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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与发展:金代刑部设置述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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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迟安然 孙久龙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79-287,308,共10页
金代刑部的建立是结合生女真政治传统,兼采唐宋制度和自身实际的折中之举。其设立时间,最早不会早于天眷二年。金代刑部的设立来自早期枢密院兵刑房、伪齐刑部和行台尚书省刑部的设置、运行经验。在组织框架上,金代的刑部制度虽仿唐制而... 金代刑部的建立是结合生女真政治传统,兼采唐宋制度和自身实际的折中之举。其设立时间,最早不会早于天眷二年。金代刑部的设立来自早期枢密院兵刑房、伪齐刑部和行台尚书省刑部的设置、运行经验。在组织框架上,金代的刑部制度虽仿唐制而设,但其机构和编制的规模较唐代大为缩小,相较于唐制已经有所简化。金代刑部尚书为正三品,低于元丰改制之后的北宋制度。这应是在继承了北宋后期“诸部之无长官,止命侍郎主行”的政治惯例而做的折中之选。此外,金代刑部在职官设置上,以一郎中、两员外郎统辖刑部主事及诸吏。这与作为左三部的吏、户、礼部大为不同。此举沿袭了生女真社会在习惯法上事权模糊的传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代 刑部 生女真 事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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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刑部修订律令职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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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迟安然 《史学月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26-130,共5页
刑部作为六部之一,自隋唐之后,是中国古代王朝中枢重要的司法机构。金朝建立之后,其职官制度主要效法唐宋,尤其在北宋灭亡之后,金朝对中原文化的学习更加深入。学界关于金朝刑部是否主管立法活动,存在争议。其中,李锡厚等在《中国政治... 刑部作为六部之一,自隋唐之后,是中国古代王朝中枢重要的司法机构。金朝建立之后,其职官制度主要效法唐宋,尤其在北宋灭亡之后,金朝对中原文化的学习更加深入。学界关于金朝刑部是否主管立法活动,存在争议。其中,李锡厚等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中认为:“金朝刑部最主要的职责正是主管立法及刑事案件的覆审,与唐朝刑部的职掌是一样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订律令 职官制度 司法机构 职能 刑部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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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五年的石星、沈惟敬案——以萧大亨《刑部奏议》为中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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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洁西 杨向艳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35-139,共5页
丰臣秀吉侵略朝鲜战争期间(1592-1598),明朝方面的主和派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九月册封丰臣秀吉活动中遭遇失败,其代表人物兵部尚书石星、册封副使沈惟敬于次年下狱论死。关于石星、沈惟敬之论罪,当时史籍大多语焉不详,或出传闻,难足采... 丰臣秀吉侵略朝鲜战争期间(1592-1598),明朝方面的主和派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九月册封丰臣秀吉活动中遭遇失败,其代表人物兵部尚书石星、册封副使沈惟敬于次年下狱论死。关于石星、沈惟敬之论罪,当时史籍大多语焉不详,或出传闻,难足采信。根据新近发现的海外孤本刑部尚书萧大亨《刑部奏议》中的相关审判记录来看,石星、沈惟敬案背后涉及到明朝对外战略决策转向与明朝军政大臣的内部政治斗争。明朝在册封"失败"以后对日开始采取强硬手段回应,追究石星、沈惟敬等讲和派的责任是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发展的必然需要,而主和派的失势和明朝军政大臣的内部矛盾,也是促使石星、沈惟敬二人被治罪的重要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石星 沈惟敬 萧应宫 刑部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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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刑部尚书的出身阶层与入仕途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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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峰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06-117,167,共12页
