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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中的敬老表达及其当代思考
1
作者 王立民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6年第1期1-12,共12页
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视域考察唐律中的敬老表达,可以发现,唐律在思想、原则、制度方面都有与敬老相关的丰富内容。唐律中的敬老表达还对唐朝以后的中国古代主要律典产生深刻影响,成为后者的组成要素。为了传承发展好中华优秀... 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视域考察唐律中的敬老表达,可以发现,唐律在思想、原则、制度方面都有与敬老相关的丰富内容。唐律中的敬老表达还对唐朝以后的中国古代主要律典产生深刻影响,成为后者的组成要素。为了传承发展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敬老法律文化,需要深入发掘唐律敬老表达的时代化意义与启示。就此而言,唐律中的敬老表达是一种刑法化的表达;唐律中的敬老表达对于当代推进“老有所养”具有借鉴意义;传承唐律敬老表达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唐律 敬老表达 老有所养 中国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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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的唐僧隐喻与食色密码
2
作者 刘士义 李燕妮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2期179-184,216,共7页
《西游记》中的饮食与情色叙写不仅是推动故事发展的重要资源,亦是作者特意安排的“长生”法门,并寄托了作者伦理救世之密码。《西游记》的食色密码与唐僧的形象塑造有着直接的关系。吴承恩利用食色书写在小说中编织了一个巨大的交际网... 《西游记》中的饮食与情色叙写不仅是推动故事发展的重要资源,亦是作者特意安排的“长生”法门,并寄托了作者伦理救世之密码。《西游记》的食色密码与唐僧的形象塑造有着直接的关系。吴承恩利用食色书写在小说中编织了一个巨大的交际网。世间妖怪或希冀长生而贪图唐僧之肉体,或垂涎其美色以摄取唐僧之元阳。如此一来,唐僧西天取经之过程实兼双重意义:其一,以妖怪之食色欲求来考验唐僧西行取经之真心与行为;其二,将唐僧化身为长生食色之果,进而求证众生解脱之路。唐僧的形象塑造既承担着故事情节发展之重任,又揭示了芸芸众生脱离食色欲望的法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游记》 食色密码 唐僧 长生 伦理救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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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动物禁屠法律制度及其适用
3
作者 苏达 高利红 《新文科教育研究》 2025年第1期48-70,142,共24页
唐代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混同,动物作为道德关怀对象亦被纳入法律规则体系内,动物禁屠制度是道德制度化的表现形式。除诏令之外,动物禁屠法律形式还表现为《唐律疏议》中严格禁屠的刑责规定。禁屠内容可以分为畜牧动物禁屠与野生动物禁... 唐代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混同,动物作为道德关怀对象亦被纳入法律规则体系内,动物禁屠制度是道德制度化的表现形式。除诏令之外,动物禁屠法律形式还表现为《唐律疏议》中严格禁屠的刑责规定。禁屠内容可以分为畜牧动物禁屠与野生动物禁屠法律制度。除工具效用、功利主义的考量外,唐代动物禁屠法律制度还包含对动物的生命关怀与感恩主义的法律价值,承认动物的情感感知能力,建立对动物的直接道德义务。此则回应了破解今日中国动物相关保护立法“人类中心主义”法治意识形态的需求,能够重焕中华法系追求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法律内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物保护 禁屠 《唐律疏议》 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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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周官》”:《唐六典》尚书六部职官的叙述策略
4
作者 李淋栋 《史学月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6-27,共12页
《唐六典》的编纂宗旨是取法《周礼》,所谓“法以《周官》,作为唐典”。全书对《周礼》的效法体现在多个方面,职官沿革的小字注文是其中重要内容。《唐六典》职官沿革注文的编纂通例是从官员职掌出发,按照职官与职任的对应关系进行制度... 《唐六典》的编纂宗旨是取法《周礼》,所谓“法以《周官》,作为唐典”。全书对《周礼》的效法体现在多个方面,职官沿革的小字注文是其中重要内容。《唐六典》职官沿革注文的编纂通例是从官员职掌出发,按照职官与职任的对应关系进行制度史的追述。然而,尚书六部各级长官的经典渊源叙述是全书的特例,编者在职任线索的制度溯源之外,将六部官员与《周礼》六卿及其属官相对接。此种特例,与《唐六典》正文对六部尚书的职权描述、各卷卷首的“职员表”皆属对《周礼》的效法,这正是此书“象《周礼》六官之制”原则的体现。厘清《唐六典》编者对儒家经典的取法方式,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唐六典》的文献特征及其描述的唐代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六典》 《周礼》六官 尚书六部 职官沿革 官制史叙事 职官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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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译名同一律”原则在中国古代法律英译中的应用——兼评约翰逊《唐律》英译本 被引量:12
5
作者 刘迎春 王海燕 《外语与外语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60-62,F0004,共4页
与普通翻译不同,法律翻译是专门用途语言的翻译,遵循特殊的翻译原则。本文以《唐律》为个案研究,通过对华莱士·约翰逊《唐律》英译本进行评析,论述了“译名同一律”原则在中国古代法律文本英译中的应用。
关键词 古代法律 唐律 翻译 同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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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文性理论与中国古典法律英译的契合--以《唐律》为个案研究 被引量:2
6
作者 刘迎春 王海燕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69-74,共6页
