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31篇文章
< 1 2 37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基于动作发展的幼儿体育“普乐”(PLEA)课程模式构建初探
1
作者 陈怡静 王天祎 彭庆文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 2025年第7期182-186,共5页
创建与推广适宜的课程模式是中国幼儿体育良性发展的关键。通过理论思辨和实践总结,本文论述了“玩、学、练、秀”幼儿体育“普乐”(PLEA)课程模式:以“快乐运动、玩练有功”为价值追求,以“有序化助力幼儿动作发展”为行动指向,以“适... 创建与推广适宜的课程模式是中国幼儿体育良性发展的关键。通过理论思辨和实践总结,本文论述了“玩、学、练、秀”幼儿体育“普乐”(PLEA)课程模式:以“快乐运动、玩练有功”为价值追求,以“有序化助力幼儿动作发展”为行动指向,以“适儿化运动项目大类基础性动作资源库建设”为课程内容开发的基石,以“全程游戏化”为教学方法的基本取向,以“玩、学、练、秀”4种活动形态为课程实施的抓手,以开放性多元增值评价为基本评价方式;同时,阐述了该模式实施的主要模块“玩、学、练、秀”的实践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幼儿体育 普乐课程模式 动作发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Plea Bargaining in Criminal Dispute Settlement
2
作者 叶肖华 Wang Wene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6年第2期196-208,共13页
In order to settle criminal cases promptly and save on judicial resources, using plea bargaining to settle criminal disputes is both an immediate need and a rational choice for China. In the application of plea bargai... In order to settle criminal cases promptly and save on judicial resources, using plea bargaining to settle criminal disputes is both an immediate need and a rational choice for China. In the application of plea bargaining,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should be given to multiple values, including efficiency, justice, harmony, and tempering severity with leniency, Plea bargaining should be applied in cases that do not involve a felony, should be based on a determination of the nature of the crime, and should be limited to bargaining over penalties. Plea bargaining agreements are entered into by the procurator and the defendant, and do not extend to the judg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riminal disputes plea bargaining non-felony cases bargaining over penalty
原文传递
Controversy Over Orchid Settled with Guilty Plea
3
作者 Craig Pittman 魏博 《当代外语研究》 2005年第1期16-17,15,共3页
美国人Michael Kovach发现一种稀有的名贵兰花花种"夫人履(Ladyslipper)",如今他却要面临重罪控告(felony charges),何也?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把花从南美携至美国已经违反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Kovach倒是... 美国人Michael Kovach发现一种稀有的名贵兰花花种"夫人履(Ladyslipper)",如今他却要面临重罪控告(felony charges),何也?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把花从南美携至美国已经违反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Kovach倒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plead guilty),但这并非此案的终结,因为Selby植物园、一位兰花研究专家以及这朵花的名称Phragmipediumkovachii都被牵连了进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佛罗里达州 野生动植物 国际贸易公约 拖鞋兰 Controversy Over Orchid Settled with Guilty plea
原文传递
论监察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正当性及其与司法的衔接 被引量:3
4
作者 常保国 胡雨晴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9-37,共19页
立法上规定,对于符合“主动认罪认罚+一般自首/余罪自首/退赃/重大立功/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条件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经法定审批程序可以在移送起诉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契合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和现实需求,符合“宽... 立法上规定,对于符合“主动认罪认罚+一般自首/余罪自首/退赃/重大立功/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条件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经法定审批程序可以在移送起诉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契合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和现实需求,符合“宽严相济”和“罪刑相适应”的要求,具有正当性。监察从宽处罚建议作为一种监察文书,是对“量刑建议”或“量刑”的建议,司法机关原则上应当采纳,但其据以提出的依据发生变化确实不宜从宽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对从宽情节认定存在不同意见等情形除外。监察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理论上面临权利保障的质疑,实践中存在程序设计不完善、适用率低等问题,可以借力检察提前介入制度强化被调查人权利保障,通过规范内容、强化说理提高监察从宽处罚建议的可操作性与可接受性,并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激活监察从宽处罚建议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从宽处罚建议 职务犯罪 特别认罪认罚从宽 体系建构
原文传递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5