唐代刑部尚书来源于多个社会阶层。受士族政治余风的影响,绝大多数仍出身地方郡姓,其中半数以上来自于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士家大族;来自宗室和地方小姓者则为数不多,出身寒门者更属个别。但是,士族政治已渐趋衰落,即便是具有旧士族血统的... 唐代刑部尚书来源于多个社会阶层。受士族政治余风的影响,绝大多数仍出身地方郡姓,其中半数以上来自于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士家大族;来自宗室和地方小姓者则为数不多,出身寒门者更属个别。但是,士族政治已渐趋衰落,即便是具有旧士族血统的刑部尚书,也很少通过门荫入仕,而科举考试已经成为他们入仕的主要途径,其中尤以进士科为最。值得注意的是,唐代虽然设立律学馆以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科举中又特别设置明法科来选拔法学优秀人才,刑部尚书却并无一人由明法科出身。究其原因在于:律学地位较低,明法科出身者仕途前景不佳,社会风气重视经学文章而轻视律学,来自社会较高阶层的贵族子弟竟逐明经、进士等科而对明法科不屑一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刑部尚书 士族 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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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刑部现行则例》的修颁时间、传本及特色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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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亦工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02-106,共5页
清代官方文献对康熙朝《刑部现行则例》的完成和颁布时间记载并不清晰,甚至存在颇多差谬,康熙十九年四月癸酉日的这则记载应是误记,康熙朝《刑部现行则例》的奉旨颁布日期应该是康熙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沈家本点校的传本内容也有错误之... 清代官方文献对康熙朝《刑部现行则例》的完成和颁布时间记载并不清晰,甚至存在颇多差谬,康熙十九年四月癸酉日的这则记载应是误记,康熙朝《刑部现行则例》的奉旨颁布日期应该是康熙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沈家本点校的传本内容也有错误之处,应根据"上谕"等史料推断其准确内容;《刑部现行则例》的修订具有其自身的特色,如立法技术概括性不强、行政指令色彩极浓、保留了比较鲜明的满洲特色或边域文化特征等,这些特征反映了康熙朝法例的行文习惯与民族情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部现行则例》 修颁时间 传本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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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刑部皂役收入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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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蔚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48-52,共5页
皂役收入的多寡和构成直接影响清代基层行政的运作。嘉道年间的刑部国家额设皂役俸禄,据乾隆以来的定例足额支取。至咸丰年间,清政府财政支绌,他们的俸禄没能据定例如数发放。1881年后,刑部国家额设皂役的俸禄仅维持在定例的四成。无论... 皂役收入的多寡和构成直接影响清代基层行政的运作。嘉道年间的刑部国家额设皂役俸禄,据乾隆以来的定例足额支取。至咸丰年间,清政府财政支绌,他们的俸禄没能据定例如数发放。1881年后,刑部国家额设皂役的俸禄仅维持在定例的四成。无论足额还是折扣支取,晚清刑部皂役俸禄都非常低,单纯依靠俸禄难以维持生计,必须依赖刑部补贴,并通过滥用权力获得收入。晚清中央各部皂役收入,刑部是较高的,可见晚清皂役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普遍化,既有人事的原因,更有制度的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部 皂役 俸禄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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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刑部尚书人员结构考述——以判刑部、刑部尚书为中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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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灿灿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113-118,共6页
两宋时期判刑部、刑部尚书共162人。在籍贯分布上,北宋较为分散,以神宗朝为界,有一个由北到南的转移;南宋则相对集中在两浙、福建、江南3路。在入仕途径上,以科举出身者最重,占七成之多,其中又以进士尤盛。但没有"明法科"或&q... 两宋时期判刑部、刑部尚书共162人。在籍贯分布上,北宋较为分散,以神宗朝为界,有一个由北到南的转移;南宋则相对集中在两浙、福建、江南3路。在入仕途径上,以科举出身者最重,占七成之多,其中又以进士尤盛。但没有"明法科"或"新科明法"出身者。就家庭背景而言,官员家庭者有部分出于司法世家,布衣家庭者在担任刑部尚书前,也大多有着司法历练。布衣家庭出身者比例略高于官员家庭。这种状况反映了寒门庶族由科举走入仕途,迅速成长为新的政治力量。这与门阀士族时期的政治格局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宋 刑部尚书 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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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后期刑部尚书职权衰落探因 被引量:2
