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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 Statutory Provisions on Ensuring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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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 WENYOU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03年第5期14-18,共5页
China has since 1978 promulgated more than 440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ore than 40 of them contain clear-cut provisions on human rights. Political right Political right is the most important human rights. China’s C... China has since 1978 promulgated more than 440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ore than 40 of them contain clear-cut provisions on human rights. Political right Political right is the most important human rights. China’s Constitution provides that the Chinese citizens enjoy freedom of speech, press, assembly, association, procession and demonstra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on IS or HAVE China’s statutory Provisions on Ensuring Human rights of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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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权立法改革与发展(1949—2025年)——以男女平等权实现为中心
2
作者 蒋月 《人权研究》 2026年第1期64-87,共2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从1950年《婚姻法》到1980年《婚姻法》,进而到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再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共历经四次制定、修正和编纂,始终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等原则,以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法定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从1950年《婚姻法》到1980年《婚姻法》,进而到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再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共历经四次制定、修正和编纂,始终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等原则,以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权规则经历数轮改革而得以完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而且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持续由大变小,合理平衡个人财产权益与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满足个人和婚姻共同体各自合理的财产利益诉求。夫妻对共同财产始终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其中,平等处理权及其分割请求权受到特别重视。历次婚姻家庭立法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就配偶双方享有的权利始终强调处理权等具体权利,却并不全面,更未体系化。现行法依然存在欠缺共同财产管理的完整规范、未配置违反申报义务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等不足,夫妻共同财产争议纠纷较多。未来优化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权,应兼顾保护个人财产权和夫妻共同财产权,平衡个人利益与婚姻共同体利益,特别照顾弱势配偶一方;建议增列几类特定财产归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增设夫妻财产管理规则;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分割也应当坚持照顾无过错配偶;开展保护妇女权益原则专题执法检查。应当进一步推动性别平等,促进夫妻实质平等和婚姻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夫妻财产制 法定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立法改革轨迹与评价 优化和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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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语言模型开发应用中作品使用法定许可制度研究 被引量:1
3
作者 程迈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8-32,共15页
大语言模型的开发应用需要利用大量作品。这些利用行为在对作者财产与人身权益造成侵权风险的同时,也在挤压作者群体的经济与艺术生存空间,使得作者群体处于不利境地。目前的法律制度在应对这些侵权风险、保护作者利益方面存在着规范供... 大语言模型的开发应用需要利用大量作品。这些利用行为在对作者财产与人身权益造成侵权风险的同时,也在挤压作者群体的经济与艺术生存空间,使得作者群体处于不利境地。目前的法律制度在应对这些侵权风险、保护作者利益方面存在着规范供给短缺、调整方案解释力不足的情况。作品对于大语言模型的完善与提高具有重要的科研、经济、社会乃至文化价值。大语言模型能够充分利用大量优秀作品、新作品,不仅事关大语言模型技术提高,而且事关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了打通目前制约大语言模型合法利用作品的法律制度堵点,应以促进作者权益实现与作品使用成本内化为原则,扩展著作权法中的作品使用法定许可制度,引入侵权争议首问最终用户原则,针对营利型大语言模型开发应用方设置特别企业所得税,降低作者个人所得税率并设立出版资助基金,以将大语言模型开发应用中的红利反哺作者群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语言模型 作者权益保护 用户责任 作品合理使用 作品使用法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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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过渡条款的规范解构与制度进阶
4
作者 刘剑文 刘嘉语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130-144,共15页
