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809篇文章
< 1 2 24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全球治理区域主义路径下国际海洋法治之变革 被引量:2
1
作者 李志文 熊奕成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65-179,共15页
随着传统全球治理遭遇失灵困境,区域主义逐渐成为化解治理危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新路径。国际海洋法治价值亦随之衍化,海洋法治秩序观的“自由-安全”结构发生偏移,合作观中的“民主”与“私益”理念引发碰撞,责任观层面的“共同”... 随着传统全球治理遭遇失灵困境,区域主义逐渐成为化解治理危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新路径。国际海洋法治价值亦随之衍化,海洋法治秩序观的“自由-安全”结构发生偏移,合作观中的“民主”与“私益”理念引发碰撞,责任观层面的“共同”与“区别”原则呈现等价表达。价值震荡内源于范式转变,海洋条约法治理在区域治理能力的提升过程中,汲取“分区”模式与“综合管理”模式的制度特色,实现“再分区化”转型;海洋习惯法治理受区域理念趋同的心理要素影响,部分旧有习惯法效力局部淡化,而时代性的新兴习惯法蓬勃兴起;海洋软法治理凭借成本与价值上的说服力,在区域协调中不断扩展。在此变局之中,中国迎来国际海洋法治身份转变契机,宜依循自区域至全球的路径,主动引领全球治理改革与国际海洋法治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球治理 区域主义路径 海洋法治 区域条约 特殊国际习惯法 软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南极冰山淡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依据 被引量:1
2
作者 陈力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61-176,共16页
对南极冰山淡水资源利用的设想与讨论源于《南极条约》生效后的20世纪70年代。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气候现象日益频繁,占地球淡水资源储量90%的南极洲再次引起人类关注。对南极以“冰”形式存在的淡水资源利用问题不仅涉... 对南极冰山淡水资源利用的设想与讨论源于《南极条约》生效后的20世纪70年代。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气候现象日益频繁,占地球淡水资源储量90%的南极洲再次引起人类关注。对南极以“冰”形式存在的淡水资源利用问题不仅涉及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成本收益比较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更需要依托南极“冰”取得和利用的国际法依据。南极淡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依据一方面取决于“冰”的形态及地理分布,另一方面取决于依附于南极洲的“冰”的法律地位。《南极条约》第四条的“主权冻结”条款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适用于南极海域的客观事实,使得考察南极冰山利用的国际法依据应逐一分析适用于南极洲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和一般法律原则等国际法渊源。冰山利用的“国家利己主义”“公海自由论”以及“人类共同继承遗产原则”均难以成为冰山利用的国际法依据。我国应倡导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依托,在南极主权“双焦点”视域下通过国际合作构建冰山利用的新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冰山的法律地位 南极条约体系 主权冻结 南极淡水资源利用 人类命运共同体
原文传递
我国法院适用民商事条约的路径探析 被引量:1
3
作者 李大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54-167,共14页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适用民商事国际条约的路径不统一,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这进一步引起理论争论与实践中的迷茫。总体上,法院采用直接适用路径是国际法“条约必须信守”原则的要...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适用民商事国际条约的路径不统一,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这进一步引起理论争论与实践中的迷茫。总体上,法院采用直接适用路径是国际法“条约必须信守”原则的要求,也是国内法的授权。法院对条约的适用是法院以条约作为审判案件的法律渊源对当事人依据条约提出的权利主张进行裁判的司法活动。在司法审判权范围内,除国家缔结或者参加民商事国际条约时作出相关保留、立法机关特别要求或者国内法特别规定等特殊(例外)情形外,我国法院原则上应直接根据特定民商事国际条约对特定案情进行识别;经识别,特定争议事项属于条约调整范围时,应直接援引条约进行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国际条约 间接适用路径 直接适用路径 识别 冲突规范
原文传递
大陆架划界对海洋资源影响的研究进展
4
作者 马仁锋 李亮亮 +1 位作者 周浩 马静武 《热带地理》 北大核心 2025年第9期1670-1687,共18页
