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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违法所得客观范围的实质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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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军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85-198,238,共15页
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刑法上违法所得客观范围的判断规则上都存在诸多分歧。这根源于违法所得判断规则对实质根据考虑的不足。这种不足具体地表现为对实质根据分析的忽视和错位两种现象。对此,应当通过区分刑法上违法所得的实质类型,... 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刑法上违法所得客观范围的判断规则上都存在诸多分歧。这根源于违法所得判断规则对实质根据考虑的不足。这种不足具体地表现为对实质根据分析的忽视和错位两种现象。对此,应当通过区分刑法上违法所得的实质类型,逐一讨论刑罚准据违法所得和非刑罚处置对象违法所得的实质判断规则。其中,前者应当以“能表征法益侵害”和“可归属于构成要件行为”为基本规定,进而将合法行为收益、犯罪成本、犯罪工具、他罪行为所得、犯罪人偶然所得、犯罪事后所得等排除在违法所得客观范围之外。后者则应当以“法益侵害因果流程产生的法所不容忍的收益”为基本规定。基于此,应当将犯罪的直接所得及其等价转换视为违法所得,同时,根据犯罪所得的使用方式来判断其价值增量是否属于违法所得。其中,犯罪所得被用于放贷、金融投机、购买劳动力而获得的价值增量以及犯罪所得身份、资格所得的价值增量应该被视为违法所得。由此,犯罪所得的利息、股市和房产投资获利、洗钱所得、雇佣工人所得、买官所获工资等均可被认定为违法所得,犯罪人通过正常劳动创造的收益则应被排除在外。当然,犯罪人在追求犯罪所得增量时投入显著合法劳动的,没收违法所得时可以按照其所处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者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得超出社会平均利润的部分予以保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所得 实质判断 犯罪所得衍生收益 资本增殖 劳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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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典的轻罪化改造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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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祥 韩雪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9-99,192,共11页
由立法定性加立法定量的犯罪设定模式所决定,我国现行刑法典呈现出明显的重罪重刑的特点。这使得刑法典原本设定的限缩式的犯罪圈出现不断任意扩张的趋势,同时又陷入在重刑基础上再加大刑罚投入量的恶性循环。在不彻底动摇我国刑法典中... 由立法定性加立法定量的犯罪设定模式所决定,我国现行刑法典呈现出明显的重罪重刑的特点。这使得刑法典原本设定的限缩式的犯罪圈出现不断任意扩张的趋势,同时又陷入在重刑基础上再加大刑罚投入量的恶性循环。在不彻底动摇我国刑法典中立法定性加立法定量的犯罪设定模式的前提下,就消减"重罪重刑"式的刑法典存在的上述弊端而言,需要对刑法典进行轻罪化改造。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对现行刑法典划定的犯罪圈进行轻罪化改造,即适度扩张犯罪圈,将更多的轻罪纳入刑法处罚的范围;另一方面,应摒弃传统的重刑主义观念,对现行刑法典中的法定刑作轻刑化改造,即从总体上对已有的法定刑刑种作轻刑化调整,并为部分犯罪增加轻刑的法定刑档次,从而使轻刑的适用具有法律上的根据,为这些犯罪增加轻罪的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典 轻罪 重罪 犯罪圈 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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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弱势群体刑法保护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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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逯星 曲伶俐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107-113,共7页
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可分为正向保护和反向保护,需要通过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加以实现,应当将其纳入到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加以考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该严则严"是弱势群体刑法正向保护的需要,体现了正义需要、秩序要... 弱势群体刑法保护可分为正向保护和反向保护,需要通过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加以实现,应当将其纳入到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加以考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该严则严"是弱势群体刑法正向保护的需要,体现了正义需要、秩序要求、报应观念和预防理念,刑事立法上应通过定罪规范的"犯罪化"和刑罚规范的"严厉化"加以实现,刑事司法上则要求量刑应依法从严。"当宽则宽"是弱势群体刑法反向保护的需要,体现了人本主义、公平理念、刑法谦抑和刑法人道,刑事立法上的实现途径是定罪规范上的"非犯罪化"和刑罚规范上的"轻缓化",刑事司法上则要求量刑应依法从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弱势群体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刑法谦抑 报应观念 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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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法地位 被引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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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海君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8-105,共8页
