在立法技术上,应采用纳入多元主体、适用联动修改、明确授权性条款具体内容、设置周延性规范留白地带的立法结构技术和立法语言技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典化 特别程序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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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理论视域下教育惩戒制度的法典化路径
4
作者 曾亚梅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79-89,共11页
传统教育惩戒制度囿于主体视角的局限性,面临教育主体权责边界模糊、学生权益保障不足及规范体系分散化等治理困境,难以适应教育法法典化时代对系统性制度建构的需求。基于法律关系理论重构教育惩戒制度,可以突破主体视角桎梏,将教育惩... 传统教育惩戒制度囿于主体视角的局限性,面临教育主体权责边界模糊、学生权益保障不足及规范体系分散化等治理困境,难以适应教育法法典化时代对系统性制度建构的需求。基于法律关系理论重构教育惩戒制度,可以突破主体视角桎梏,将教育惩戒措施划分为教育措施与惩戒措施,实现分类精准化与规范差异化。教育法典编纂背景下,教育惩戒制度应借助“总则统摄、分则细化”的双层规范模式实现法典化表达:总则通过“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界定教育惩戒的概念、原则及设定框架,授权行政部门细化实施规则;分则结合学段特征与行为性质,差异化设定教育惩戒措施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及救济途径,构建纵向贯通学段、横向覆盖主体的规范体系。法律关系视角为教育惩戒制度法典化提供了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通过分层规范技术强化制度理性,推动形成法治化、系统化的教育惩戒法律体系,实现教育秩序维护与学生权益保障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惩戒 教育法典 教育法律关系 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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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中的“提取公因式”技术及其运用
5
作者 金玲慧 祝捷 《长白学刊》 2026年第1期68-81,共14页
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已进入从宏观证成转向机制探索的阶段,条文异构、逻辑松散与体系衔接不足等结构性问题亟需以可操作的技术路径加以回应。本研究引入“提取公因式”技术作为制度整合与结构重构的工具,在分析其适用优势、适配难点... 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已进入从宏观证成转向机制探索的阶段,条文异构、逻辑松散与体系衔接不足等结构性问题亟需以可操作的技术路径加以回应。本研究引入“提取公因式”技术作为制度整合与结构重构的工具,在分析其适用优势、适配难点与边界条件的基础上,构建“条文识别—因子筛选—规则抽象”的提取路径,系统提炼出“组织体系、组织主体、组织活动”三个具有统摄力的公因式,并论证其在法典化条文中的嵌入方式与展开逻辑。研究表明,该技术能够为总则配置与条文展开提供可复用的一致性模板,推动制度识别、体系整合与条文建构形成闭环,从而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准备阶段提供一种可检验、可推广的技术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的组织法规制度 党内法规制度法典化 “提取公因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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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视域下应对气候变化“入典”的逻辑证立与规范优化
6
作者 叶榅平 赖德斌 《晓庄学院社会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39-48,共10页
对于气候变化的立法模式,学界存在专门立法与协同立法两种态度,但当前立法实践却倾向在生态环境法典中,采取专章立法的独特形式。差异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专门性立法论遵循还原主义范式、协同性立法论秉持功能主义取向,以致两类立法模... 对于气候变化的立法模式,学界存在专门立法与协同立法两种态度,但当前立法实践却倾向在生态环境法典中,采取专章立法的独特形式。差异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专门性立法论遵循还原主义范式、协同性立法论秉持功能主义取向,以致两类立法模式分别存在体系不足或逻辑失洽的局限。在结构主义视域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典化路径兼具规则创设与体系整合的双重结构价值,能够充分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化目标。但是《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以集中表达兼容分散嵌入的复合形式构建应对气候变化规范体系,面临专章内部规范张力与体系纵向协同阻滞的双重结构困境。因应于此,需要优化应对气候变化章节结构,根据现行制度的完备性差异分别采取整体吸纳、审慎甄别、空间预留、谦抑保持的立法处理技术;相应调整法典整体结构,在宏观层面将应对气候变化内嵌为价值追求目标,在中观层面型构塑造内部联动的法典体系,在微观层面对新增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具体制度进行适应性更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对气候变化 生态环境法典 结构主义 法典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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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的性质辨析:完备性、体系性或双重基本性
7
作者 姚禹辉 《南大法学》 2026年第1期85-105,共21页