大陆架划界作为全球海洋治理核心议题之一,涉及国家主权、资源分配以及国际地缘格局稳定。随着全球后发沿海国家的崛起及其对海洋资源的重视,传统海洋大国与后发海洋国家之间的博弈日益激烈,大陆架划界实践博弈主体试图推动全球海洋边... 大陆架划界作为全球海洋治理核心议题之一,涉及国家主权、资源分配以及国际地缘格局稳定。随着全球后发沿海国家的崛起及其对海洋资源的重视,传统海洋大国与后发海洋国家之间的博弈日益激烈,大陆架划界实践博弈主体试图推动全球海洋边界治理规则演进,暴露出法律与技术复杂交织的时空现象。通过梳理沿海国家在大陆架划界、资源主张和领土诉求等方面的文献发现:1)大陆架区域资源丰富,但其跨界性和流动性使其开发成为引发国家间冲突的重要诱因,形成多边跨境渔业捕捞和边界资源归属等现象复杂交织;2)大陆架划界涉及多维边界认知,既顺延大陆架自然延伸的核心依据,又转向历史性权益、资源利益争夺与地缘战略空间主张等因素复合的海洋治理;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供大陆架划界实践的法律依据,但执行中受沿海国家大陆架自然地理延伸规则适用不足与判例适用参差影响,导致沿海国在主权与资源分配上障碍频现。综合大陆架划界实践关键障碍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修订趋势,提出3种适应海权兴起背景下的全球海洋空间治理研究主要领域:1)以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为基础,提供争端解决的自然法依据;2)通过历史性权利的延续,构建符合习惯国际法的法律解释逻辑;3)通过沿海国家实践及其理念与全球认同增补公约的规范性解释,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范解释提供经验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资源分类 地缘政治 国家海洋权益 国际法与国家海洋空间 后发沿海国家 海洋人文地理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南极条约》当事国实施南极考察活动的管理制度比较研究
5
作者 吴慧 牛宇燕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9-36,共18页
南极对人类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国家拓展生存空间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战略要地。目前,人类在南极的活动以科学考察为主,其特点是以科学研究为中心、活动频次受诸多因素影响等。有关考察活动的管理制度涉及国际规制和国内规制两... 南极对人类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国家拓展生存空间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战略要地。目前,人类在南极的活动以科学考察为主,其特点是以科学研究为中心、活动频次受诸多因素影响等。有关考察活动的管理制度涉及国际规制和国内规制两个层次。国际规制设定法律框架,国内规制细化各项制度。通过分析各国开展南极考察的国家实践,总结其在考察主管部门、资金来源、设施设备和考察成果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可为我国南极考察管理制度提供有益经验,包括加快南极立法、明确考察统筹部门、丰富考察资金来源、加大考察投入力度、完善成果管理制度等,以不断推进我国的南极事业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条约 南极考察 南极活动 管理制度 国内规制 国际规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地缘政治与国际法双重视角下的“菲律宾群岛海道法”分析
6
作者 牟文富 《南洋问题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7-83,共17页
针对2024年的“菲律宾群岛海道法”,中国应基于国际法、地缘政治竞争背景及对中国国家利益的综合评估确定对该法案的立场及应对策略。经初步研判,“菲律宾群岛海道法”嵌入所谓“西菲律宾海”提法,侵犯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针对2024年的“菲律宾群岛海道法”,中国应基于国际法、地缘政治竞争背景及对中国国家利益的综合评估确定对该法案的立场及应对策略。经初步研判,“菲律宾群岛海道法”嵌入所谓“西菲律宾海”提法,侵犯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菲律宾指定的群岛海道没有包括所有“正常通道”因而属于部分指定;该法案中关于无害通过权、群岛海道通过权以对等为条件的规定不符合海洋法规定;菲律宾法案扩大承担法律责任人的范围但没有明确适用条件。中国还应特别从中国海军舰队安全性和机动性需求角度考虑对“菲律宾群岛海道法”的立场。除了中国有权依照国际法规定与菲律宾磋商、菲律宾有义务配合之外,中国还可与其他海道使用国协调立场、利用国际海事组织程序促使菲律宾的提案符合国际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群岛水域 群岛海道 无害通过 菲律宾
在线阅读 下载PDF
BBNJ协定的临时适用:法理阐释与规则补强
7
作者 房旭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65-179,共15页
BBNJ协定临时适用可以缓解协定生效机制的滞后性、检视协定内容的合理性,从而应对海洋突发紧急情况,有助于提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治理成效。然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BBNJ协定有关条约临时适用的规定较为简略,BBNJ协定临时... BBNJ协定临时适用可以缓解协定生效机制的滞后性、检视协定内容的合理性,从而应对海洋突发紧急情况,有助于提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治理成效。然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BBNJ协定有关条约临时适用的规定较为简略,BBNJ协定临时适用的规则供给不足。就BBNJ协定的临时适用而言,临时适用的自主性可能削弱临时适用效果,临时适用终止的灵活性影响国际海洋秩序的稳定性,临时适用的单边性与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存在矛盾,BBNJ协定与其他相关国际法的关系不够明确。在BBNJ协定的临时适用中,反向规定“不同意临时适用需要另作声明”可以强化临时适用效果,临时适用产生的义务不因临时适用的终止而立即终止,未同意临时适用的缔约方也应当尊重BBNJ协定的临时适用,BBNJ协定应当“优先”其他相关国际法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协定 临时适用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法律效力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研究进展
8