税法过渡条款作为协调新旧税法的关键一环,对保障税收秩序稳定与纳税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系统检视现行过渡条款,可挖掘出其立法依据缺失、条款定位不清、适用要件模糊及过渡方式单一等结构性缺陷,同时亦能明晰其衔接性、信赖保护与适... 税法过渡条款作为协调新旧税法的关键一环,对保障税收秩序稳定与纳税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系统检视现行过渡条款,可挖掘出其立法依据缺失、条款定位不清、适用要件模糊及过渡方式单一等结构性缺陷,同时亦能明晰其衔接性、信赖保护与适应性调控的实然功能。若要充分释放税法过渡条款的效能,需直面其内生性矛盾,恪守税收法定主义、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价值基准,既要厘清过渡条款涵摄的效力边界、规范其体系化定位、细化适用主体与条件等要件,从而重构税法过渡条款的核心框架,又需引入国际税收协定协调机制、探索阶梯调整与经济补偿等多元过渡路径,填补制度漏洞,最终通过立法形式与实质规则的双向完善,实现税法变革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动态平衡,为税收法治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法过渡条款 税收法定原则 信赖利益保护 法律衔接 法的安定性 纳税人权利 税收法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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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空域使用权的法治逻辑和实践路径
5
作者 刘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180-189,共10页
低空空域使用权是国家、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特定公民依法对国家所有的低空空域资源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并在低空三维空间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法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作为一种严格的国家领空使用权,低空空域使用权具有行政许... 低空空域使用权是国家、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特定公民依法对国家所有的低空空域资源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并在低空三维空间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法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作为一种严格的国家领空使用权,低空空域使用权具有行政许可属性。同时,低空空域使用权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准用益物权,具有准用益物权的基本特征与属性。为加强对低空空域使用权的法治保障,我国应设立系统性的《低空空域使用管理法》,坚持权利法定、价值权衡、权利有限、有偿使用四项原则,并建构低空空域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制度体系、建立以民航管理为主的军民航统一管理体制、健全逻辑自洽的低空空域使用法律规范体系、推进低空空域使用权取得方式由“申请—审批”向行政特许经营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低空空域使用权 法治逻辑 特许经营 权利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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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视域下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反思与进路——基于广东省309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6
作者 杨晓杰 林炀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6年第1期96-105,共10页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受法律与政策双重影响,其实践争议与制度困境亟待检视。通过类型化分析广东省2021—2025年的309份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裁判文书发现,案涉合同的效力认定以无效居多,而宅基地政策介入司法裁判的边界、“一户一宅”制度...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受法律与政策双重影响,其实践争议与制度困境亟待检视。通过类型化分析广东省2021—2025年的309份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纠纷裁判文书发现,案涉合同的效力认定以无效居多,而宅基地政策介入司法裁判的边界、“一户一宅”制度的意涵理解及“房地一体”原则的适用范围成为争议之焦点。为纾解当前宅基地政策与法律间的张力,化解宅基地闲置的现实难题,应当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通过规范宅基地政策的援引路径与强化释法说理要求,实现司法裁判的形式合法与实质合理;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立法和政策规范,放宽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的身份限制;创设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制度,以“产权清晰化、交易市场化、监管制度化”为核心,显化宅基地财产权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合同效力 “三权分置” 一户一宅 法定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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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困境与解决路径——基于425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7
作者 尤荣祥 羊润康 陈佳伟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62-73,共12页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推动种业创新发展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基于2021—2024年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裁判实证研究,惩罚性赔偿在案件中的适用率畸低,司法实践存在法定赔偿依赖、赔偿基数难以确定、倍数裁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从构成...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推动种业创新发展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基于2021—2024年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裁判实证研究,惩罚性赔偿在案件中的适用率畸低,司法实践存在法定赔偿依赖、赔偿基数难以确定、倍数裁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从构成要件、制度功能、基数计算及倍数裁量四个维度分析发现,当前裁判逻辑存在主观故意与情节严重要件混同、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功能错位、赔偿基数举证与核算规则不足以及倍数裁量缺乏类型化指引等制度运行的内在症结。为解决此困境,应严格限定以“故意+情节严重”作为惩罚性赔偿适用门槛,重塑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分工;健全赔偿基数计算方法和证据规则;建立分层化赔偿倍数裁量指引,以提升惩罚性赔偿的可预见性与威慑力,从而促进育种创新与种业秩序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权 惩罚性赔偿 司法适用 实证分析 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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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追诉案件的并案处理程序问题研究
8
作者 詹羽洪 《北方法学》 2026年第1期149-160,共12页