体育赛事节目是创作成果,创作对象的属性并不影响创作成果的可版权性。在知识产权制度日益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当下,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分的意义日益消减,作品与制品的界限日益模糊,我国著作权法应该取消制品概念,将体育赛事节目统一纳入著... 体育赛事节目是创作成果,创作对象的属性并不影响创作成果的可版权性。在知识产权制度日益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当下,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分的意义日益消减,作品与制品的界限日益模糊,我国著作权法应该取消制品概念,将体育赛事节目统一纳入著作权中进行保护。作品的本质是符号的排列组合,视听作品的本质是系列图像的排列组合,从作品本质的角度讲,体育赛事节目属于视听作品的范畴。在体育赛事节目的创作过程中,导演对摄像机位所拍摄的镜头进行了取舍与编排,基于这些取舍与编排,体育赛事节目满足原创性要求而能够获得版权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赛事节目 作品 录像制品 原创性 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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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的代际演变与刑事立法、理论之回应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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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刚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4年第2期1-11,207,共11页
从"计算机犯罪"发展到"网络犯罪"是一个历史过程,网络犯罪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三个基本类型:网络作为"犯罪对象"的网络犯罪、网络作为"犯罪工具"的网络犯罪、网络作为"犯罪空间"的网络... 从"计算机犯罪"发展到"网络犯罪"是一个历史过程,网络犯罪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三个基本类型:网络作为"犯罪对象"的网络犯罪、网络作为"犯罪工具"的网络犯罪、网络作为"犯罪空间"的网络犯罪,它们在不同阶段分别在不同侧面、不同方向对于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提出了重大冲击和挑战,在现阶段属于共存的状态。回顾这一回应过程,在网络犯罪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刑事立法、理论的回应一直是被动反应式的,缺乏科学化、系统化的反应体系。未来的应对思路,应当以网络犯罪的三种基本类型为基本背景,确立"网络犯罪"在刑法分则中的独立章节地位,甚至在适当时制定独立的"反网络犯罪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计算机犯罪 刑事政策 刑事立法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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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视角下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省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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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阎二鹏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3-79,共7页
因果共犯论之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根据在于自身的法益侵害危险,中立的帮助行为因其自身行为的日常性,应通过客观不法抑或主观责任限制其处罚范围;通过司法解释将帮助行为正犯化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虽通... 因果共犯论之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根据在于自身的法益侵害危险,中立的帮助行为因其自身行为的日常性,应通过客观不法抑或主观责任限制其处罚范围;通过司法解释将帮助行为正犯化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虽通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置将中立的帮助行为正犯化,但在立法动因上值得商榷;在共犯教义学若干共识性命题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通过主观归责要素"明知"及客观归责要素"犯罪意义关联性"的解释路径廓清入罪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立的帮助行为 正犯化 法教义学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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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衡量中的事实还原运用--刑法解释的视角 被引量:22
7
作者 姜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57-174,共18页
法益衡量在刑法解释中具有确保法律合法化的重要价值,法益衡量对个罪保护法益的甄别、权衡与比较,必须借助事实还原来完成。事实还原立足于对刑法规范赖以建构的立法事实是否在客观上具有真实性、在规范上具有价值性或在法秩序上具有必... 法益衡量在刑法解释中具有确保法律合法化的重要价值,法益衡量对个罪保护法益的甄别、权衡与比较,必须借助事实还原来完成。事实还原立足于对刑法规范赖以建构的立法事实是否在客观上具有真实性、在规范上具有价值性或在法秩序上具有必要性的判断,以为法益衡量提供判断标准。刑法解释立足于法益衡量把法律代入充满个性的案件事实中,以之来检视抽象的法律对具象的事实之适应程度,并发现法律面对案件事实时的适用或者不适用。事实还原不仅是法益衡量之客观论证的媒介,而且是法益衡量方法选择的基础,同时还是法益衡量限度确定的标准。如欲作出既合法又合理的解释结论,则需要解释者认真对待法益衡量中的事实还原,以判断法律规范赖以存在的保护法益是否存在、是否有价值、以刑法保护是否具有必要,从而把不具有保护法益的真实性、价值性或必要性的行为排除在犯罪圈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衡量 事实还原 刑法解释 立法事实 实质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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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益与环境犯罪司法解释之应然立场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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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小平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96-105,共10页