作者 卞建林 肖峰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2-24,共23页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有效弥补了我国刑事诉讼在恢复性司法方面的空缺。刑事和解制度的运行逻辑呈现出多维度嵌合的特征:从价值维度上看,实现了报应主义与恢复主义的辩证统一;从功能维度上看,契合了程序分流与...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有效弥补了我国刑事诉讼在恢复性司法方面的空缺。刑事和解制度的运行逻辑呈现出多维度嵌合的特征:从价值维度上看,实现了报应主义与恢复主义的辩证统一;从功能维度上看,契合了程序分流与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从权利维度上看,完成了被害人权利保护的体系重构。然而,刑事和解在适用过程中却逐渐遇冷,究其原因,在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重叠、立法供给不足以及配套机制孱弱等现实因素。借助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未来在维持刑事和解制度特别程序功能定位的同时,有必要就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适用、加强刑事和解的立法支撑、搭建刑事和解制度的配套机制等方面因情施策,助推刑事和解制度的现代化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程序分流 恢复性司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原文传递
轻罪案件诉讼制度的价值、理念及其适用 被引量:1
6
作者 王贞会 周梓睿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48-56,共9页
如何完善轻重有别的犯罪治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问题之一。轻罪案件诉讼制度的政策方案与改革举措包含“治罪”与“治理”并重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既符合繁简分流的基本司法规律,又是宽严相济刑... 如何完善轻重有别的犯罪治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问题之一。轻罪案件诉讼制度的政策方案与改革举措包含“治罪”与“治理”并重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既符合繁简分流的基本司法规律,又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落实,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然要求。被告人认罪自愿性不足、对公正的偏离以及对被害人的忽视是美国轻罪制度最为突出的三大问题,从美国轻罪制度的深刻教训来看,全面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坚守司法公正的基本立场、高度重视被害人权利保护应当成为我国轻罪案件诉讼制度构建的基本理念。轻罪案件诉讼制度的完善对于刑事司法具有重大价值,应当重点围绕强制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简化、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对我国轻罪案件诉讼制度加以优化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治理 认罪认罚从宽 附条件不起诉 犯罪记录封存 辩诉交易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认罪认罚情节适用的从宽困惑与完善对策 被引量:1
7
作者 石经海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29-145,共17页
研究表明,认罪认罚情节在适用中存在轻罪案从宽体现不明显、从宽范围等同于从轻处罚、从宽幅度适用缺少量刑正当性根据支撑等诸多困惑。这主要是因为认罪认罚情节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固有缺陷、对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片面把握、对量刑情节... 研究表明,认罪认罚情节在适用中存在轻罪案从宽体现不明显、从宽范围等同于从轻处罚、从宽幅度适用缺少量刑正当性根据支撑等诸多困惑。这主要是因为认罪认罚情节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固有缺陷、对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片面把握、对量刑情节正当性根据的认知不足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不够等。基于“认罪+认罚”的构成要素,认罪认罚情节与《刑法》上具有“认罪”或“认罚”因素的量刑情节,因成立条件不同而不具有竞合关系,不能适用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不予同时认定和从宽处罚。据此,认罪认罚情节的适用规则完善,既包括对凡符合“认罪+认罚”基本适用条件的,就应认定为认罪认罚情节和原则上给予从轻处罚,并基于认罪认罚的时间迟早确定其从轻处罚幅度,也包括对因认罪认罚而社会危害性或人身危险性明显减小的,不依附其他从宽情节认定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并确定其减轻处罚幅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情节 从宽困惑 酌定量刑情节 禁止重复评价 正当性根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反思量刑合意的效力 被引量:1
8
作者 贾志强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2-38,共17页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涉及控辩量刑合意之于法院的效力,其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维度。“控辩合意→法院确认”“法院让渡量刑权”等对美国辩诉交易的认识可能存在误差:在法律规范层面,量刑协议对法院并无约束力;即使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法...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涉及控辩量刑合意之于法院的效力,其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维度。“控辩合意→法院确认”“法院让渡量刑权”等对美国辩诉交易的认识可能存在误差:在法律规范层面,量刑协议对法院并无约束力;即使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法院亦对最终量刑有实质影响。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中的“一般应当采纳”解释为量刑建议对法院的刑罚裁判具有约束力,无法通过控审分离准则的正当性检验。从量刑权属之辩回归量刑规律本身,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的实体性标准是“量刑建议适当”;“量刑建议没有明显不当,法院即应采纳”的论断有违法学方法论上的要求;但法院应对量刑建议给予适当包容,这是“一般应当采纳”所内含的一种对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价值引导。在程序维度上量刑建议对法院具有约束力,即法院拟不采纳量刑建议时不得径行做出裁判。第201条第2款设定的程序控制是以法院的告知义务为重心。法院负有告知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的义务,更为关键的是法院对被告人的告知义务。一审法院违反告知义务是否导致发回重审的后果,二审法院应基于辩护权保障做实质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辩诉交易 “一般应当采纳” 量刑建议适当 告知义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自愿性保障问题研究 被引量:2