法典必然不同于单行法等非法典形式的制定法,但法典何以不同,既有研究缺乏适当的说明。传统理论认为,法典是针对特定法律领域进行的具有完备性和体系性的特殊立法,但由于完备性和体系性只是形式性要求,而任何“认真”的立法都可以努力... 法典必然不同于单行法等非法典形式的制定法,但法典何以不同,既有研究缺乏适当的说明。传统理论认为,法典是针对特定法律领域进行的具有完备性和体系性的特殊立法,但由于完备性和体系性只是形式性要求,而任何“认真”的立法都可以努力达成本领域内的完备和体系,这迫使法典沦为修辞,并造成所有法律文件都能是法典的宽泛结论。法典若要成为具备独特价值的法律概念,不能仅从法律文件的角度予以理解,而必须介入对法律领域的讨论。法典所针对的法律领域是基本性而非派生性的法律领域,同时法典是基本性而非派生性的法律文件。这种“双重基本性”可分别从社会结构对法律的内容塑造以及法典自身的化约功能予以证成。相较于“完备性”与“体系性”,“双重基本性”是对于法典更佳的理解,并能澄清有关法典的许多困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 法律领域 完备性 体系性 双重基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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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背景下我国公共卫生法的立法统合:进路选择与体系表达
8
作者 朱文辉 《医学与法学》 2026年第1期39-47,共9页
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分散立法模式使得公共卫生法存在局部结构失衡、协调失灵的弊端,制约了公共卫生法治水平的提升,有必要以体系化的立法统合完善之。法典化的立法统合形式与公共卫生法的回应性、开放性存在理论上的背反,故公共卫生法... 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分散立法模式使得公共卫生法存在局部结构失衡、协调失灵的弊端,制约了公共卫生法治水平的提升,有必要以体系化的立法统合完善之。法典化的立法统合形式与公共卫生法的回应性、开放性存在理论上的背反,故公共卫生法的立法统合进路应吸收法典化所内含的体系化要求,并规避法典的封闭性和滞后性,同时吸收分散立法的实践导向和回应功能,克服体系化方法缺失所可能引发的立法矛盾和冲突,寻求并秉持一种渐进式和开放性的体系化进路;在体系表达上,公共卫生法应通过科学且明确的范畴促使其规范在实质上保持价值取向一致,并在形式上与不同效力层级的规范合理衔接,最终形成以公共卫生法总则为核心的单核多级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卫生法 分散立法 立法统合 法典化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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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适度法典化”再造——基于系统观念的启示
9
作者 许政敏 李莉娜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104-112,共9页
系统观念是引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要原则。基于系统观念,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适度法典化”再造,应在“整体论”与“系统构造原理”指引下,明确生态环境法典的“领域型法典”深层次性质,即在“领域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其“行政立法... 系统观念是引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要原则。基于系统观念,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适度法典化”再造,应在“整体论”与“系统构造原理”指引下,明确生态环境法典的“领域型法典”深层次性质,即在“领域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其“行政立法领域”性质,从而确立法典编纂的中心目标应聚焦于生态环境行政领域,而非“诸法合体”。在系统运用编纂方法上,应明确“适度法典化”的“适度性”界限与程度,为完善法典编纂提供可操作性指导。在系统设计体例架构上,应在“适度性”上框定法典的架构范围及其法典化内容,适度提高法典的体系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适度法典化” 系统观念 行政立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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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与依法治教的三维转向
10
作者 魏文松 《中国教育学刊》 2026年第2期76-82,共7页
教育法典编纂作为新时代教育立法的重要任务,不仅意味着教育法的体系化与法典化,同时将对法律实施产生联动效应。教育法典编纂与依法治教的时代命题是要实现教育领域的良法善治,前者旨在塑造“良法”体系,后者强调促成“善治”格局。在... 教育法典编纂作为新时代教育立法的重要任务,不仅意味着教育法的体系化与法典化,同时将对法律实施产生联动效应。教育法典编纂与依法治教的时代命题是要实现教育领域的良法善治,前者旨在塑造“良法”体系,后者强调促成“善治”格局。在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进程中,伴随着教育法典编纂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准确认知和妥善处理依法治教在“法”“治”“教”三个维度面临的转向问题。我国教育立法正在实现从“诸法并行”向“法典统合”的过渡,依法治教需要应对“法”在形式与实质双重层面发生的变化。我国教育治理也在经历从“多元共治”向“厉行法治”的转变,依法治教需要协调“治”在方式与行为上发生的变化。我国教育结构将逐步实现从“分阶教育”向“终身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依法治教需要回应“教”在对象与内容上发生的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强国建设 教育法典编纂 依法治教 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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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及贡献
11