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之立法修正,使"环境"本身成为了犯罪的对象,标志着环境法益成为了中国环境刑法立法的基石。然而,2013年司法解释未能把握立法修正的核心变化,仍然混淆了环境法益与其他法益之关系,将解... 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之立法修正,使"环境"本身成为了犯罪的对象,标志着环境法益成为了中国环境刑法立法的基石。然而,2013年司法解释未能把握立法修正的核心变化,仍然混淆了环境法益与其他法益之关系,将解释立场定位于保护个人法益及社会管理秩序,缺乏对环境法益的独立诉求,造成解释内容在合目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上产生诸多问题。据此,有必要在保护环境法益的基本理念指导下,针对污染行为的宽严尺度、主观罪过类型、既遂判断标准及刑罚处罚幅度等问题进行重新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环境法益 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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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结构变动下利益衡量原则在刑法中的运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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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粤兴 蒋涤非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36-44,共9页
当下社会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社会矛盾突出,给刑法的理解和适用带来了若干理论和实践难题。为了有效应对社会结构变化对刑法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刑法的理解中应引入利益衡量的观念,以补充严格罪刑法定原则解释结论的缺陷;同时,在刑法的适用... 当下社会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社会矛盾突出,给刑法的理解和适用带来了若干理论和实践难题。为了有效应对社会结构变化对刑法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刑法的理解中应引入利益衡量的观念,以补充严格罪刑法定原则解释结论的缺陷;同时,在刑法的适用中也需要引入利益衡量观念,以便刑法的适用能够与社会变化同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社会结构变化 利益衡量 罪刑法定 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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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变动根据与趋势的应然分析——基于刑罚轻缓化的反思 被引量:14
10
作者 朱建华 彭景理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92-104,共13页
刑罚轻缓化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人道主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重刑结构论无法作为证明其成立的根据。刑罚轻缓化理论蕴藏三大风险:把刑罚体系性缺陷不当化约为刑罚过重,不利于刑罚体系的整体完善;轻缓化居于理论高位,造成刑罚改革... 刑罚轻缓化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人道主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重刑结构论无法作为证明其成立的根据。刑罚轻缓化理论蕴藏三大风险:把刑罚体系性缺陷不当化约为刑罚过重,不利于刑罚体系的整体完善;轻缓化居于理论高位,造成刑罚改革理论供给不足;轻缓化思维将刑罚改革核心放在刑罚量的控制上,导致刑罚改革出现方向性偏差。刑罚变动并非出于轻缓的目的,而是取决于国家对犯罪现象控制力的强弱、社会感刑力的大小以及社会基本秩序维持的需要。在此三种因素综合作用下,从长远来看,死刑废除是大势所趋,财产刑终将逐渐消亡,自由刑和新型自由刑将在刑罚结构中占据绝对主流位置;刑罚量的增加不可避免;刑罚执行将呈现出时间灵活化、场所社会化、去隔离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轻缓化 秩序维持 犯罪控制 社会感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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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法的体系化——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中心 被引量:10
11
作者 卢海君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09-116,共8页
体系化的著作权法应正视著作权法作为系统的整体性存在。著作权法系统中产权保护是主旋律,产权保护与服务于文化产业发展是主要矛盾。我国未来著作权法应尊重作品客观存在的第一性问题,建构开放式的作品定义和类型结构,废除作品与制品... 体系化的著作权法应正视著作权法作为系统的整体性存在。著作权法系统中产权保护是主旋律,产权保护与服务于文化产业发展是主要矛盾。我国未来著作权法应尊重作品客观存在的第一性问题,建构开放式的作品定义和类型结构,废除作品与制品的区分;应当遵循市场机制,以产权保护为核心,搭建以“传播权”为统领的“伞形”权利体系,构建以著作权法基本原理为支撑的开放式合理使用制度,废除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法定垄断制度;应正视作品无体物的属性,可以通过立法彰显“思想表达两分法”等著作权法基本原理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在制度建构的时候不仅要反映产业发展的诉求,而且要尊重产业发展的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法 体系化 系统 市场机制 “伞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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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废止劳教后的保安处分改革 被引量:11
12
作者 魏东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1-88,共8页
我国在废止劳动教养之后近期的刑罚改革方向,应当立足于维持我国既有的"小刑法观念"和基本刑罚制度,对部分"类劳动教养性质"之保安处分进行适当的"小修改",将其改革重点放在有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安... 我国在废止劳动教养之后近期的刑罚改革方向,应当立足于维持我国既有的"小刑法观念"和基本刑罚制度,对部分"类劳动教养性质"之保安处分进行适当的"小修改",将其改革重点放在有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安处分合法化改造。为此,我国应在借鉴吸纳西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方案,合理诠释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刑事政策原理和基本法理,通过保守的刑法解释实现保安处分实践中的谨慎限缩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安处分 小刑法观念 刑法修正案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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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义学的源流、体系与功能 被引量:10
13
作者 张勇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58-169,共12页