长期以来,刑事分案与并案处理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中缺乏明确规定,其制度框架为司法解释所确立,并据此形成了关联性案件以并案处理为原则、分案处理为例外的模式。然而在实践中,该制度由公权力机关主导,部分控诉机关在对关联性案件重... 长期以来,刑事分案与并案处理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中缺乏明确规定,其制度框架为司法解释所确立,并据此形成了关联性案件以并案处理为原则、分案处理为例外的模式。然而在实践中,该制度由公权力机关主导,部分控诉机关在对关联性案件重新追诉时,将其作为影响裁判结果、提升定罪概率的机制,突显程序功能异化问题。此外,程序规则的缺位使得被追诉人既缺乏有效权利救济途径,也面临定罪风险被不当加剧以及实际执行刑期被不当延长的后果。基于对域外现行规范的分析与我国司法现状的总结,完善重新追诉案件的并案处理程序,应当立足于法定法官原则与关联性原则,设定重新追诉及并案处理程序规则,同时细化管辖异议权,以保障该程序的规范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新追诉 并案处理 法定法官原则 关联性原则 管辖异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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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补偿规则研究 被引量:4
9
作者 高飞 朱婷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0-28,共9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成员身份,将不再享有成员权。基于农村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法律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农村集体财产利益的最终享有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成员身份,将不再享有成员权。基于农村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法律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农村集体财产利益的最终享有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补偿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补偿规则的内容较为粗略,以致在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决策制度和成员退出的风险防范等方面均面临实践的挑战,应当系统解读其中与成员退出相关的法律规范,确立成员退出的补偿标准,明晰成员退出的补偿方式,细化成员退出补偿方案的民主决策制度,建立成员退出补偿规则实施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化解成员退出补偿的实践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权 自愿退出 法定退出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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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被引量:2
10
作者 万志前 李佳琪 《种子》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30-236,共7页
为遏制侵权行为,我国《种子法》引入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分析司法判例发现,惩罚性赔偿适用比例低,适用要件认定混同且标准不明,计算基数难以确定和向法定赔偿逃逸等问题,难以发挥其惩戒与威慑功能。对此,应分别认定故意... 为遏制侵权行为,我国《种子法》引入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分析司法判例发现,惩罚性赔偿适用比例低,适用要件认定混同且标准不明,计算基数难以确定和向法定赔偿逃逸等问题,难以发挥其惩戒与威慑功能。对此,应分别认定故意和情节严重,并结合侵害品种权行为特点细化认定标准和认定因素。减轻原告举证责任,利用举证妨碍制度和酌定赔偿的计算方法克服惩罚性赔偿适用障碍。同时,区分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可考虑将法定赔偿作为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权 惩罚性赔偿 酌定赔偿 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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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中学位程序制度建构的实践逻辑 被引量:2
11
作者 刘耀辉 《晓庄学院教育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54-64,共11页
学位程序制度从保护学位申请人权利的司法实践中发展而来,最终为权利保障实践所检验。程序性审查成为学位行政司法策略性救济学位申请人权利实践的最佳选择,主要表现为学位行政争议司法审查在范围上以程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在强... 学位程序制度从保护学位申请人权利的司法实践中发展而来,最终为权利保障实践所检验。程序性审查成为学位行政司法策略性救济学位申请人权利实践的最佳选择,主要表现为学位行政争议司法审查在范围上以程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在强度上呈现程序强审查、实体弱审查的特征。其原因在于学位行政内嵌学术权力属性,造成监督制约实践难题。回应学位行政法治,学位程序制度发展历经学位程序规范结构性短缺、司法逐步形成正当程序规范、学位程序基本制度确立三个阶段。实施《学位法》保护学位申请人权益,需充分发挥制度客观法和主观权利面向的双重权利保障机能提升权利保护效率,加强学位程序规范体系化和学位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实现学位行政的良法善治,善用司法的解释与形成性功能强化学位程序制度的社会适应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学位程序 正当程序 法定程序 程序权利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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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的效果归属 被引量:1
12
作者 朱广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62-175,共14页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0条第1款对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的规定,并不是对《民法典》第504条的解释。代表权的法定限制具有普遍的公开性,相对人对此不存在不知问题。法律、行政法规对代表权的限制,可对抗第三人。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0条第1款对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的规定,并不是对《民法典》第504条的解释。代表权的法定限制具有普遍的公开性,相对人对此不存在不知问题。法律、行政法规对代表权的限制,可对抗第三人。代表权行使超越法定限制的,构成无权代表。相对人依据法定代表人向其提供的特别授权证明,相信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权且无过失的,无权代表可构成表见代表。《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0条第1款是以无权代表是否构成表见代表为思路进行设计的,其向相对人施加的合理审查义务,只有在表见代表理论下才能得到合理证成。该规定忽视了表见代表的核心构成要素,即存在外观代表权。无权代表与表见代表争议的化解可参照适用《民法典》第171、172条的规定;决议或决定被撤销引发的表见代表问题,可依据《民法典》第85、94条及新《公司法》第16条规定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表权 代表权的法定限制 无权代表 表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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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属性认定与刑法保护限度 被引量:6
13
