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两国同为社会主义法系国家,都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因法律渊源、法律思想、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中国将“Rule of law”理解和翻译为“法治”,越南则将其译为“法权”,由此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不...中越两国同为社会主义法系国家,都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因法律渊源、法律思想、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中国将“Rule of law”理解和翻译为“法治”,越南则将其译为“法权”,由此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不同概念。文章基于对“法治”“法权”词源的考察,梳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概念的产生与发展,从跨文化视角解读中越两国时政术语“法治”“法权”的理解与翻译问题。展开更多
文摘中越两国同为社会主义法系国家,都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因法律渊源、法律思想、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中国将“Rule of law”理解和翻译为“法治”,越南则将其译为“法权”,由此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不同概念。文章基于对“法治”“法权”词源的考察,梳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概念的产生与发展,从跨文化视角解读中越两国时政术语“法治”“法权”的理解与翻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