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37,492篇文章
< 1 2 250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再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风险及其应对
1
作者 王利明 《广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247-258,288,共13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侵权风险。法律上应持如下应对立场:在侵权规制模式上,宜恪守审慎包容的监管态度,坚持“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这一理念,避免过度严苛的监管扼杀新兴技术的生机...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侵权风险。法律上应持如下应对立场:在侵权规制模式上,宜恪守审慎包容的监管态度,坚持“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这一理念,避免过度严苛的监管扼杀新兴技术的生机,并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解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问题。在侵权归责原则上,宜采纳过错责任原则,可围绕场景化、现有技术等构建科学合理的过错认定标准。在具体侵权的应对上,宜类推适用避风港规则认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并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已公开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和已公开作品的收集处理行为,还应当规制深度伪造技术的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侵权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在发展中规范 避风港规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实体与程序交互的债权人代位诉讼——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为中心
2
作者 任重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74-93,共20页
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重点和难点。囿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与实体法的长期分离,《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呈现实体请求权化倾向,亦即通过代位权的请求权化落实《民法典》第537条之“直接清偿原则”。狭义代位权(收取型... 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重点和难点。囿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与实体法的长期分离,《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呈现实体请求权化倾向,亦即通过代位权的请求权化落实《民法典》第537条之“直接清偿原则”。狭义代位权(收取型)面临四重解释困境,且在程序化过程中引发排异反应,管辖和仲裁协议效力的二元化即为突出例证。通过回归债权人代位权的管理权本质,借助“管理权→诉讼实施权→原告适格”的对应关系,《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可被纳入程序事项并作为《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1项的实体法特别授权。《证据规定》第86条第2款为债权人证明代位权法定条件提供了制度保障,相较证明责任倒置更有利于落实债权人保护之立法政策。诉讼实施权和民事诉讼诚信原则可有效规制债务人和相对人滥用管辖和仲裁协议等诉讼行为,在此基础上认可管辖、仲裁协议对代位诉讼的约束力更有利于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以被代位债权及相关从权利主张作为诉讼标的可为诉的合并(债权人诉债务人、债务人诉相对人)、共同诉讼(其他债权人)以及生效判决向债务人和其他债权人的扩张提供理论支撑。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向代位诉讼的模式变迁有助于其科学融入实体与程序交互的中国自主民事法学知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权 管理权 诉讼实施权 原告适格 诉讼标的 既判力扩张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火中取“利”:专利诉讼、知识搜索与后发企业技术追赶
3
作者 杨帅 龚红 赵丹晓 《珞珈管理评论》 2026年第1期126-150,共25页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日趋完善,专利诉讼日益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技术博弈的关键工具,尤其对后发企业形成显著的技术遏制。如何在技术困境中实现逆势突围,对后发企业转被动为主动、构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组织学习理论...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日趋完善,专利诉讼日益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技术博弈的关键工具,尤其对后发企业形成显著的技术遏制。如何在技术困境中实现逆势突围,对后发企业转被动为主动、构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组织学习理论视角出发,围绕专利被诉后企业如何实现技术追赶这一问题进行了理论推演和实证检验,并提出以下核心发现:专利被诉能够正面激发企业技术追赶。路径分析表明,进取型搜索和防御型搜索在企业被诉与技术追赶的正向关系中起到了显著中介作用。此外,创新绩效落差状态的持续时间显著调节了专利诉讼与进取型搜索之间的关联性。本文将专利诉讼、知识搜索路径与技术追赶置于同一框架,深化了企业在创新困境中的响应行为研究,为后发企业在专利诉讼情境下实现技术追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诉讼 知识搜索 技术追赶 创新绩效落差时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技术赋能下版权治理范式的有益探索——评《区块链时代版权技术措施禁止规避例外制度研究》
4
作者 冯晓青 《民主与法制》 2026年第2期63-64,共2页