互文性理论结构主义文本观认为,尽管文本的意义来源于互文关系,但文学批评能够追寻、描述并确定文本的意义。该文本观为翻译研究增添了新的阐释视角。本研究通过审视结构主义文本观的建构性特征,来揭示互文性理论与翻译研究的契合;最后... 互文性理论结构主义文本观认为,尽管文本的意义来源于互文关系,但文学批评能够追寻、描述并确定文本的意义。该文本观为翻译研究增添了新的阐释视角。本研究通过审视结构主义文本观的建构性特征,来揭示互文性理论与翻译研究的契合;最后,以《唐律》的翻译实例来印证互文性理论结构主义文本观对中国古典法律文本英译的指导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文性 结构主义 文本 唐律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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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中的“法”考辨 被引量:3
7
作者 刘晓林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4-142,197,共10页
《唐律疏议》中的“法”出现频次极高、分布极广,绝大多数表达了与“法律”相关的含义。各篇“序疏”中的“法”指称较为广义的“法律”、较为抽象的“法”或特定法典及其篇目;律典条文中的“法”表述形式复杂,但整体特征清晰,皆有明确... 《唐律疏议》中的“法”出现频次极高、分布极广,绝大多数表达了与“法律”相关的含义。各篇“序疏”中的“法”指称较为广义的“法律”、较为抽象的“法”或特定法典及其篇目;律典条文中的“法”表述形式复杂,但整体特征清晰,皆有明确的规范指向,即指称律、令、格、式以及其他法律渊源中的具体规范。“罪法”“理法”“正法”等较为特殊的表述形式,仍与“法”表意的整体特征及具体用法一致。以“法”指称具体规范是立法或注律的常规模式,此种指称围绕“正刑定罪”展开,是传统法发现、论证具体规范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疏议》 立法语言 正刑定罪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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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与唐朝的刑事司法制度 被引量:3
8
作者 王立民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168-176,共9页
唐律是唐朝刑事司法制度的体现者、规范者和捍卫者。唐律的内容体现了刑事司法的主体、参与人、程序、证据、强制措施、法律的适用、刑罚的执行等方面,是唐朝刑事司法制度忠实的体现者。唐律对唐朝刑事制度的规范比较全面、具体和易操作... 唐律是唐朝刑事司法制度的体现者、规范者和捍卫者。唐律的内容体现了刑事司法的主体、参与人、程序、证据、强制措施、法律的适用、刑罚的执行等方面,是唐朝刑事司法制度忠实的体现者。唐律对唐朝刑事制度的规范比较全面、具体和易操作,为这一制度的适用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唐律通过刑罚手段来惩治违反刑事司法制度的行为,力度比较大。唐律能与唐朝的刑事司法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主要是因为唐律包含有唐朝刑事司法制度的调整范围,唐初的主流刑事司法思想起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疏议"起了完善唐朝刑事司法制度内容的作用等。在唐律与唐朝的刑事司法制度方面,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首先,唐朝前、后期刑事司法制度的执行情况大不相同。其次,后世律典对唐律中的刑事司法制度都有沿革。最后,唐律中的刑事司法制度与古代东方其他法中的刑事司法制度相比,差别十分明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唐朝 刑事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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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唐律中的贿赂犯罪 被引量:3
9
作者 张玉珍 《齐鲁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54-58,共5页
唐律中的贿赂罪包括行贿和受贿两种行为。针对不同官员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因不同事由收受财物的行为,唐律将受贿罪区分为若干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行贿人的不同目的,也将行贿的法律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具体、... 唐律中的贿赂罪包括行贿和受贿两种行为。针对不同官员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因不同事由收受财物的行为,唐律将受贿罪区分为若干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行贿人的不同目的,也将行贿的法律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可为我国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贿赂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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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律疏议》的形成、结构和影响 被引量:6
10
作者 岳纯之 《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2期81-87,共7页
《唐律疏议》初步形成于唐永徽年间,基本定型于唐开元时期,今传《唐律疏议》大体就是开元二十五年律疏。《唐律疏议》包括书名、目录和正文三部分。书名在宋朝是否已经出现,颇为可疑,但到元朝,它的存在则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目录应是形... 《唐律疏议》初步形成于唐永徽年间,基本定型于唐开元时期,今传《唐律疏议》大体就是开元二十五年律疏。《唐律疏议》包括书名、目录和正文三部分。书名在宋朝是否已经出现,颇为可疑,但到元朝,它的存在则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目录应是形成于唐朝,但也仍有疑问需要厘清;正文包括律文和疏文两部分,也都是仍唐朝之旧,有学者认为篇目疏议系唐朝以后所添加,这样的说法并不能成立。《唐律疏议》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五代宋金都将之视为现行法,在元朝是司法活动的重要参考,明清两朝也是制定律典的重要依据。《唐律疏议》对日本法律也有巨大影响,日本古代法典《大宝律令》、《养老律令》都是以永徽律疏为蓝本编纂而成,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古代法律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疏议》 永徽律疏 开元二十五年律疏 《宋刑统》《养老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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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例”字研究 被引量:3