8
作者 王建峰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62-68,共7页
唐代后期刑部尚书职权衰落大致可以归因于如下几个方面:无论是作为宰相官职迁转时的序位之官,还是被委以财政使职,均无法亲理本部事务;与地方节度使互相迁转,成为节度使官职迁转中的闲散之位;调动频繁,任期短暂,不能对刑部工作有实质性... 唐代后期刑部尚书职权衰落大致可以归因于如下几个方面:无论是作为宰相官职迁转时的序位之官,还是被委以财政使职,均无法亲理本部事务;与地方节度使互相迁转,成为节度使官职迁转中的闲散之位;调动频繁,任期短暂,不能对刑部工作有实质性的推进;宦官专权时,刑部尚书由其操控,行使职权时受其干预。诸种因素相互交织,导致唐代后期刑部尚书实际职权的下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刑部尚书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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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刑部尚书的法学素养 被引量:2
9
作者 王建峰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8-145,168,共18页
唐代可考的127位刑部尚书中,没有一人出身于科举明法科。但是,未经受律学馆的专门教育,并不一定意味着该群体法学素养缺失或者低下。他们多出身于刑法世家,由于家学熏陶与环境影响,可以受到法学知识的长期浸润;仕途履历中又多曾在刑部... 唐代可考的127位刑部尚书中,没有一人出身于科举明法科。但是,未经受律学馆的专门教育,并不一定意味着该群体法学素养缺失或者低下。他们多出身于刑法世家,由于家学熏陶与环境影响,可以受到法学知识的长期浸润;仕途履历中又多曾在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等机构任职,经历司法实践历练,具备丰富的司法经验。对朝廷法典的制定和不断完善作出了实际贡献,并且不惜犯颜执法,为维护法典实施的严格公正竭尽全力。为官清正严明、秉公执法,具有良好的禀性操守和突出的任职表现。刑部尚书这一群体法学素养较高,表明唐代官员选任时对担任司法职务者的专业素养颇为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刑部尚书 法学素养 家学 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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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刑部官员民族成分初探 被引量:1
10
作者 姜宇 张新朝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第15期26-28,共3页
刑部是金代最高的司法机关,执掌着法律刑狱并复核刑名。统治者通过刑部的复审制度来维护法律的公平,也通过刑部审理地方案件的权力来及时理清地方冤案。金朝的刑部官员除了女真人,还有汉人、契丹人、奚人等民族官员,其中女真人和汉人是... 刑部是金代最高的司法机关,执掌着法律刑狱并复核刑名。统治者通过刑部的复审制度来维护法律的公平,也通过刑部审理地方案件的权力来及时理清地方冤案。金朝的刑部官员除了女真人,还有汉人、契丹人、奚人等民族官员,其中女真人和汉人是金代刑部官员的主体民族,因此,全面了解金代刑部官员的民族构成状况,对深入了解金代司法机构的建制和民族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代 刑部 人数 民族成分 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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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图档·嘉庆朝》盛京刑部档案的史料价值探析 被引量:2
11
作者 赵彦昌 姜珊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47-50,共4页
以《黑图档·嘉庆朝》内的盛京刑部档案为研究对象,对其史料价值进行讨论,认为其可以作为研究清代盛京刑部的宝贵的第一手史料、研究清代司法部门实践的参考来源、研究清代咨文在司法实践中使用情况的重要文本、研究清代旗人司法特... 以《黑图档·嘉庆朝》内的盛京刑部档案为研究对象,对其史料价值进行讨论,认为其可以作为研究清代盛京刑部的宝贵的第一手史料、研究清代司法部门实践的参考来源、研究清代咨文在司法实践中使用情况的重要文本、研究清代旗人司法特权的生动案例及研究清代社会生活的重要材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图档》 盛京刑部 司法实践 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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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部对“因公科敛”案件的处理——以《刑案汇览》收录案件为例 被引量:1
12
作者 刘志勇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17-123,共7页