作者 房慧颖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5年第2期63-74,共12页
我国已构建了以民事确权和刑法规制为核心的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法律属性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刑法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法益识别的逻辑基础。基于读者中心主义的哲学逻辑与创作主体和权利主体二分的法律逻辑,可以破解人... 我国已构建了以民事确权和刑法规制为核心的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法律属性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刑法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法益识别的逻辑基础。基于读者中心主义的哲学逻辑与创作主体和权利主体二分的法律逻辑,可以破解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品属性认定的难题。从创作贡献度和收益分配合理性出发,将使用者作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财产权的适格权利主体,符合著作权法的法律理念和制度功能。著作权犯罪属于法定犯,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和法定犯二次违法性原理,侵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权利行为构成著作权犯罪的标准要与前置法规范保持一致。应在类型化视野下,严格筛选具有保护价值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从对象与行为两个层面,明晰刑法保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合理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犯 作品 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法 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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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犯的法定犯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影响
14
作者 童云峰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49-161,共13页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要件。虽然司法解释已经对其范围进行框定,但理论上的争议未曾止息。应当区分“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入罪和出罪的双重功能,入罪的前置依据应限...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要件。虽然司法解释已经对其范围进行框定,但理论上的争议未曾止息。应当区分“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入罪和出罪的双重功能,入罪的前置依据应限定为法律和行政法规,出罪的正当化依据可以来源于部门规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本体法益是自然人的人格权,这就决定该罪本应是自然犯,但立法者通过设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空白罪状使之具有法定犯气质,应将该罪性质界定为“自然犯的法定犯化”。如此会产生两大效应:一是揭露该罪的双层法益面貌,阻挡层是秩序性集体法益,背后层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只有当集体法益能还原为个人法益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才有适用的必要性;二是凸显该罪的双重违法性,司法者需要将前置法中的新型规则嵌入刑法的适用流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人格权 自然犯的法定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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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私法史
15
作者 李永军 曹巧峤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5年第5期26-45,共20页
我国《民法典》突破东亚民法影响,在用益物权中继受居住权是一大创新。对这一罗马私法制度开展当代法教义学和解释论研究,须首先对其衍生、发展和继受的中外私法史作深入溯源。古罗马法从所有权至居住权的演进,体现了对所有权人多层次... 我国《民法典》突破东亚民法影响,在用益物权中继受居住权是一大创新。对这一罗马私法制度开展当代法教义学和解释论研究,须首先对其衍生、发展和继受的中外私法史作深入溯源。古罗马法从所有权至居住权的演进,体现了对所有权人多层次利用物之需求的认可,是对朴素所有权自由和处分自由的尊重。中世纪欧洲法并不存在居住权传统,最终被欧洲主要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继受的居住权,实际上来自罗马法复兴的成果。罗马物法体系深刻影响了众多大陆法系国家对居住权的态度,但日本民法在继受西法之初因本土封建思想阻力,舍弃了包括居住权的整个人役权制度。同样受传统因素和日本、苏联民法影响,我国民法也曾长期缺乏居住权的制度和理论土壤。改革开放后,我国司法实践以裁判形式认可了多种居住权,但总体来说形成了从法定居住权至意定居住权的反向发展历程。这导致我国立法和理论界过于强调居住权的生存保障功能和社会公益价值,忽略了其作为用益物权所体现的私法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役权 所有权自由 处分自由 意定居住权 法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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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中著作权限制制度的适用选择 被引量:4
16
作者 魏丽丽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59-172,共14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需要海量作品,但作品经著作权人同意方可使用,而寻求海量作品的授权显然不具有可行性,这使得数据训练面临著作权侵权风险。基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考量,有必要适用著作权限制制度以保障数据训练需求。适用合...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需要海量作品,但作品经著作权人同意方可使用,而寻求海量作品的授权显然不具有可行性,这使得数据训练面临著作权侵权风险。基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考量,有必要适用著作权限制制度以保障数据训练需求。适用合理使用制度会导致人工智能产业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失衡。法定许可制度可以兼顾著作权人利益保护,实现人工智能产业和著作权人的共赢发展。增设人工智能数据训练的法定许可情形,应排除著作权人声明退出的权利,使用费由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可委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数据平台企业转付。同时,应明确人工智能研发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以辅助法定许可制度的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数据训练 权利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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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rmation and Structure of the Statutory Reservation of Fundamental Rights in the Chinese Constitution
