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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数据保护的涉外检察路径——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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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喜芬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9-31,共13页
新质生产力形成于科技革命的宏观背景,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持续动能。涉外检察作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一环,须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塑造稳定的制度环境。数据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涉外检察需对其进行重点保护。... 新质生产力形成于科技革命的宏观背景,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持续动能。涉外检察作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一环,须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塑造稳定的制度环境。数据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涉外检察需对其进行重点保护。在跨境数据保护方面,我国涉外检察存在介入国际刑事司法领域程度有限,识别电子数据流动状态面临客观限制,保障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的渠道阙如等问题。作为应对方案,我国涉外检察需以国家主权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比例原则为指引。在跨境数据保护路径的构建上,宜建立检察主导下的数据出境安全审查机制,将风险预防和持续性监督理念融入其中;明确检察机关在跨境数据保护中的身份定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辅助中国法律查明,为维护我国多元利益提供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检察 涉外法治 新质生产力 跨境数据保护 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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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尚某某被结婚”案看冒名婚姻登记救济困境的破解之道——基于对行政程序重开理论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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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丽颖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89-97,共9页
在因冒名婚姻登记,尤其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发生的冒名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适用起诉期限规定与救济当事人基本权利之间始终存在权衡难题。“尚某某诉如东县民政局婚姻行政登记”一案确认无效并删除登记信息的裁判结... 在因冒名婚姻登记,尤其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发生的冒名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适用起诉期限规定与救济当事人基本权利之间始终存在权衡难题。“尚某某诉如东县民政局婚姻行政登记”一案确认无效并删除登记信息的裁判结果,为此类争议的解决带来了新的思路,但也引起了有关裁判方式适法性的质疑,以及对于此类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救济途径的讨论。相较而言,现行法律框架下运用行政程序重开理论破解冒名婚姻登记救济困境,具有更强的实践必要性、现实优越性、理论正当性与司法可救济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婚姻登记 起诉条件限制 行政程序重开 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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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的逻辑反思与程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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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召华 刘苑梓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09-118,共10页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的实体法本质为“反证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序要件”,程序法本质为“国家追诉权赋予的程序要件”。现行核准追诉程序规则与上述正当逻辑的不适配之处主要表现为:报请核准条件以需罚性审查为核心、核准...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的实体法本质为“反证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序要件”,程序法本质为“国家追诉权赋予的程序要件”。现行核准追诉程序规则与上述正当逻辑的不适配之处主要表现为:报请核准条件以需罚性审查为核心、核准前侦查规则以社会危害性调查为重心、核准后法律效果导致不起诉难以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契机,应依循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的正当逻辑,构建起应罚性审查前置的报请核准条件、以刑事责任能力调查为重心的核准前侦查规则、有利于不起诉适用的核准后法律效果规则,以保障其制度功能的充分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 核准追诉 刑诉法修改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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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数字化延伸及其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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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曦 陈雨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2期50-60,共11页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数字化延伸既是数字技术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弥补传统侦查监督制度缺失的现实需要。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侦查监督工作从关键节点监督向全链条监督延伸,从案卷审查向类案监督数据模型构建转变,从回应式监督向主动式...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数字化延伸既是数字技术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弥补传统侦查监督制度缺失的现实需要。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侦查监督工作从关键节点监督向全链条监督延伸,从案卷审查向类案监督数据模型构建转变,从回应式监督向主动式监督拓展。然而,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数字化延伸在实践中面临三重挑战,具体表现为检察人员侦查监督主体地位受到冲击、审前诉讼构造的结构性失衡态势加剧以及数据安全风险显著上升。为此,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契机,通过建立以检察人员为中心的人机协同监督机制、维护审前结构平衡并坚守控辩平等原则、保障侦查监督过程中的数据安全等制度设计,构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数字化运行的规制体系,确保侦查监督权在数字时代的有效性与规范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数字检察 侦查监督权 主体地位 诉讼构造 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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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平衡视角下公益服务考察制度的完善路径