"因公科敛"是府州县亲民地方官与管军官吏非奉上司明文,对所管理、辖制之军、民的一种分派科敛行为,因是监临官吏因公务针对所辖、所部的犯罪行为,因此犯罪率较高,而且案情一般错综复杂,且在因公掩饰之下,因此在认定事实、适... "因公科敛"是府州县亲民地方官与管军官吏非奉上司明文,对所管理、辖制之军、民的一种分派科敛行为,因是监临官吏因公务针对所辖、所部的犯罪行为,因此犯罪率较高,而且案情一般错综复杂,且在因公掩饰之下,因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乃至案件最后的处理等诸多环节都很费周折。清代刑部官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把具体的个案同犯罪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制定法规范联系起来,在制定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进行比较、分析、权衡,使案件事实逐步向制定法规范拉近,使制定法规范向案件事实靠拢,并通过情、理、法之间的比较、推衍、联结,完成"因公科敛"案件中制定法的选择和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因公科敛 受赃律 刑部 制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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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将领叶志超病死刑部监狱考 被引量:1
13
作者 韩永福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31-132,共2页
叶志超,字曙青,安徽合肥县人。早年从淮军刘铭传,参加征剿太平军、捻军,以战功积升至总兵。光绪十五年(1889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力荐其“骁勇坚强,饶有智略,讲求利器,训练得力,随剿粤捻,战功卓著……其才可当一面”,擢任直... 叶志超,字曙青,安徽合肥县人。早年从淮军刘铭传,参加征剿太平军、捻军,以战功积升至总兵。光绪十五年(1889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力荐其“骁勇坚强,饶有智略,讲求利器,训练得力,随剿粤捻,战功卓著……其才可当一面”,擢任直隶提督。二十年甲午之役,奉命选带练军入朝,授为总统援朝诸军,却虚报战况,铺张冒功,一眶怯畏敌,毫无布置,平壤一役全军溃败,一路奔逃直过鸭绿江。事闻,清廷大为震怒,下令将叶志超革职,逮送京师,经刑部审实,拟定斩监候,秋后处决。那么,叶志超后来的结局如何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部 监狱 病死 将领 清末 直隶总督 刘铭传 太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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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部和督抚之争论清代刑部驳案制度——以《刑案汇览·盐法》商巡案件为中心 被引量:1
14
作者 魏晓立 《盐业史研究》 CSSCI 2015年第4期22-27,共6页
刑部驳案制度是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特色。通过部驳,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法律适用上的偏差。本文以《刑案汇览·盐法》中的商巡案件为中心,通过分析刑部对督抚意见的驳议,不仅可以增加对商巡地位的认识,也可以看出刑部在案件审理... 刑部驳案制度是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特色。通过部驳,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法律适用上的偏差。本文以《刑案汇览·盐法》中的商巡案件为中心,通过分析刑部对督抚意见的驳议,不仅可以增加对商巡地位的认识,也可以看出刑部在案件审理中虽注重情理法结合,但并不是只注重情理,而基本是严格缘法定案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案汇览》 刑部 商巡 驳案制度 缘法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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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公曹到刑部:论隋唐刑部的形成 被引量:1
15
作者 张春海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6年第1期97-119,共23页
隋唐时期的刑部来自汉代的尚书,而尚书的崛起源于皇权对作为其代理人之官僚集团的不信任。汉武帝为了强化对官僚集团的控制,将尚书转化成了一个控制性机构,以对官僚集体进行考核与监督。东汉时,光武帝有意让从前的监督与控制者逐渐... 隋唐时期的刑部来自汉代的尚书,而尚书的崛起源于皇权对作为其代理人之官僚集团的不信任。汉武帝为了强化对官僚集团的控制,将尚书转化成了一个控制性机构,以对官僚集体进行考核与监督。东汉时,光武帝有意让从前的监督与控制者逐渐成为由自己直接控制的新代理人,尚书机构逐渐出现了“政务化”的趋势,代理层级日繁。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尚书省成为了政务的中心,司法事务有一统于都官的趋势。隋开皇元年对尚书省的改革力求部门的简化与职能的统一,以行政一体化的方式减少代理层级,这一改革因官僚集团的抵制而失败。开皇十二年采取了尚书省政务化,九寺五监事务化的路径,双层代理模式出现。于是,刑部便成了大理寺之上的复审机构,两者之间确立了审理与复核、事务与政务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尚书 都官 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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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郎中成“讼棍”——嘉、道严惩“讼师”的扩张解释 被引量:1
16
作者 林乾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5年第2期85-108,共24页