17
作者 Chen Peng Cui Dandan(Translator)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25年第2期4-21,共18页
The statutory reservation of fundamental rights is not a restriction on administrative power,but a directive and constraint on legislative power.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Const... The statutory reservation of fundamental rights is not a restriction on administrative power,but a directive and constraint on legislative power.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Constitution,the formation and evolution of constitutional texts,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mplementing mechanisms of the Constitution,it is necessary to change the approach to examination and scrutinize the statutory reservation of fundamental rights in the current Chinese Constitution from a normative dimension.The text of the Constitution adopts the structure of differentiated statutory reservations,covering general non-specific reservations,qualified reservations,non-reservations,content-forming reservations,and the special terms of the articles on property rights.The history of the Constitution’s formulation indicates that Article 51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oes not constitute an obstacl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differentiated statutory reservations;its definition of the limiting reasons for fundamental rights without statutory reservations can be interpreted in a narrow sense,which thence enables both the application to fundamental rights of general non-specific reservations and qualified reservations and the highlighting of the normative significance of differentiated reservations.The system of differentiated statutory reservations can also provide guidance for resolving fundamental conflicts over rights and distinguishing the criteria for constitutional review of legisla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undamental rights statutory reservations Article 51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flicting fundamental rights constitution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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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效力及其限制
18
作者 李勇军 蒋鹏泽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5期83-90,106,共9页
现有立法尊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继承人因放弃继承导致严重损害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案例。继承权作为一项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的权利,尽管其权利位阶高于债权,但不能因此而放任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而损害债权人... 现有立法尊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继承人因放弃继承导致严重损害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案例。继承权作为一项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的权利,尽管其权利位阶高于债权,但不能因此而放任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有必要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作出适当的限制。在目前民法典撤销权制度不足以有效约束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行为的情况下,一方面应合理解释“法定义务”,不仅将赡养、抚养以及扶养义务纳入“法定义务”的范围,而且将其扩张到继承人应当承担的一般性债务清偿义务和遗产管理义务;另一方面,在继承人因放弃继承而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应认定该放弃行为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承权 债权 放弃继承 效力限制 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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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任意解除权的法律解构与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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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久龙 《建筑经济》 2025年第S2期46-48,共3页
建设工程合同虽是法律单独规定的一类合同,但其本质仍属承揽合同,此属性为发包人任意解除权界定提供了法律基础。发包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从《民法典》的条文逻辑关系以及双方利益平衡维度均能说明此权利是合理的,但行使此权利要满足两个... 建设工程合同虽是法律单独规定的一类合同,但其本质仍属承揽合同,此属性为发包人任意解除权界定提供了法律基础。发包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从《民法典》的条文逻辑关系以及双方利益平衡维度均能说明此权利是合理的,但行使此权利要满足两个要求:一是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行使;二是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恶意解除。此外,发包人与承包人还可以在合同里约定“发包人是否可以任意解除合同”,如果约定可以任意解除,此约定仅为法定权利的重申。如果约定不可以任意解除则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人 法定解除权 任意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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