5
作者 杨俊 李雪峰 《南海法学》 2026年第1期14-25,共12页
轻罪治理背景下公益服务考察制度不同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中的考察,具有更为清楚的“治理”旨在。该制度进一步融合了合作性司法理念,是对不起诉权力运行的新调整,对控辩双方均有重要影响。公益服务考察制度从程序、实体、治理三个... 轻罪治理背景下公益服务考察制度不同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中的考察,具有更为清楚的“治理”旨在。该制度进一步融合了合作性司法理念,是对不起诉权力运行的新调整,对控辩双方均有重要影响。公益服务考察制度从程序、实体、治理三个层面调整刑事诉讼中各方利益。但是,当前实践探索中也存在程序利益共享不充分、实质核心激励缺失、治理利益体现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从各方程序参与及权利保障、实体利益分配机制和制度内容调整等方面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治理 利益平衡 公益服务考察制度 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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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对物之诉的独立性
6
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92-105,共14页
为有效保护被告人、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益,将涉案财物追缴活动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有必要对刑事诉讼中的涉案财物追缴制度作出重大改革。在这一方面,可以借鉴被告人不到案案件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实施经验,总结案外人异议制... 为有效保护被告人、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益,将涉案财物追缴活动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有必要对刑事诉讼中的涉案财物追缴制度作出重大改革。在这一方面,可以借鉴被告人不到案案件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实施经验,总结案外人异议制度的教训,提出一种在被告人到案案件中引入相对独立的刑事对物之诉机制的立法构想。之所以要建立这一相对独立的对物之诉机制,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刑事对物之诉具有相对独立的诉讼标的,应通过相对独立的诉讼形态来解决这一特定诉讼请求;检察机关出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需要适度扩展公诉权的内涵和外延,行使相对独立的对物公诉权;被告人、被害人以及那些对被申请追缴的涉案财物提出民事权属异议的人,都属于具有当事人地位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针对检察机关的追缴申请行使对物抗辩权;法院为对检察机关追缴涉案财物的申请进行公正的审判,确保庭审的实质化,需要构建一种相对独立的对物庭审程序;检察机关提出的追缴涉案财物的特定诉讼主张,决定了这一诉讼具有较为特殊的司法证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对物之诉 涉案财物追缴 对物公诉权 对物抗辩权 相对独立的对物庭审程序 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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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的检行关系
7
作者 杨雅妮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6年第1期3-21,共19页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涉及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力协同与依法互动,一旦处理不好,要么导致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乏力,要么导致检察权过度膨胀而影响行政权的正确行使。检察权与行政权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存在协作的可能和必...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涉及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力协同与依法互动,一旦处理不好,要么导致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乏力,要么导致检察权过度膨胀而影响行政权的正确行使。检察权与行政权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存在协作的可能和必要,但这种协作是有限度的,必须以我国宪法对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权责范围的规定为依据,并契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同目标。要精准定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的检行关系,应当从诉前程序的本质、诉前程序的目的、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以及诉前程序的办案效果等不同角度出发,在恪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地位和检察权行使边界的基础上,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定位为“监督—被监督”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诉前磋商 诉前检察建议 检行关系 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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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istics and risk of violation behavior of non-motorists at signalized intersections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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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星 任刚 +2 位作者 杜轩 王鹏 王卫杰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English Edition)》 EI CAS 2011年第4期423-429,共7页
Aiming at prevalent violations of non-motorists at urban intersections in China, this paper intends to clarify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isks of non-motorist violations at signalized intersections through questionnaire... Aiming at prevalent violations of non-motorists at urban intersections in China, this paper intends to clarify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isks of non-motorist violations at signalized intersections through questionnaires and video recordings, which may serve as a basis for non-motorized vehicle management. It can help improve the traffic order and enhance the degree of safety at signalized intersections. To obtain the perception information, a questionaire survey on the Internet was conducted and 972 valid questionnaires were returned. It is found that academic degree contributes little to non-motorist