在数字技术重塑全球版权生态的当下,区块链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正在重构版权保护的技术底座。当智能合约与技术措施深度融合,版权保护的“技术之盾”与公众合理使用、言论自由等公共利益的“制度之衡”之间的张力日益凸显。... 在数字技术重塑全球版权生态的当下,区块链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正在重构版权保护的技术底座。当智能合约与技术措施深度融合,版权保护的“技术之盾”与公众合理使用、言论自由等公共利益的“制度之衡”之间的张力日益凸显。湘潭大学教授邹琳的新著《区块链时代版权技术措施禁止规避例外制度研究》,系统回应了区块链时代版权保护的核心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合约 禁止规避 版权治理 技术措施 例外制度
原文传递
融合知识规则数据算法模型驱动下的商标侵权价值评估研究
5
作者 鲍新中 李晓月 高峰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21-31,共11页
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商标权民事案件中存在的侵权价值难以评估的问题,文章基于历史相关案件判决信息抽取,试图提出一种融合知识规则的商标侵权价值评估数据算法模型。即以司法解释、涉假民事案件历史判决及商标价值评估所需相关... 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商标权民事案件中存在的侵权价值难以评估的问题,文章基于历史相关案件判决信息抽取,试图提出一种融合知识规则的商标侵权价值评估数据算法模型。即以司法解释、涉假民事案件历史判决及商标价值评估所需相关数据等信息要素为基础,建立包括嵌入数据驱动模型、反馈修正数据驱动结果和约束数据驱动结果3类规则的知识库,并将提取的知识规则融入基于机器学习的数据驱动模型,实现对商标侵权价值的评估,解决传统数据驱动方法引起的评估结果透明度和可解释性较差的问题,以期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快速决策依据,也为知识产权法庭判决提供决策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规则 数据驱动 商标侵权 价值评估 知识产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抵押人责任以抵押财产为限的法理基础与解释适用
6
作者 仲伟珩 《财经法学》 2026年第1期105-120,共16页
抵押人以提供抵押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是物权担保责任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在判决决定诉讼费的负担上,应在区分主债务人责任和抵押担保人责任性质差异的基础上,科学表述为:案件诉讼费由被告主债务人负担,该费用有权以抵押人提供的担保... 抵押人以提供抵押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是物权担保责任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在判决决定诉讼费的负担上,应在区分主债务人责任和抵押担保人责任性质差异的基础上,科学表述为:案件诉讼费由被告主债务人负担,该费用有权以抵押人提供的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优先清偿。对于执行案件中涉及对抵押财产执行的,在执行当事人名称上不应列抵押人为被执行人,而应列为抵押财产所有权人。对于生效判决已经决定主债务人与抵押担保人共同负担诉讼费的,基于抵押财产担保范围已经覆盖诉讼费的制度精神和法律解释要求,人民法院不应将执行措施扩展到抵押人的其他责任财产上。对于抵押财产清偿顺序产生的争议,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程序解决。对于抵押人责任限制的原理同样适用于其他物权担保类型以及非典型物权担保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人责任 抵押财产 诉讼费负担 判决表述 执行申请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缺乏判断能力应类案场景化——《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1条评述
7
作者 孟勤国 王浩霖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152-162,199,共12页
显失公平主客观要件相结合主义是我国法学理论与实务的基本共识,缺乏判断能力作为主观要件情形之一,其确定性是防止显失公平滑入客观要件主义的关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1条仅仅列举缺乏判断能力的5个要素,而年龄大小、智力高... 显失公平主客观要件相结合主义是我国法学理论与实务的基本共识,缺乏判断能力作为主观要件情形之一,其确定性是防止显失公平滑入客观要件主义的关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1条仅仅列举缺乏判断能力的5个要素,而年龄大小、智力高低、知识或经验厚薄、交易复杂程度,只在个案场景下才可作理性的具体判断。维尔伯格动态系统论对个案裁判并无确切的指引作用,缺乏判断能力的法理基础应为类案场景化。通过理性检视和吸收已有的裁判共识,沿用个案类型化的路径和方法,以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来补充、完善第11条:确定适用或不适用显失公平规则的合同类型;设定缺乏判断能力各要素的类案场景;明确缺乏判断能力要素与类案场景相连的特定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显失公平 缺乏判断能力 场景化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1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种业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合规策略研究
8
作者 刘慧芳 《分子植物育种》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329-334,共6页
种业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产业。本研究围绕种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防控展开研究,剖析当前种业企业面临的侵权和合规风险,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诉讼实务分析,从合规管理视角提出构建“预防—识别—应对”的... 种业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产业。本研究围绕种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防控展开研究,剖析当前种业企业面临的侵权和合规风险,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诉讼实务分析,从合规管理视角提出构建“预防—识别—应对”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探讨企业层面的知识产权合规策略,提出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优化合规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控,不仅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司法保障,还需种业企业健全内部合规机制,以预防侵权纠纷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种业企业 知识产权 法律风险 合规管理 植物新品种保护