11
作者 马凤春 《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5期109-116,共8页
"例"是传统中国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字起源于"列"字,其起初多用于经学领域,后来渐用于法律领域。唐代以前的立法已不可详考。目前所能见到的保存下来的最为久远的成文法典《唐律疏议》,其"例... "例"是传统中国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字起源于"列"字,其起初多用于经学领域,后来渐用于法律领域。唐代以前的立法已不可详考。目前所能见到的保存下来的最为久远的成文法典《唐律疏议》,其"例"字义项众多,但无判例之义。即使与之密切相关的"比"字也没有判例之义。对于中国法律史是否存在判例这一问题,人们所给予的关注需要适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疏议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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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律辑佚与复原及其所反映之时代 被引量:5
12
作者 张春海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0年第2期88-105,共18页
高丽律的亡佚给研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本文在对现存高丽史料进行排比、分析的基础上,对高丽律进行了辑佚与复原。辑佚律文反映的是成宗制律之后,武人执政之前律典的情况。而复原律文反映的是武人执政以后修改过的律典的情况,对法... 高丽律的亡佚给研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本文在对现存高丽史料进行排比、分析的基础上,对高丽律进行了辑佚与复原。辑佚律文反映的是成宗制律之后,武人执政之前律典的情况。而复原律文反映的是武人执政以后修改过的律典的情况,对法典内容做了重大改动,故而与《刑法志》序言提示的结构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丽律 唐律 辑佚 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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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七出”中的妇女利益维护:从无过者到无助者 被引量:2
13
作者 崔兰琴 《妇女研究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3-72,79,共11页
唐律中的"七出"并非忽视妇女利益的维护。相对于男子的自由休妻,"七出"可以为男子休妻划定界限,矫正任意弃妻之风,客观上保护了妇女的婚姻。唐律"七出"适用的前提条件是禁止男子无故出妻,维护了婚姻中无... 唐律中的"七出"并非忽视妇女利益的维护。相对于男子的自由休妻,"七出"可以为男子休妻划定界限,矫正任意弃妻之风,客观上保护了妇女的婚姻。唐律"七出"适用的前提条件是禁止男子无故出妻,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的妇女。即便"七出"允许男子休妻,但同时又受"三不去"的限制,从而尊重婚姻生活中有功的妇女,并为弱势的、无助的妇女提供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七出 三不去 唐律 无过 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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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的突出亮点: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于一体 被引量:3
14
作者 王立民 《法治现代化研究》 CSSCI 2024年第4期45-63,共19页
唐律举世闻名,具有许多特色亮点,其中十分突出的一点是较为完美地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于一体。唐律较为完美地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于一体的主要特点包括法律思想要素、法律制度要素和法律技术要素的全面性,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和... 唐律举世闻名,具有许多特色亮点,其中十分突出的一点是较为完美地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于一体。唐律较为完美地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于一体的主要特点包括法律思想要素、法律制度要素和法律技术要素的全面性,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和法律技术的成熟性,以及唐律文本、唐律实施和社会治理层面的成熟性。唐朝前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唐朝前期以人为本、礼法并用和慎刑恤刑等法律思想,以及唐律的制定者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掌握与运用,是唐律较为完美地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于一体的成就条件。唐律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主要是刑法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可以跨越朝代和时代的界限,持久展现其特有的魄力,为后世所借鉴和传承。唐律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往往具有一般性特征,文明程度高,适宜在当代弘扬,经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可以拥有长久的生命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活力并助力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史 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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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律对唐律变形之原因探析——以“华化”与“土俗”之关系为视角 被引量:2
15