9
作者 高勇 代俊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5年第1期78-84,共7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协商性司法的中国实践,顺应了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刑事司法效率的司法改革需要。但是,随着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增多,其在适用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被追诉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被追诉人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协商性司法的中国实践,顺应了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刑事司法效率的司法改革需要。但是,随着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增多,其在适用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被追诉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被追诉人知悉权保障不足且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致使对其合法权利保障不足,审查时间短、方式不合理与审查内容片面等问题导致法院对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形式化,对被追诉人行使反悔权缺乏必要规定且行使反悔权存在“从重处罚的风险”等诸多问题导致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不足,进而在司法适用中出现违背该制度设计初衷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应通过加强对被追诉人权利保障、完善法院审查机制、保障被追诉人反悔权等措施予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案件 自愿性 被追诉人权利保障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庭审实质化的实践:被告人答辩程序的实证研究与制度重构
10
作者 马静华 徐浩然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80-89,198,共11页
被告人答辩构成刑事庭审的必经程序,而庭审答辩被赋予争点整理、程序分流和事实证明的制度功能。然而,通过对43个争议性样本案件的实证研究发现,被告人答辩存在辩点开示不充分、程序分流不显著和事实证明作用较弱等问题,这应归咎于立法... 被告人答辩构成刑事庭审的必经程序,而庭审答辩被赋予争点整理、程序分流和事实证明的制度功能。然而,通过对43个争议性样本案件的实证研究发现,被告人答辩存在辩点开示不充分、程序分流不显著和事实证明作用较弱等问题,这应归咎于立法上所采用的单一主体答辩模式。在单一主体答辩模式下,被告人限于“非法律人”的身份,缺乏有效答辩的专业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也缺乏实现有效答辩所需要的程序性权利保障,由此造成答辩效果极为有限。在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可适度参照域外混合制诉讼模式的立法经验,遵循控辩平衡原则,将现行被告人单一答辩模式改造为有律师参与的双重主体答辩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化 庭审答辩程序 控辩平衡 被告人答辩 单一主体答辩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采纳例外之中国模式构建
11
作者 李昌盛 任建新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231-246,共16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走深走实的过程中,已经不再局限于规则,囿于刑事诉讼法内,而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的重大变革,对于理念、制度、实践都有着巨大的冲击,是刑事诉讼乃至国家治理结构的转型,对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助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走深走实的过程中,已经不再局限于规则,囿于刑事诉讼法内,而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的重大变革,对于理念、制度、实践都有着巨大的冲击,是刑事诉讼乃至国家治理结构的转型,对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助推司法高质量发展具有时代意义。其中,“一般应当采纳”条款具有关键使命。通过检察院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的从宽兑现,激励被追诉人及早认罪认罚,完成取证、便宜起诉、快速审判,进而节约大量司法资源,减轻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负担。但在程序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却产生了公共利益难维护、被追诉人认罪认罚非明知明智、律师帮助虚化、被害人权益被忽视等现象。受制于“一般应当采纳”条款所限,法院即便发现上述不公之处,也很难进行惩戒,强制约模式下束缚了法院能动性,不仅增加了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也严重折损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应有使命。无论是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抑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改革,都着重强调案件办理要公正和效率并重,要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实现质量、效率、效益的兼得。这需要充分发挥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关键作用,进一步的落脚点,是保障案件公正的基础,充分释放裁判主体的裁量权,实现能动司法。于此,合理的量刑建议采纳例外情形可以为法院自主裁断留有路径,促使认罪认罚过程中公正裁判、控审平衡、程序公正等机理得以实现。采纳例外模式在不同制度土壤中有所差异,但也有趋同性,应当在辩证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合理元素。将不符合公共利益、非明知或非明智,律师未帮助、未听取被害人意见纳入“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不断丰富其应然内涵和实然标准,促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新发展阶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建议 采纳例外 辩诉交易 认罪认罚 公正审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背景下公诉制度的完善
12