原文传递
面向种业创新的种子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9
作者 杨晓晨 《分子植物育种》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293-299,共7页
在中国推进农业强国和种业振兴战略背景下,种子作为农业核心地位日益凸显,种业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问题急需制度化回应。本研究以民商法视角,系统梳理了种子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实践困境,结合植物新品种权、专利、商业秘密等法律类... 在中国推进农业强国和种业振兴战略背景下,种子作为农业核心地位日益凸显,种业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问题急需制度化回应。本研究以民商法视角,系统梳理了种子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实践困境,结合植物新品种权、专利、商业秘密等法律类型,分析了权利交叉适用中的冲突与空白,聚焦种业企业在合约、数据、转化环节面临的法律难题,并通过典型案例揭示司法保护的裁判逻辑。在比较美欧等国制度经验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完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合同规范、健全数据权利机制及优化司法路径等建议,以构建更加适应育种科技发展需求的种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国内种业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种业创新 植物新品种权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机制
原文传递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合理使用的类型化认定框架
10
作者 黄炎娇 江昀 《传播与版权》 2026年第1期132-136,共5页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合理使用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议题。研究发现,现行法律对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合理使用的规制,多沿用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条款与人工智能一般责任规则的双重路径,导致认定过程面临技术特性适配不足、利益平衡逻...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合理使用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议题。研究发现,现行法律对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合理使用的规制,多沿用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条款与人工智能一般责任规则的双重路径,导致认定过程面临技术特性适配不足、利益平衡逻辑错位等结构性矛盾。文章主张完善合理使用认定体系,立足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技术特殊性、价值创造机制及阶段性使用差异,借鉴全球司法实践经验,从跨学科视角出发,构建“使用目的—数据性—使用方式—市场影响”四维度类型化认定框架,并确立适应性、可操作性、动态平衡三大原则,以评估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使用的转换性与市场替代效应,为非商业科研、公共服务等场景提供认定指引,防范权益激励弱化风险,实现技术创新与著作权保护的规范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 合理使用 类型化认定框架 版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婚姻家庭外同居析产规则的价值基础与理解适用
11
作者 温姝菀 薛宁兰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2期80-91,共12页
非婚同居逐渐成为社会中较为常见的亲密关系模式。法律选取事实同居关系中的部分同居关系进行评价,是一种价值选择;其正当性基础在于法律规制的平等和法价值的实现,但仍应以婚姻关系为参照把握适当界限,并在两性关系、财产关系、亲子关... 非婚同居逐渐成为社会中较为常见的亲密关系模式。法律选取事实同居关系中的部分同居关系进行评价,是一种价值选择;其正当性基础在于法律规制的平等和法价值的实现,但仍应以婚姻关系为参照把握适当界限,并在两性关系、财产关系、亲子关系上呈现出强弱差异。《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四条构建了非婚同居析产规则回应实践需求,在处理非婚同居析产纠纷时,应秉持有别于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尊重意思自由和家庭受国家保护的价值原则。在对规则的适用上,需合理界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离婚析产纠纷与婚约财产纠纷,准确认定“非婚同居”“同居期间”以及规则内部的适用逻辑,并从体系解释角度理解非婚同居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此外,裁判者仍可基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非婚同居析产纠纷中参照适用婚姻家庭中的家务劳动补偿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婚同居析产 价值选择 家庭 同居期间 家务劳动补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AIGC著作权问题研究
12