作者 邹磊磊 汪月 卢洁 《海洋湖沼通报(中英文)》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75-182,共8页
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是国际海洋法的一项重要进展,是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促使公海渔船遵守与执行区域养护和管理措施的重要手段。梳理关于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的研究进展发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主题高度一致,均聚焦于区... 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是国际海洋法的一项重要进展,是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促使公海渔船遵守与执行区域养护和管理措施的重要手段。梳理关于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的研究进展发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主题高度一致,均聚焦于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的问题和对策研究。随着中国公海渔业的发展以及公海登临与检查实践的开展,国内学者也开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主题包括中国参与公海登临与检查面临的问题以及建议和对策等。经分析,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的法律体系、执行程序以及我国公海登临与检查实践等主题将成为今后国内相关研究的主要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海登临与检查制度 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 研究进展 中国
原文传递
管理气候变化:世界银行全球行政空间的拓展及其影响
9
作者 关帅锋 薛志华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期89-100,共12页
气候变化引发的气候风险对发展合作的效果具有重大影响。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推动实现碳中和,世界银行在融资理念和政策制定中高度关注发展合作与气候变化的关联性,并通过在长期发展实践中确立的行政管理体制,将借款国发展与应对气候... 气候变化引发的气候风险对发展合作的效果具有重大影响。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推动实现碳中和,世界银行在融资理念和政策制定中高度关注发展合作与气候变化的关联性,并通过在长期发展实践中确立的行政管理体制,将借款国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纳入其全球行政空间,借助编制借款国发展与气候报告、“以人为中心”的评估方法、与《巴黎协定》的规定相一致等工具对借款国的行为进行调整。基于此世界银行将其管理的主体范围由国家拓展到借款国国内金融机构、企业甚至公民个人,加深了对借款国国内事务的介入;管理的实施保障机制促进了后《巴黎协定》时代气候治理的软法硬化;创设的融资标准为全球绿色基础设施投融资提供了规范来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世界银行 全球行政法 发展合作 气候变化 气候融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海洋法公约》海洋环保义务的勤勉标准:评ITLOS咨询意见中的因素法
10
作者 孔令杰 邵红燕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5年第4期1-20,共20页
在2024年气候变化咨询意见中,国际海洋法法庭首次将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义为海洋环境的污染,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4条第1款项下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义务定性为必要勤勉义务,要求各缔约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履行该行为义务... 在2024年气候变化咨询意见中,国际海洋法法庭首次将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义为海洋环境的污染,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4条第1款项下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义务定性为必要勤勉义务,要求各缔约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履行该行为义务。关于该义务的勤勉标准,国际海洋法法庭采用因素法,首次提出着重考虑科学、国际规则和标准、各国所掌握的方法和能力三项因素。因素法为勤勉标准提供了一个基础性的评估框架,但它在实际适用中却面临着科学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气候变化法的协调、不同国家义务的差异化公平实施等问题。通过分析国际海洋法法庭采用的因素法及其发表的意见,可以认为,不应以科学完全取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应以气候变化法为主导规范各国在减缓、适应和支持等方面的义务和承诺,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主导规制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给海洋带来的有害影响,在海洋环保义务的勤勉标准上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与各自能力”原则,在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上努力促进海洋法与气候变化法的协同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变化 国际海洋法法庭 海洋法公约 海洋环境污染 必要勤勉义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翻译与中国海权意识的发展