violations, while electrical bicyclists have a relatively higher frequency of violations compared with bicyclists. The video data of 18 228 non-motorist behaviors indicate that the violation rate of all non-motorists is 26.5%; the number of conflicts reaches 1 938, among which violation conflicts account for 66.8%. The study shows that the violation rates and the violation behavior at three types of surveyed intersections are markedly different. It is also concluded that the conflict rates and the violation rates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Furthermore, signal violation, traveling in the wrong direction, and overspeeding to cross the intersection are the most dangerous among traffic violation behavior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raffic violation behavior traffic safety non- motorist signal inter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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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后的监检反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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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一帆 洪浩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36-149,共14页
当前针对监检衔接的研究,主要聚焦犯罪追诉时由监向检的正向衔接,对不起诉后由检向监的反向衔接关注较少。当前这一反向衔接机制面临相关实体规范适用指向不明,以及程序机制粗疏导致的运行虚置问题。从贯彻刑法谦抑性理念,顺应监检权力... 当前针对监检衔接的研究,主要聚焦犯罪追诉时由监向检的正向衔接,对不起诉后由检向监的反向衔接关注较少。当前这一反向衔接机制面临相关实体规范适用指向不明,以及程序机制粗疏导致的运行虚置问题。从贯彻刑法谦抑性理念,顺应监检权力之间的“行政权——司法审查”关系以及我国针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层次化规制框架三个方面来看,完善这一反向衔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在衔接前端,检察机关应延伸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的相关案情事项,并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373条第2款规定的规范化检察意见为中段衔接通道,辅以案件全面反向移送制度,为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案件提供引导和辅助。在衔接末端,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应独立履职,并充分考量检察意见,依照“严格的新证据标准”“严格的期限限制”“禁止二次程序回转”“审慎羁押”四项原则及时、准确处置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起诉 监检反向衔接 检察意见 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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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困境、内涵及实现
10
作者 周浩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74-85,共12页
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仅为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提供了规范支撑,还为民事检察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理念指引。然而,宏观叙述的指导缺憾、微观操作的双重缺失、监督范式的立场分化等实然运行的问题,导致客观公正立场难以在民事检察业务中... 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仅为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提供了规范支撑,还为民事检察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理念指引。然而,宏观叙述的指导缺憾、微观操作的双重缺失、监督范式的立场分化等实然运行的问题,导致客观公正立场难以在民事检察业务中得到有效贯彻。在正确解读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的实质要求、民事检察业务的特殊要求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应在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上明晰客观公正立场的具体要求,推动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进而实现民事检察业务高质效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检察 客观公正立场 法制统一 诉讼救济 检察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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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视域下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运用的再审思
11
作者 陈俊文 向芯雨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40-51,共12页
轻罪治理时代下起诉裁量权运行的应然图景可归纳为较大的适用范围、较高的适用比例及优良的适用质效,然而起诉裁量权的实然运行模式仍未尝企及,主要原因在于其面临检察官身份定位不明、起诉裁量权规范要件模糊及酌定不诉之适用路径滞碍... 轻罪治理时代下起诉裁量权运行的应然图景可归纳为较大的适用范围、较高的适用比例及优良的适用质效,然而起诉裁量权的实然运行模式仍未尝企及,主要原因在于其面临检察官身份定位不明、起诉裁量权规范要件模糊及酌定不诉之适用路径滞碍的三重困境。欲使起诉裁量权走向轻罪治理时代的应然模式,首先,在理念层面,应重塑检察官关于其作为刑事程序主导者,具备司法审查权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的认知;其次,在实体法律层面,应重新阐释关于“刑罚裁量”“犯罪情节轻微”的法条规则;最后,在程序适用层面,应从制度创新、标准指引、流程优化等方面构建高效的起诉裁量权运行机制,从而实现起诉裁量权的“松绑”,推进酌定不起诉的“高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起诉裁量权 酌定不起诉 检察官角色 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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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贯通视角下党纪追责时效制度的逻辑构建与实践路径
12
作者 王建芹 杨智媛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99-109,112,共12页