作者 陈光中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0期5-20,共16页
自1996年、2012年和2018年三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我国公诉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于退回补充侦(调)查、不起诉以及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之中,需要在本次修法中予以调整。公诉制度改革应当严格遵循人权保障... 自1996年、2012年和2018年三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我国公诉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于退回补充侦(调)查、不起诉以及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之中,需要在本次修法中予以调整。公诉制度改革应当严格遵循人权保障、程序法定、公正优先等刑事诉讼原则。对于退回补充侦(调)查制度,应当明确公监检三机关之间的关系,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的规范化与结果可视化,优化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的特殊性规范。对于不起诉制度,应当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放宽对罪名和主体资格的限制,同时健全被害人参与不起诉裁量的相关规则。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加强法援律师在重罪认罪案件中的介入,确保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和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一步强化量刑建议的交互式协商机制,保障控辩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的平等性。在总结改革经验,吸收有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修改 退回补充侦(调)查 附条件不起诉 认罪认罚从宽
原文传递
认罪认罚案件中自愿型虚假认罪及其规制研究——以台湾地区为借鉴
13
作者 刘少军 刘牧原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 2025年第4期36-45,共10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后新增的制度,其鼓励犯罪嫌疑人及时悔过认罪认罚、公安司法机关对其予以实体从宽并程序从简的处理,在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共赢的同时,也提高了诉讼效率。但由于简化程序带来的冲击,该制度存...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后新增的制度,其鼓励犯罪嫌疑人及时悔过认罪认罚、公安司法机关对其予以实体从宽并程序从简的处理,在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共赢的同时,也提高了诉讼效率。但由于简化程序带来的冲击,该制度存在犯罪嫌疑人虚假认罪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司法权威和社会公正造成侵害。通过借鉴台湾地区在认罪协商程序中对自白真实性的保障机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规制以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首先,在适当案件中严格限定适用认罪协商程序的时机和范围;其次,建立并加强被告人权利保障机制,包括提供强制辩护、确保被告知情权和参与权;再次,明确划定认罚证明标准,并制定一套系统化、标准化的评估体系;最后,在综合评估口供可信性方面运用逻辑推理、证据对比、心理分析等多元手段。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识别虚假认罪并排除冤错案件,有效降低自愿虚假认罪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认罪协商程序 自愿型虚假认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主客观相统一:认罪认罚自愿性的界定
14
作者 马春娟 张康宁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25年第6期19-24,共6页
被追诉人具有自愿性是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前提,但在自愿性认定上目前仍存在法定标准缺位、实践标准不统一、理论探讨不充分等问题,三重问题相互嵌套,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顺利运行。问题原因主要包括职权主义司法环境、口供中心... 被追诉人具有自愿性是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前提,但在自愿性认定上目前仍存在法定标准缺位、实践标准不统一、理论探讨不充分等问题,三重问题相互嵌套,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顺利运行。问题原因主要包括职权主义司法环境、口供中心主义及片面效率至上观念。针对这些问题及其原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引入主客观相统一理论对被追诉人自愿性的判定标准进行建构,既基于主观方面的明智性、明知性与主动性对被追诉人的自愿性进行界定,又基于客观方面是否存在自由环境、被追诉人知情权情况、法律帮助条件,为判定自愿性提供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客观相统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自愿性 判定标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环境刑法中恢复性司法的省思与优化——基于江西省“补植复绿”刑事判决书的文本分析
15
作者 苏雄华 刘忠福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3期14-24,共11页
环境犯罪领域的恢复性司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高度契合,能够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环境的双重目的。实证研究显示:恢复性司法目前面临生态修复理论的根据争议、生态修复量刑标准模糊、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制度衔接不畅、生态修复效果缺乏有效... 环境犯罪领域的恢复性司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高度契合,能够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环境的双重目的。实证研究显示:恢复性司法目前面临生态修复理论的根据争议、生态修复量刑标准模糊、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制度衔接不畅、生态修复效果缺乏有效监督等实践难题。据此,应当明确生态修复行为的酌定量刑情节属性,构建以生态修复方式及其实效为要素的梯度量刑标准,以不完全融合模式构建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制度的衔接机制;将缴纳生态修复费用作为认罪认罚的具体方式,化解修复效果不同引发的价值评价矛盾,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执行和监督机制,强化生态修复实效,适用缓刑时应当将后期修复效果纳入缓刑考察条件,适用实刑时可将后期修复效果作为减刑依据,推动环境刑法领域恢复性司法的高效运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刑法 恢复性司法 认罪认罚 量刑情节 修复实效