11
作者 张小曼 吴欣彤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5年第1期57-63,共7页
随着海洋地位的提升,海权在国家战略层面扮演着重要作用。中国海权意识发端于清末,发展于民国时期,到今天已形成中国特色的海权理论体系。从被动认识海洋到主动经略海洋,翻译在中国海权意识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翻译促进... 随着海洋地位的提升,海权在国家战略层面扮演着重要作用。中国海权意识发端于清末,发展于民国时期,到今天已形成中国特色的海权理论体系。从被动认识海洋到主动经略海洋,翻译在中国海权意识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翻译促进了国人海权意识的觉醒和发展,促进了中国海权观念的更新、中国海权的现代化与海洋治理创新;另一方面,中国海权理论的外译有助于西方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海洋政策、战略目标及其背后的思想逻辑,从而减少误解和偏见,有利于国际间的沟通与合作。未来,翻译在传播中国海权理论与智慧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为解决全球性海洋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思路和方案,有利于促进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翻译 海洋 海权 中国海权意识 海洋战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咨询管辖权:实践争议、法律边界与制度路径
12
作者 何田田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5年第4期21-36,共16页
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明确赋权的情况下,于“西非次区域渔业委员会咨询程序”和“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咨询程序”中行使了咨询管辖权,引发了关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全庭咨询职能和咨询管辖权法律边界的讨论。《联合国海洋... 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明确赋权的情况下,于“西非次区域渔业委员会咨询程序”和“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咨询程序”中行使了咨询管辖权,引发了关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全庭咨询职能和咨询管辖权法律边界的讨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赋予国际海洋法法庭咨询职能,该法庭原则上不享有咨询管辖权,在实践中依赖扩张解释也不足以确立其管辖权。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咨询管辖权应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尊重缔约国的意愿,且受到咨询功能定位的约束。在积极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的背景下,若国际海洋法法庭要正式确立咨询职能,须遵循制度路径,可以修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明确赋权,也可以在缔约方会议下新设专门的附属机构处理咨询请求;同时还应深化研究国家同意原则的“不规避”面向,以完善咨询程序中国家同意的理论建构。中国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符合国际法的发展方向,能为解决国际海洋法法庭咨询管辖权问题提供理论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洋法法庭 海洋法公约 咨询管辖权 国家同意 海洋命运共同体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美国外大陆架主张的国际法批判
13
作者 戴宗翰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5年第2期51-63,共13页
美国于2023年12月19日单方面发布《执行摘要》,划定了987700平方公里的外大陆架面积。美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非缔约国,以承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绝大多数条款反映了习惯国际法为理由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 美国于2023年12月19日单方面发布《执行摘要》,划定了987700平方公里的外大陆架面积。美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非缔约国,以承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绝大多数条款反映了习惯国际法为理由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划定这些界限。然而,在法律层面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涉大陆架制度条款不全然反映习惯国际法,导致美国外大陆架主张在缺乏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查的情况下,不具“确定性和拘束力”效果。在划界层面上,不论是美国单方主张的或是经由协议取得的外大陆架区块,都存在侵犯国际海底“区域”的可能性。美国凭借其霸权地位,试图借助“默认原则”实现其主张的实质合法化。这一策略亟需引起中国的高度警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200海里外大陆架 两要素法 习惯国际法 海洋划界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联合国与海洋法的发展——纪念联合国成立80周年