现行党内法规制度下,党纪追责未设置时效限制,实行的是终身追责制。这一制度安排虽彰显了党纪的严肃性,但在纪法贯通的实践要求下,面临着法理自洽性不足与规范协同效能弱化的双重困境。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合署办公背景下,执纪执法贯通... 现行党内法规制度下,党纪追责未设置时效限制,实行的是终身追责制。这一制度安排虽彰显了党纪的严肃性,但在纪法贯通的实践要求下,面临着法理自洽性不足与规范协同效能弱化的双重困境。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合署办公背景下,执纪执法贯通已成为推动监督执纪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时效制度作为一项在刑事、行政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的重要制度,可以作为纪法贯通的一个切入点。在我国,刑事追诉时效和行政追责时效制度经过长期实践与发展,已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制度经验和实践路径,为党纪追责时效制度的构建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建立党纪追责时效制度,是在全面考量党内监督需求、纪法协同关系及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后作出的理性与现实选择。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增强执纪的精准性与科学性,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落实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与基本职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纪法贯通 党纪追责时效 刑事追诉时效 行政追责时效 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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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官职业伦理教育的中国模式——立足于中国检察官独特的三种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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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晶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6年第1期2-8,共7页
相较域外,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定位极为复杂,集合侦控官、司法官和法律监督官三种角色。然而,作为侦控官的有效追诉义务,作为司法官的客观中立义务,以及作为法律监督官的适度监督义务,彼此极易出现冲突和矛盾,导致检察官职业伦理准则愈发... 相较域外,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定位极为复杂,集合侦控官、司法官和法律监督官三种角色。然而,作为侦控官的有效追诉义务,作为司法官的客观中立义务,以及作为法律监督官的适度监督义务,彼此极易出现冲突和矛盾,导致检察官职业伦理准则愈发模糊而难以界定。以检察官有效追诉义务、客观中立义务、适度监督义务作为切入点,可检讨检察官职业伦理与行为基准,协调角色边界:检察官首要义务是有效追诉义务,强力遏制侦诉的懈怠不作为。同时,需秉持客观义务,抑制过度追诉或违法追诉。此外,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义务,应是适度且有节制的,仅在司法审查力度不足的领域发挥补充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业伦理 侦诉不作为 追诉权滥用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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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视阈下法律监督的理性限度研究
14
作者 刘丽 魏云皓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6年第1期37-42,共6页
随着数字时代的快速发展,积极主义的法律监督观逐渐进入检察工作视野,检察机关不断通过数字检察建设促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从扁平式向穿透式、从个案办理式向类案治理式、从静态式向动态式、从单一式向协同式、从传统式向科技式转型升... 随着数字时代的快速发展,积极主义的法律监督观逐渐进入检察工作视野,检察机关不断通过数字检察建设促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从扁平式向穿透式、从个案办理式向类案治理式、从静态式向动态式、从单一式向协同式、从传统式向科技式转型升级,进而高效解决以往监督难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与此同时,数字检察视阈下的法律监督工作可能造成数据权利侵害、法律监督越界等新的隐性风险,因此需要通过持续的理性反思进行调适,坚持以法定主义为边界,严格遵守比例原则,健全数据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确保法律监督始终处于理性限度之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检察 大数据 法律监督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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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轻微罪行出罪处理机制研究
15
作者 徐婧 戴欣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28-36,共9页
未成年人轻微罪行出罪处理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标准模糊、范围限制等问题,难以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矫治效果。根据“双向保护原则”的理念,对未成年人的出罪处理需充分考虑轻微罪行的“当罚性”,平衡“少捕慎诉慎押”... 未成年人轻微罪行出罪处理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标准模糊、范围限制等问题,难以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矫治效果。根据“双向保护原则”的理念,对未成年人的出罪处理需充分考虑轻微罪行的“当罚性”,平衡“少捕慎诉慎押”语境下的集体法益与个人法益,理顺“犯罪情节轻微”与“免除刑罚”的内在联系,在实效上注重“预防”大于“惩治”,以实现未成年人“轻微罪出罪”与“犯罪报应”的对立纾解。基于此,需厘清附条件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应然差异性和实然阶梯性,构建完善的监督考察体系,对未成年人轻微罪行出罪处理的构成要件进行准确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保护 未成年人犯罪 轻罪治理 出罪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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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轻罪治理体系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扩张与完善
16
作者 张亚飞 刘梦宇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94-102,共9页
我国刑法体系中轻罪占比越来越大,司法实践中轻罪案件逐渐增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审前分流、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仅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特定犯罪,在犯罪主体、罪名以及刑度等方面都作了严格限制,阻... 我国刑法体系中轻罪占比越来越大,司法实践中轻罪案件逐渐增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审前分流、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仅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特定犯罪,在犯罪主体、罪名以及刑度等方面都作了严格限制,阻碍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发展。通过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和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探索,借鉴域外相关制度,扩张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确认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考察地位,丰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考察内容,明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创新轻罪治理模式,推动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不断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条件不起诉 轻罪治理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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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实践困境与完善路径
17