在儒家法中,常把刑罚时轻时重作为调节社会问题或矛盾的一种手段或工具,因而某一时期特定的刑罚往往标示法律的主要指向或目标。嘉道时期,鉴于京控案的急剧增加,在官方强化相关立法的同时,在司法上出现了讼师的"讼棍"化,特别是要求审... 在儒家法中,常把刑罚时轻时重作为调节社会问题或矛盾的一种手段或工具,因而某一时期特定的刑罚往往标示法律的主要指向或目标。嘉道时期,鉴于京控案的急剧增加,在官方强化相关立法的同时,在司法上出现了讼师的"讼棍"化,特别是要求审理重案时,根究有无讼棍"教唆",如有"一切重罪,悉以讼师当之"的做法,既契合了地方官借此打压"上控者"以减轻其政治压力的诉求,也造成了"运动式"执法,掩盖了目趋严重的官民冲突等社会问题,对讼棍的法律适用呈现扩张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部郎中 讼棍 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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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藏孤本《刑部奏议》及其史料价值
17
作者 郑洁西 杨向艳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25-128,共4页
日藏孤本《刑部奏议》是明朝万历年间重臣萧大亨在刑部尚书任职期间的奏疏集,其所收奏疏除了少部分的条议朝事疏及自陈、辞请疏,大多为当时重要案件的刑狱奏疏。这些刑狱奏疏所涉案件大多影响到国家层面,其中既有民事、刑事案件,也有事... 日藏孤本《刑部奏议》是明朝万历年间重臣萧大亨在刑部尚书任职期间的奏疏集,其所收奏疏除了少部分的条议朝事疏及自陈、辞请疏,大多为当时重要案件的刑狱奏疏。这些刑狱奏疏所涉案件大多影响到国家层面,其中既有民事、刑事案件,也有事涉朝政的政治案件,还有与国际战争、国内叛乱等大规模军事冲突事件相关的案件。可见,《刑部奏议》是研究明万历朝社会政治历史和法制刑狱的重要一手资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藏孤本 刑部奏议》 萧大亨 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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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法律规范佛教僧侣四波罗夷罪之案例研究——以《驳案汇编》和《刑部比照加减成案》为例 被引量:2
18
作者 陈晓聪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113-117,共5页
佛教四波罗夷罪是"性罪",有杀、盗、淫、妄四种,在佛教中意为断除僧侣的"法命"之罪,是佛戒中的第一重罪,危害极大。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大都对僧侣犯此四罪有成文的规定,也有僧侣犯此四种罪的相关案例。以清代的案例... 佛教四波罗夷罪是"性罪",有杀、盗、淫、妄四种,在佛教中意为断除僧侣的"法命"之罪,是佛戒中的第一重罪,危害极大。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大都对僧侣犯此四罪有成文的规定,也有僧侣犯此四种罪的相关案例。以清代的案例作为视角探讨法律对佛教僧侣犯四波罗夷罪之规范,厘清僧侣犯此四罪的常见情形,并以此论证佛教戒律与世俗法律在对四波罗夷犯罪进行规范的内在契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波罗夷罪 《驳案汇编》 刑部比照加减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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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央司法官员的地域来源及其变迁——以刑部尚书为视角
19
作者 王建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94-101,共8页
唐代刑部尚书的籍贯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超过八成来自河南、关内、河北、河东四道,其它地域分布极少,而各道所属州县之间分布也颇悬殊;四道所出人数比例在前、中、后三期呈现非常明显的连续递减态势,刑部尚书的地域分布呈现出由相... 唐代刑部尚书的籍贯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超过八成来自河南、关内、河北、河东四道,其它地域分布极少,而各道所属州县之间分布也颇悬殊;四道所出人数比例在前、中、后三期呈现非常明显的连续递减态势,刑部尚书的地域分布呈现出由相对集中向相对分散变化的趋势;唐代后期,出自江南、淮南等道的刑部尚书明显增多,而他们都是由北方南迁后落籍当地的。刑部尚书的上述地域分布特点归因于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特殊的经济政治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刑部尚书 籍贯 地域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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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部对顶凶问题的治理 被引量:3
20
作者 李明 张如星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39-46,共8页
在命案逐级审转的时限压力和各层级间纠错成本的作用下,特别是掌握着地方“隐权力”的吏役的推助,清代地方顶凶生成,并能经逐级复核无异,进而递至中央。在京控揭发顶凶情弊之外,刑部通过对地方具题的案件文本进行“书面审”,常能发现纰... 在命案逐级审转的时限压力和各层级间纠错成本的作用下,特别是掌握着地方“隐权力”的吏役的推助,清代地方顶凶生成,并能经逐级复核无异,进而递至中央。在京控揭发顶凶情弊之外,刑部通过对地方具题的案件文本进行“书面审”,常能发现纰漏以查错纠弊。为治理地方顶凶问题,刑部不仅通过持续的立法工作、修订例文以因应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为治理顶凶提供法律依据,还派出官员具体审办地方顶凶疑难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顶凶 刑部 审转 京控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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