作者 李勃 金泽刚 《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1期52-61,共10页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的出现与兴起,掀起了人工智能(AI)的技术革新浪潮,大量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AIGC)的产生与运用对传统著作权制度带来诸多挑战。针对当前面临的AIGC的可版权性、权利归属和责任分配等问题,学界尝...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的出现与兴起,掀起了人工智能(AI)的技术革新浪潮,大量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AIGC)的产生与运用对传统著作权制度带来诸多挑战。针对当前面临的AIGC的可版权性、权利归属和责任分配等问题,学界尝试采用“工具论”“贡献论”“拟制论”等观点理顺法理关系,却均存在弊端。“工具论”虽然解决了弱人工智能阶段权利归属的问题,却无法解释强人工智能阶段AI独创性内容的归属问题;“贡献论”虽然明确了孪生内容或原生内容的权利属性,但对处于中间地带的伴生内容却存在弹性太大、标准模糊的壁垒问题;“拟制论”赋予人工智能拟制法律主体的地位,却未能进一步说明权利向人类集中的具体步骤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应将GenAI拟制为“开发者员工”,这既能厘清所有的法理逻辑,又能公正处置问题,实现理论与实务的双重突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生成式人工智能 著作权 权利 责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网剧国际传播的版权困境与多维保护体系构建
13
作者 盛京凤 王鑫 《传播与版权》 2026年第1期137-141,共5页
网剧作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在国际传播过程中面临法律适用冲突、跨境维权困难与平台合规差异等多重挑战。这些挑战产生的根源在于工业时代著作权制度的“地域性”特征与数字内容“无界性”的流通逻辑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在... 网剧作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在国际传播过程中面临法律适用冲突、跨境维权困难与平台合规差异等多重挑战。这些挑战产生的根源在于工业时代著作权制度的“地域性”特征与数字内容“无界性”的流通逻辑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文章建议从制度层面推动国际规则协同与司法协作,在行业层面构建技术赋权的侵权监测与集体维权机制,在企业层面强化全周期版权管理与合规前置。相关部门通过构建以区块链存证、跨境监测联盟为核心的技术支持体系,以及制定区域性内容合规指南,可系统提升中国网剧出品方的版权风险应对能力与中国网剧的国际传播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剧国际传播 版权保护 跨境维权 协同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承担:实践困境及其破解
14
作者 石冠彬 《广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259-271,共13页
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对传统侵权法理论已形成剧烈冲击。关于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承担,理论界主要围绕交通事故责任制度和产品责任制度的适用展开,但均存在相应缺陷,有待未来立法予以完善。一方面,就交通事故责任制度适用于自动驾驶情... 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对传统侵权法理论已形成剧烈冲击。关于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承担,理论界主要围绕交通事故责任制度和产品责任制度的适用展开,但均存在相应缺陷,有待未来立法予以完善。一方面,就交通事故责任制度适用于自动驾驶情形而言,现有规范存在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归责原则难以适用等问题,不论是否肯定自动驾驶汽车具有限制性的民事主体地位,未来立法均宜引入无过错责任的保有人责任制度,实现其与产品责任制度的衔接。另一方面,就产品责任制度适用于自动驾驶情形而言,现有规范存在产品缺陷认定困难、因果关系举证困难以及生产者免责抗辩存在争议等问题,未来立法需要明确不同产品缺陷类型下“不合理危险”的具体认定方式,宜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减轻受害人举证负担,还需完善抗辩事由中的“产品投入流通”时点确认规则,并严格限定现有技术抗辩权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驾驶 归责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 产品责任 产品缺陷 因果关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版权声明
15
《炼钢》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I0001-I0001,共1页
对本刊录用的稿件,其作者须保证拥有该稿件的全部版权,并同意在本刊发表.作者应保证论文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原创性作品,未曾发表;不涉及侵权和泄密问题;保证论文没有一稿多投;保证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文责... 对本刊录用的稿件,其作者须保证拥有该稿件的全部版权,并同意在本刊发表.作者应保证论文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原创性作品,未曾发表;不涉及侵权和泄密问题;保证论文没有一稿多投;保证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文责自负.稿件一经发表,视为作者将该论文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复制权和发行权)、汇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即含各种介质、媒体,以各种语言、各种形式出版的使用权)在该论文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期内在全世界范围内授予«炼钢»编辑部.本刊所付一次性稿酬已包括上述各种稿酬,若编辑部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汇编权 一稿多投 版权 责任 使用权 原创性作品
原文传递
著作权授权声明
16
《中国水稻科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F0004-F0004,共1页
作者同意论文在本刊发表,论文的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转让本刊编辑部。论文的著作权转让费在本刊稿酬中一次性支付。
关键词 著作权 论文 数字化复制权 编辑部 授权声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房屋二重买卖的刑民界限与罪名辨析
17