原文传递
国家工作人员贪贿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路径优化
16
作者 施长征 武彦宁 《天津法学》 2025年第1期24-29,共6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仍在激烈进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类案件呈现出大案、要案数量上升,犯罪领域广泛化等新的阶段性特征。结合该类案件具有犯罪主体特殊、犯罪手段隐蔽、犯罪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仍在激烈进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类案件呈现出大案、要案数量上升,犯罪领域广泛化等新的阶段性特征。结合该类案件具有犯罪主体特殊、犯罪手段隐蔽、犯罪形式日趋新颖等特点,在现行司法实践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类案件中的适用路径,不仅有助于更好的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平衡我国从严惩治腐败犯罪的政策方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还有助于构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多层次发展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贿赂类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认罪认罚中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超载及匹配逻辑 被引量:1
17
作者 宋鹏举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5年第1期8-14,共7页
值班律师制度承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当性支撑的功能,但实践中出现了一定偏离。文章分析值班律师制度功能偏离的原因在于,其咨询应急的结构特点无法应对认罪认罚案件复杂与重大的双重挑战,导致功能超载。而功能超载的深层逻辑在于,认罪... 值班律师制度承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当性支撑的功能,但实践中出现了一定偏离。文章分析值班律师制度功能偏离的原因在于,其咨询应急的结构特点无法应对认罪认罚案件复杂与重大的双重挑战,导致功能超载。而功能超载的深层逻辑在于,认罪认罚改革后,我国刑事案件的程序繁简度匹配模式从关键案件模式转变为按认罪与否的模式;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匹配也随之转向,简易的认罪程序案件匹配了简配的值班律师帮助服务。故认罪认罚中值班律师预设功能正常发挥,必须要求刑事案件的程序匹配回归公平优先的关键案件模式,限缩优化认罪认罚中值班律师的功能,仅承担非复杂、非重大案件的法律帮助功能;将复杂重大案件的法律帮助从底层分流并匹配传统法律援助律师,以补足值班律师的功能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值班律师 功能超载 功能限缩 多元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的制度性缺陷及其破解
18
作者 孙长永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0期113-129,共17页
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保障存在三大制度性缺陷:一是有罪供述的采纳标准与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判断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的无限制与实际从宽处理范围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矛盾;三是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的反悔权缺乏程... 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保障存在三大制度性缺陷:一是有罪供述的采纳标准与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判断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的无限制与实际从宽处理范围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矛盾;三是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的反悔权缺乏程序保障与司法机关单方面反悔几乎不受限制之间存在矛盾。在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时,立法机关应当统筹考虑认罪认罚案件的审前程序与审判程序、一审程序与判决后的救济程序,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作为其运行基础的刑事诉讼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点破解自愿性保障的制度性缺陷,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在的协商性逻辑贯彻始终,最大限度地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正性和可信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自愿性保障 反悔权 司法诚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讯问在场制度研究
19
作者 詹羽洪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16-131,共16页
律师辩护制度作为人权保障中不可或缺的制度支撑,在审判阶段实现普遍辩护后,进一步向审前程序延伸,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从“普遍辩护”到“准入辩护”再到“有效辩护”,也是“补齐”刑事辩护这一法治建设“木桶短... 律师辩护制度作为人权保障中不可或缺的制度支撑,在审判阶段实现普遍辩护后,进一步向审前程序延伸,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从“普遍辩护”到“准入辩护”再到“有效辩护”,也是“补齐”刑事辩护这一法治建设“木桶短板”的必然要求。有效辩护的实质是律师在充分知悉案情的基础上,通过为被追诉人提供法律帮助来使被追诉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学界对律师讯问在场权的呼吁已持续多年,其核心主张多为在侦查阶段建立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的律师在场制度。该制度虽有试点,但缘于多重因素迟迟难以全面推行。通过分析我国当下司法实践,总结立法变动经验,可以考虑先在审查起诉阶段建立律师讯问在场制度,并采取消极的律师在场模式,同时设置相关配套机制以保障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讯问在场制度 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 控辩平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7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