作者 张春海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9年第2期89-95,共7页
法律的移植主要并不是一个法律或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受到移入国社会、政治、传统、风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具体的国情,在高丽,被作为既得利益阶层的贵族集团不加区分地一概称之为"土风"、"土... 法律的移植主要并不是一个法律或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受到移入国社会、政治、传统、风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具体的国情,在高丽,被作为既得利益阶层的贵族集团不加区分地一概称之为"土风"、"土俗",成为其裹挟传统文化,以抵制中国制度的借口,从而形成了"华化"与"土俗"之间的冲突。在这种背景之下,高丽对唐律的移植就不能不扭曲变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丽律 唐律 法律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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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律的补充条款 被引量:1
16
作者 王立民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53-59,共7页
唐律是一部刑法典,其中有一些补充条款。它的种类包括了律条对律条、令格式对律条、礼对律条的补充等。补充条款的功能有:对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的补充。与补充条款相关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其中有:关于设立补充条款... 唐律是一部刑法典,其中有一些补充条款。它的种类包括了律条对律条、令格式对律条、礼对律条的补充等。补充条款的功能有:对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的补充。与补充条款相关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其中有:关于设立补充条款的思想理论基础、"疏议"在设立补充条款中的作用、设立补充条款的两个重要原因、设立补充条款的影响等一些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补充条款 刑法 令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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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份吐鲁番文书看唐律的变化 被引量:2
17
作者 岳纯之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62-67,共6页
LM20-1457-20-01、大谷5098、8099号《贼盗律》残片的制作年代为载初元年(689)至神龙元年(705)武则天当政的武周时期,反映了一种与《唐律疏议》第294条不完全相同的关于卖期亲卑幼的律文。从《贼盗律》残片所反映的武则天时期的唐律及... LM20-1457-20-01、大谷5098、8099号《贼盗律》残片的制作年代为载初元年(689)至神龙元年(705)武则天当政的武周时期,反映了一种与《唐律疏议》第294条不完全相同的关于卖期亲卑幼的律文。从《贼盗律》残片所反映的武则天时期的唐律及其疏议到《唐律疏议》,唐律及其疏议显然是有过变化的,而且这种变化既涉及形式方面,也涉及内容方面。同时,《贼盗律》残片与《养老律》《唐律疏议》的异同,也折射出从永徽律疏到《唐律疏议》的递嬗演变,为《唐律疏议》系开元律疏的说法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吐鲁番文书 《唐律疏议》 唐律 永徽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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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中国古代律典的性质和体例——以《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为中心 被引量:6
18
作者 高汉成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5期25-30,共6页
本着现代法理学的部门法理论原则 ,以《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为例 ,对中国古代律典的性质和编纂体例进行了详细论证分析。指出问题的关键是古今对“刑法”、“犯罪”、“刑罚”三概念的理解截然不同 ,所谓“古代律典只是刑法典 ,其... 本着现代法理学的部门法理论原则 ,以《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为例 ,对中国古代律典的性质和编纂体例进行了详细论证分析。指出问题的关键是古今对“刑法”、“犯罪”、“刑罚”三概念的理解截然不同 ,所谓“古代律典只是刑法典 ,其编纂体例是诸法分立、民刑有分”的观点是错误的。传统看法把“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作为律典的编纂体例是有其客观依据的 ,简单抛弃这一说法只会导致认识上的混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古代律典 《唐律疏议》 编纂体例 《大清律例》 基本部门法 法律部门 民事制裁方法 晚清 法律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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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丽在刑罚适用上对唐制的变通 被引量:1
19
作者 张春海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8-16,共9页
以刑罚的适用而论,高丽和唐两朝的重大不同,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情况:唐的刑罚重而高丽轻;唐的刑罚适用标准严而高丽松;高丽对唐的刑罚进行了改造并和其固有的刑罚同时适用;高丽在实践中有一套广泛适用的耻辱刑系统。这些差异的形成首先... 以刑罚的适用而论,高丽和唐两朝的重大不同,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情况:唐的刑罚重而高丽轻;唐的刑罚适用标准严而高丽松;高丽对唐的刑罚进行了改造并和其固有的刑罚同时适用;高丽在实践中有一套广泛适用的耻辱刑系统。这些差异的形成首先与两国所处的地理环境及因此而制定的相关政策有关;其次,和两国的权力格局及相应的制度安排有关;第三,还和两国的社会结构与身份制度有关;第四,和两国的文化传统与宗教信仰有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高丽律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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