作者 钱叶六 黄政乔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03-117,共15页
房屋二重买卖可分为有权处分型与无权处分型,出卖人的处分权限“影响物权能否变动”。有权处分与无权处分的物权变动结果不同,故基于不同处分权限的合同诈骗行为模式存在差异。侵占罪仅在无权处分型房屋二重买卖中有成立空间;有权处分... 房屋二重买卖可分为有权处分型与无权处分型,出卖人的处分权限“影响物权能否变动”。有权处分与无权处分的物权变动结果不同,故基于不同处分权限的合同诈骗行为模式存在差异。侵占罪仅在无权处分型房屋二重买卖中有成立空间;有权处分型房屋二重买卖中,出卖行为不符合“将代为保管的他人房屋非法占为己有”,购房款亦无法被评价为“委托出卖人保管的前手买受人财物”。对房屋二重买卖型合同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需克服司法文件对非法占有目的部分归纳要素的偏重性,而要对事实进行全盘考量:出卖人的履约能力存在瑕疵,或具有逃匿行为,不等同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出卖人二重买卖行为之一系以房抵债时,如果买卖关系和借贷关系互不影响债权实现,便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出卖人为获取更高价款重复出售不动产,且不逃避违约责任的,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不动产买受人“登记优先、占有其次、合同成立顺序再次”的权利保护顺位,位次后置者系房屋二重买卖合同诈骗罪的被害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重买卖 侵占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权利保护顺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著作权使用声明
18
《铁道运输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I0003-I0003,共1页
本刊已许可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超星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本刊支付的稿酬已包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超星著作权使用费,所有署名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之行为视为同意上述声明。如有异议... 本刊已许可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超星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本刊支付的稿酬已包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超星著作权使用费,所有署名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之行为视为同意上述声明。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说明,本刊将按作者说明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 万方数据 维普 中国知网 声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实体程序协同视角下起诉解除后撤诉的审查与效果——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4条为核心
19
作者 刘子赫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94-107,共14页
《民法典》规定了合同通知解除权的普通形成权性质和通知行使方式,对诉讼外自行通知解除和起诉解除一并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4条专门对起诉解除合同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解除时间作出规定,认为撤诉后不发生解除效果,释义书... 《民法典》规定了合同通知解除权的普通形成权性质和通知行使方式,对诉讼外自行通知解除和起诉解除一并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4条专门对起诉解除合同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解除时间作出规定,认为撤诉后不发生解除效果,释义书解释增加了解除权行使须经人民法院确认的程序条件,与《民法典》规定形成冲突。从实体法保障相对人信赖目的出发,可将起诉解除后撤诉区分为撤回意思表示型撤诉和撤销意思表示型撤诉,前者应在起诉状副本发出前完成,或在发出后及时向被告撤回解除表示;后者则限于被告尚未形成信赖或未造成损失可撤销的情形。对撤回、撤销意思表示的判断,可以内化于撤诉许可裁量中,保持撤诉与解除通知不生效力的一致性,排除不可撤销与双方和解的情形。实体法需要关注诉讼场景,诉讼行为亦不在实体法评价范围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起诉解除 普通形成权 撤诉 撤回意思表示 撤销意思表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受限的法理依据与体系建构
20
作者 范志勇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33-47,共15页
为平衡破产与担保物权的制度价值,各国破产立法普遍对担保物权予以限制。以权利冲突理论为基础,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受限的法理依据系统展现为禁止权利滥用、权利交界处的必要容忍义务、合意约束、破产征收。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要求应由破... 为平衡破产与担保物权的制度价值,各国破产立法普遍对担保物权予以限制。以权利冲突理论为基础,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受限的法理依据系统展现为禁止权利滥用、权利交界处的必要容忍义务、合意约束、破产征收。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要求应由破产管理人以公允的立场主导担保物权的变现程序。担保物权人具有全面配合破产程序进展的必要容忍义务,集中表现为担保物权人行权的自动中止规则,其应适用于各破产程序中。对于超越必要容忍义务范围的场合,可以针对担保物权展开合意约束,在消灭担保物权方面具有适用价值。针对破产个案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公权力有参照征收法理介入担保物权行权过程的正当性,但须给予担保物权人以充分的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 担保物权 禁止权利滥用 必要容忍 自动中止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50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