作者 白晓航 《国际法研究》 2026年第1期68-84,共17页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旨在编纂和逐渐发展国际法的联合国大会附属机构,是制定国际规则的重要平台,在“国际造法”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作为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多年来始终全面、深度参与国际法委...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旨在编纂和逐渐发展国际法的联合国大会附属机构,是制定国际规则的重要平台,在“国际造法”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作为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多年来始终全面、深度参与国际法委员会工作,以切实行动促进国际法治,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早在国际联盟时期,中国通过委派国际法专家出任国际法逐渐编纂专家委员会的委员,参与讨论和决策,为国际法早期的法典化进程作出实质性贡献。在《联合国宪章》草案谈判时,中国代表开创性地提出赋予联合国大会编纂和逐渐发展国际法的职责,并就联合国大会更好地履行发展国际法职责作出建议,积极倡导设立国际法委员会。中国自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先后提名了多位杰出法学家参选并出任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中国籍委员以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和扎实优秀的专业素养履职尽责,推动该委员会的研究成果更趋公平合理。近年来,中国通过在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发表政府评论、提交书面意见等方式持续为国际法委员会的研究工作注入中国视角、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在积极参与、引领国际规则制定的同时,也助力国际法委员会以更加务实、高效的方式开展工作,为推动国际法的编纂和逐渐发展、促进国际法治贡献建设性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委员会 国际法的编纂 逐渐发展国际法 中国贡献 国际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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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法规编纂的性质和条件——兼论党内法规法典化编纂的基本思路 被引量:2
12
作者 秦前红 刘韵笛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4-23,共10页
党内法规编纂有别于党内法规法典化,是指对彼此间呈高关联性、整体上可再体系化的若干现行党内法规加以研究,根据集成原则和现实需要施以增删纂修,以消解既存党内法规规范中的阙漏和冲突,最终按照一定逻辑理路和体例结构编制一部较前更... 党内法规编纂有别于党内法规法典化,是指对彼此间呈高关联性、整体上可再体系化的若干现行党内法规加以研究,根据集成原则和现实需要施以增删纂修,以消解既存党内法规规范中的阙漏和冲突,最终按照一定逻辑理路和体例结构编制一部较前更为系统化的新党内法规的活动。在性质和功能上,党内法规编纂是党内法规制定的下位概念,是党内法规汇编的实质升级,是党内法规法典化的重要但非唯一途径。启动和实施党内法规编纂应有计划、按步骤进行,须满足认知、制度、技术等主客观条件。直面“如何推进党内法规法典化编纂”的时代课题,须遵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般规律,树立科学的党内法规“法典观”,把准党内法规法典化发展进程,以居中式法典化为基础模式、以党内法规清理为前端环节、以党的组织法规为探索对象、以民法典编纂为经验参考,稳步开展党内法规法典化编纂预备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编纂 法典化 再体系化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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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教育法典化: 理念、价值、逻辑与思路 被引量:2
13
作者 李洁 《远程教育杂志》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06-112,共7页
终身教育法典化既指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的教育法典编纂逻辑,亦指教育法典编纂过程中遵循一定的立法技术纳入终身教育相关内容。终身教育法典化可助力:推进教育法治治理,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 终身教育法典化既指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的教育法典编纂逻辑,亦指教育法典编纂过程中遵循一定的立法技术纳入终身教育相关内容。终身教育法典化可助力:推进教育法治治理,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变革,建设教育强国。终身教育法典化的编纂逻辑包括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立法宗旨、以终身学习权利法典为价值定位、以公民终身学习的实现为逻辑主线、以公民终身学习与受教育权保障为逻辑起点。终身教育法典化之总体思路为:依据编纂逻辑,总则篇目的条款嵌入公民终身学习与受教育权保障,并以该权利为核心构建教育法典权利体系;分则篇结构以“学校—家庭—社会”为布局展开内容构造,其最紧迫的筹备工作之一是出台终身教育单行法助力构建社会教育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化 终身教育法典化 编纂逻辑 终身教育立法 社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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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法典化的可行性思考 被引量:4
14
作者 侯东德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38-152,共15页