14
作者 杨泽伟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5年第4期32-49,共18页
联合国设立了四种不同类型的涉海机构,它们均有推动海洋法发展的职能。各国在联合国体系下构建了现代海洋法制度,为海洋领域基本秩序、国际合作及争端解决等提供了国际法原则、规则和机制,联合国大会、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等通过... 联合国设立了四种不同类型的涉海机构,它们均有推动海洋法发展的职能。各国在联合国体系下构建了现代海洋法制度,为海洋领域基本秩序、国际合作及争端解决等提供了国际法原则、规则和机制,联合国大会、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等通过国际法辅助渊源的载体形式引领海洋法的发展。此外,联合国还通过对全球海洋治理传统调整对象的规制和对新议题的指引,有力地促进了全球海洋治理的进步。未来联合国在海洋法发展中的作用仍不可替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 海洋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全球海洋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BBNJ协定下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模式:经验借鉴、价值遵循与实践进路
15
作者 张丽娜 岳家兴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5年第2期61-77,共17页
BBNJ协定第42条规定了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模式,但有关模式的规定较为笼统,具体实施机制尚不完备,可操作性不强。因此,BBNJ协定下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模式的实施需要借鉴现有经验,特别是考虑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国海洋事务和... BBNJ协定第42条规定了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模式,但有关模式的规定较为笼统,具体实施机制尚不完备,可操作性不强。因此,BBNJ协定下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模式的实施需要借鉴现有经验,特别是考虑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以及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等机构的现有经验,同时结合BBNJ协定的一般原则和宗旨,确定模式实施的价值遵循,如公平和公正分享惠益、利益攸关方充分参与以及兼顾国情多样性等。并且,在未来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模式实施过程中,应当制定并落实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在全面推动其参与型进程的基础上健全并优化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的管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能力建设 海洋技术转让模式 BBNJ协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权裁决中的可受理性问题
16
作者 姚莹 佟昕桐 《南大法学》 2025年第1期1-20,共20页
在国际司法程序中,诉求的可受理性是管辖权裁决阶段重要的审查内容。可受理性是国际司法机构行使管辖权的考量因素,以及当事国阻止司法程序扩张的抗辩理由,并且可以间接保护第三国国家利益。然而上述功能在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裁决... 在国际司法程序中,诉求的可受理性是管辖权裁决阶段重要的审查内容。可受理性是国际司法机构行使管辖权的考量因素,以及当事国阻止司法程序扩张的抗辩理由,并且可以间接保护第三国国家利益。然而上述功能在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裁决中却未能有效发挥。原因在于:主观上,国际海洋法法庭具有重视自身职权而忽视当事国国家主权的价值导向;客观上,由于可受理性相关规则或原则的模糊性,完全依靠法庭的自由裁量权处理当事国的可受理性异议,导致这类“柔性”的限制无法约束法庭的裁判倾向。这将对争端解决、国家利益以及国际法治造成多重不良影响。故国际海洋法法庭应适时扭转裁判倾向,在行使职权与尊重国家主权之间维持平衡,对可受理性问题奉行审慎克制的司法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受理性 管辖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争端解决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均衡措施制度:设计理路、缺陷与改进构想
17
作者 周江 李梓鸿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5年第3期42-55,共14页
“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均衡措施制度是ISA关于承包者缴费机制建设的新构想,其旨在通过要求承包者缴纳额外特权使用费或利润份额确保陆上相关采矿实体与承包者之间及承包者相互间处于公平竞争状态。然而,ISA当前推出的《均衡措施标准草案... “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均衡措施制度是ISA关于承包者缴费机制建设的新构想,其旨在通过要求承包者缴纳额外特权使用费或利润份额确保陆上相关采矿实体与承包者之间及承包者相互间处于公平竞争状态。然而,ISA当前推出的《均衡措施标准草案》在缴费主体范围框定、缴费额度厘定和制度运行程序设计等方面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执行协定》的衔接存在缺漏,导致此制度方案在ISA会议中出现可行性争议,而平衡各方利益需求的均衡措施制度理想构造亦在分歧中显现。为纾解困局以推进制度落成,《均衡措施标准草案》仍需厘清特殊类型缴费主体的适用方案,合理调整缴费率及课费对象的设定,并优化制度运行程序以降低承包者的财务管理和ISA审计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底区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区域”矿产资源开发规章 均衡措施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态灭绝入罪于国际罪行的分歧与挑战