作者 谢罕 《红河学院学报》 2026年第2期97-101,106,共6页
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是加强落实轻罪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推动轻罪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关键核心。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为追究被不起诉人非刑罚责任,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时却存在检察意见书内容不明确、检察意见缺乏强制... 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是加强落实轻罪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推动轻罪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关键核心。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为追究被不起诉人非刑罚责任,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时却存在检察意见书内容不明确、检察意见缺乏强制性保障以及移送的证据材料标准不统一的困境。为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纵深发展,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有必要提升行刑反向衔接规范的法律位阶,明确检察建议制发内容以统一规范标准、健全检察意见强制保障措施以推动检察意见的贯彻落实以及统一移送的证据材料标准,实现证据转化的有效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不起诉 行刑反向衔接 检察意见 证据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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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18
作者 徐辉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101-108,共8页
作为中国协商性司法模式发展趋势下的典型范例,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信赖利益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根基。若不能对被追诉人信赖利益予以保护,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长远发展来看将产生不利影响。事实上,保护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 作为中国协商性司法模式发展趋势下的典型范例,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信赖利益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根基。若不能对被追诉人信赖利益予以保护,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长远发展来看将产生不利影响。事实上,保护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信赖利益是刑事程序安定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司法公信力建设、教育感化目的之要求。但是目前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信赖利益保护仍然存在着审前保障机制不足、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律约束力不强的现实困境。对此,一方面,应当完善被追诉人信赖利益审前保障机制,通过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值班律师的有效帮助、构建认罪认罚全过程的证据开示制度实现对被追诉人信赖利益的前置保护;另一方面,应当规范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效力,通过明确具结书对被追诉人、检察官、法官的拘束力来最大程度地保障被追诉人信赖利益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信赖利益 控辩协商 刑事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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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反向衔接视角下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追溯、检视与重构
19
作者 武旭强 刘玉蓉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6年第1期30-39,共10页
逃税罪中“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创设,旨在通过建立行政处罚+刑事激励的协同共治结构,平衡税收秩序维护与市场主体保护,实现“行刑、刑行”的双向衔接转化,其法律性质本质上是一种刑行衔接转化的特殊刑事政策,而适用主体应仅限于有... 逃税罪中“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创设,旨在通过建立行政处罚+刑事激励的协同共治结构,平衡税收秩序维护与市场主体保护,实现“行刑、刑行”的双向衔接转化,其法律性质本质上是一种刑行衔接转化的特殊刑事政策,而适用主体应仅限于有第一款行为的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我们既要充分肯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彰显非刑罚化的立法导向意义,明确其在税收犯罪领域确立“行先刑后”原则的司法价值,也需检视其遭遇的司法困境,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进行必要的限缩、梯度化完善逃税罪的刑罚体系,优化“行刑、刑行”双向衔接机制,进而形成行政制裁、刑事惩罚与民事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整体性规制模式,最大化涵养税源,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与社会经济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罪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行衔接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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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检衔接案件中涉案财物的处理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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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矜婷 章程荃 《法治社会》 2026年第2期52-66,共15页
监检衔接案件中涉案财物的处理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兼具法律程序规范与政治治理目标的双重属性。当前,涉案财物处置在一般法律性和特殊性两方面都面临问题。法律性问题是监检衔接案件的基本问题,成因可归于... 监检衔接案件中涉案财物的处理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兼具法律程序规范与政治治理目标的双重属性。当前,涉案财物处置在一般法律性和特殊性两方面都面临问题。法律性问题是监检衔接案件的基本问题,成因可归于涉案财物的基本法律属性认定的混乱和不同程序处置手段的混杂。具体包括法律依据模糊、关联性标准不统一、监察与检察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审前处置权滥用、财产权保障不足等困境。特殊性问题是目前监检衔接案件的主要问题。其源于监检衔接案件比普通刑事案件更强调政治性,体现在权力属性二元性、法律规范体系复杂性及反腐败政治要求等方面。因此必须在监察独立和法律监督、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以及关联性标准三方面化解好法律性和政治性的矛盾与冲突。基于此,有必要对现有涉案财物处理提出改进路径:一是坚持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二是完善纪法衔接与法法衔接机制,三是强化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从而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案财物 监检衔接 程序衔接 法律性 政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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