人工智能法采取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我国人工智能国际治理话语权具有重要的意义。诚然,人工智能法法典化面临技术变动性与法典稳定性、技术不确定性与法典确定性的冲突以及整合... 人工智能法采取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我国人工智能国际治理话语权具有重要的意义。诚然,人工智能法法典化面临技术变动性与法典稳定性、技术不确定性与法典确定性的冲突以及整合现有法律规范困难等诸多挑战。对此,可秉持前瞻性和动态性的立法理念、灵活性与预见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多措并举整合现有法律规范等积极加以应对。推进人工智能法典编撰,宜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立法哲学理念,准确将其定位于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法、人工智能安全法、权利保障法,遵循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保障人工智能安全、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逻辑主线,同时采取“两步走”的立法步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法 法典化 可行性 人工智能法典编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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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视域中的生态保护修复及规范建构 被引量:3
15
作者 陈海嵩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4-24,共11页
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措施,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面临着矿山修复治理不达标、虚假修复、湿地修复滞后、人工防护林退化等突出问题,需要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加以专门考虑和妥善规范。目前,我国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措施,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面临着矿山修复治理不达标、虚假修复、湿地修复滞后、人工防护林退化等突出问题,需要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加以专门考虑和妥善规范。目前,我国生态保护修复中存在不同主管部门职责的交叉重叠问题,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工作推进机制不畅,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中的中央—地方财权分配问题需要理清。对此,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应立足于现有法律依据和生态保护修复实践,根据立法论的要求,以“生态保护修复的总体职责+分领域生态保护修复要求”的思路形成体系化的制度构造,包括:主管部门在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以及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组织实施、动态监测、监督检查、项目验收、效果评估上的职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上的主要职责,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在森林、草原、湿地、海洋、河湖、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上的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生态保护修复 政府职责 立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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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典化的理想图景、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2
16
作者 王立峰 夏清明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52-61,共10页
党内法规法典化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为此,党内法规法典化应当具备充分的法典化条件和坚实的法典化基础。党内法规法典是党内法规制度的结晶,因此,理想之典应当形体完备且实质良善。形体... 党内法规法典化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为此,党内法规法典化应当具备充分的法典化条件和坚实的法典化基础。党内法规法典是党内法规制度的结晶,因此,理想之典应当形体完备且实质良善。形体完备的法典在规范内容上是完整的、在体态上是简洁轻盈的、在语言表达上是通俗易懂的;实质良善的法典应当是能够善治的,并且具有中国特色,能够彰显中国气质的法典。但理想之典与现实之间存有差距,党内法规法典化虽有一定基础和有利条件,却依然面临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困境、党内法规法典化的模式选择之困、解法典化的冲击等困境。在此背景下,党内法规法典化需要平衡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比较理想的策略是,在推进党内法规法典化的过程中不应步子过大,应当放缓法典化进程,先制定“域法典”,尽快实现“一领域一规”,并率先实现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党的组织法规法典 法典化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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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法典化中的托育服务:规范逻辑与基本路径 被引量:5
17
作者 张力 周依 《医学与法学》 2025年第1期1-7,共7页