18
作者 孙法柏 王连基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3期36-46,共11页
生态灭绝这一概念已诞生半个世纪,但将其纳入《罗马规约》作为国际罪行的尝试至今未果。近年来,严峻的气候危机促使国际社会开始反思既有国际法应对环境生态治理的有效性,产生了将环境问题纳入国际刑法范畴治理的构想,即设立生态灭绝罪... 生态灭绝这一概念已诞生半个世纪,但将其纳入《罗马规约》作为国际罪行的尝试至今未果。近年来,严峻的气候危机促使国际社会开始反思既有国际法应对环境生态治理的有效性,产生了将环境问题纳入国际刑法范畴治理的构想,即设立生态灭绝罪。2021年,生态灭绝法律定义独立专家组的推动和国际社会的支持使得这一议题的呼声日益高涨。尽管国际社会在生态灭绝入罪方面初步达成共识,但在法律定义与罪行构成上仍存在显著分歧,在既有定义之下,生态灭绝罪的适用亦面临合法性、可行性以及有效性等多重挑战。然而,正是这些分歧与挑战促使相关理论不断反思与完善,使得对生态灭绝入罪路径的探讨与前景预测成为一个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研究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灭绝罪 国际罪行 罗马规约 国际环境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新论——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观点再考察
19
作者 管彦杰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5年第3期28-34,共7页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是中国首部系统规范对外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体现了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等国际法原则。“条约必须遵守”作为一项历史悠久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已被《联合国宪章》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是中国首部系统规范对外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体现了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等国际法原则。“条约必须遵守”作为一项历史悠久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已被《联合国宪章》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重要文件反复确认,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从多学科视角考察该原则,有助于深入理解其法理与社会基础。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唯物史观认为国际法是特定社会经济结构和权力关系的产物;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说强调政治风险与稳定性预判对国际法形成的影响;涂尔干的社会分工理论则揭示条约关系基于社会团结与功能分化的集体建构。在论证该原则必然性与必要性的同时,也应关注其例外情形与适用限制,以更全面把握国际法的实践面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条约必须遵守 跨学科 政治 社会分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气候变化背景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度挑战和功能定位——从国际海洋法法庭“气候咨询案”出发
20
作者 李洁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5年第1期33-42,共10页
全球气候治理与国际海洋法制度之间的交织愈加明显,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和国际法委员会也将气候变化相关问题提交至国际海洋法法庭寻求咨询意见。这一司法尝试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引起了诸多争议,对现有国际法基础和海洋规则体系形成一定... 全球气候治理与国际海洋法制度之间的交织愈加明显,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和国际法委员会也将气候变化相关问题提交至国际海洋法法庭寻求咨询意见。这一司法尝试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引起了诸多争议,对现有国际法基础和海洋规则体系形成一定挑战。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可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仅依靠海洋法制度全面调整“海洋—气候”议题存在明显的理论鸿沟和现实困境。相比之下,“以气候变化制度为主,以海洋治理体系为辅”的路径更具可行性。中国今后应当多角度地加强气候议题与海洋议题的协同发展,在从近海走向远海和深海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求建设海洋强国和担当气候治理负责任大国的双赢共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变化 海洋可持续发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4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