托育服务法律规范是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价值是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权。我国现行托育服务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在编纂卫生健康法典时,可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通过“法典+单行法”结构建立托育服务规范体系。在卫生健... 托育服务法律规范是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价值是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权。我国现行托育服务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在编纂卫生健康法典时,可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通过“法典+单行法”结构建立托育服务规范体系。在卫生健康法典中规定托育服务规范的制度目标与价值选择,在相应单行法中规定托育服务的具体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化 托育服务 公共卫生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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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背景下环境法与税法的关系协调 被引量:6
18
作者 秦天宝 王波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5年第1期47-61,共15页
生态税具有环境法和税法双重属性。现行以税法为主导的规范安排难以回应法典化背景下厘清环境法与税法关系的现实需求。本质上,环境法为税法确定规制目标,税法为环境法提供规制工具。相较税法,环境法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更具体系性,生态税... 生态税具有环境法和税法双重属性。现行以税法为主导的规范安排难以回应法典化背景下厘清环境法与税法关系的现实需求。本质上,环境法为税法确定规制目标,税法为环境法提供规制工具。相较税法,环境法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更具体系性,生态税相关制度设计需要以环境法的相关理念规则为准绳。体系分工上,税法应注重发挥其专业性,环境法则应在税制设计、功能定位,以及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等方面超越税法局限性。借助法典编纂契机,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明确生态税的具体适用,并勾勒生态税的宏观框架,以此促进环境法与税法的关系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 税法 法典编纂 生态税 法际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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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健康法典编纂的总体构想与五分路径 被引量:4
19
作者 李润生 刘恩赐 《医学与法学》 2025年第3期14-22,共9页
编纂卫生健康法典应当成为我国卫生健康立法的重点工作,通过一次性立法与阶段性立法相结合,优先处理重点领域并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合理设计准用性规则以加强法律适用的衔接,形成中国制度特色的卫生健康法典。同时,卫生健康法典编纂应采... 编纂卫生健康法典应当成为我国卫生健康立法的重点工作,通过一次性立法与阶段性立法相结合,优先处理重点领域并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合理设计准用性规则以加强法律适用的衔接,形成中国制度特色的卫生健康法典。同时,卫生健康法典编纂应采取“一总+五分”的立法体例:“一总”即总则,“五分”指医事法、药事法、公共卫生法、卫生健康保障法与生命伦理法五个分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生健康法典 法国公共卫生法 法典化 体例构想 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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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典化探析——兼论“探索推进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 被引量:1
20
作者 王伟国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5年第3期107-121,共15页
近年来,随着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如期形成、国家立法中民法典成功编纂并在更广领域推进法典化,党内法规法典化问题也成为研讨热点。对于党内法规能否法典化的问题,总体上存在赞成与不赞成两类看法,赞成的又包括认为条件已经成熟与认... 近年来,随着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如期形成、国家立法中民法典成功编纂并在更广领域推进法典化,党内法规法典化问题也成为研讨热点。对于党内法规能否法典化的问题,总体上存在赞成与不赞成两类看法,赞成的又包括认为条件已经成熟与认为当前条件尚不具备两种不同观点。《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作出“探索推进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的部署要求,标志着党内法规法典化问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也有力回应了关于党内法规能否法典化的争议。贯彻落实好相关部署要求,一方面,要正确把握好党内法规法典化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包括党内法规法典化与体系化的关系,党内法规法典大、中、小规模的关系,法典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关系以及党内法规板块、文本与规范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深刻把握部署要求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确定基本思路,包括健全党内法规法典化的相关制度,建立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法典化工作专班和专门机制,系统梳理现有组织法规规范,并以先行制定党的组织体系法典作为切入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体系化 党内法规法典化 党的组织法规 党的组织法规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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