自1979年刑法典颁布至今,我国刑法教义学方兴未艾,作为一种刑法方法论逐步发展成熟,并运用于犯罪论体系、刑法解释、刑法适用等问题研究领域。由于刑法教义学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获得学界广泛认可,学界对其基本概念和立场、理论地位和实... 自1979年刑法典颁布至今,我国刑法教义学方兴未艾,作为一种刑法方法论逐步发展成熟,并运用于犯罪论体系、刑法解释、刑法适用等问题研究领域。由于刑法教义学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获得学界广泛认可,学界对其基本概念和立场、理论地位和实践作用等方面存在不少认识分歧,其自身也存在空洞和泛化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近40年来刑法教义学发展脉络的梳理归纳,从本体论、关系论、功能论不同层面进行系统探讨,以期正本清源,推动刑法教义学理论进一步发展,并实现其刑事立法和司法应用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教义学 刑法解释学 刑事政策学 刑法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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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秩序的刑法保护限度 被引量:8
14
作者 冀洋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61-169,195,196,共11页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的最活跃形态,在长期“弱监管、强保护”的数字市场中,平台制定的自我管理规则率先承担了大量市场管理功能,进而形成“平台秩序”。大平台的运行秩序带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公共秩序的表象,对平台秩序的底...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的最活跃形态,在长期“弱监管、强保护”的数字市场中,平台制定的自我管理规则率先承担了大量市场管理功能,进而形成“平台秩序”。大平台的运行秩序带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公共秩序的表象,对平台秩序的底层权力关系认识不足,造成了刑法对干扰平台秩序行为的入罪过度。大平台依靠数字技术建立数据权力,趋向排斥竞争的“垄断化秩序”、支配用户权利行使的“准社会秩序”,但平台秩序的本质是平台营利的稳定性,它缺少社会秩序法益的可保护性。对于干扰平台秩序的行为,应区分平台秩序关联的不同法益而予以入罪限缩:对破坏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优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评价;对“利用平台规则”侵害平台财产法益的行为,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对侵害平台或平台内经营者、用户财产利益的行为,区分适用财产犯罪和计算机数据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平台秩序 数据权力 秩序法益 入罪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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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证分析——以T市检察机关为例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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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小剑 赵斌良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5期76-82,共7页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T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仅对6人适用指定监视居住,调查表明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指定监视居住的功能异化为羁押措施、侦查保障措施,指定监视居住替代逮捕的功能未能实现。完善指定监视居住...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T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仅对6人适用指定监视居住,调查表明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指定监视居住的功能异化为羁押措施、侦查保障措施,指定监视居住替代逮捕的功能未能实现。完善指定监视居住适用问题的措施包括:规范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讯问,合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内的人身自由,强化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内外监督等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羁押 侦查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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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大学法学院的英美法学教育 被引量:5
16
作者 何勤华 高童非 袁也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AS 2015年第3期9-30,共22页
东吴大学法学院自创办以来,就以其独特的英美法学教育蜚声中外。从入学标准、学制、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教师情况等诸多方面来看,东吴大学法学院的英美法学教育是日益系统完备且与美国法学院高度接轨的。虽然在东吴大学于国民政府注册... 东吴大学法学院自创办以来,就以其独特的英美法学教育蜚声中外。从入学标准、学制、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教师情况等诸多方面来看,东吴大学法学院的英美法学教育是日益系统完备且与美国法学院高度接轨的。虽然在东吴大学于国民政府注册之后,英美法学在学校的地位有所下降,但是学校仍然延续着英美法学教育的传统,其英美法学的水平依然可在国内领跑。虽然东吴大学法学院英美法学教育的兴起有其特定的背景,而且这种教育也存有一定的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时算得上具有国际水准的一流法学院,到如今依然有着诸多经验值得当代中国法学教育工作者借鉴学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教育 东吴大学 英美法 型式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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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与东亚:微妙的“东亚地区主义”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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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中英 《太平洋学报》 2001年第2期29-37,共9页
亚洲金融与经济危机以来 ,表面上东盟没有在自身建设与扩大对外关系方面有所后退 ,但却一直徘徊在十字路口 ,实际进展有限 ,甚至一直面临着深刻的长期危机。东盟一些力量困则思变 ,正在探索重建东南亚地区一体化的新目标、新制度、新规... 亚洲金融与经济危机以来 ,表面上东盟没有在自身建设与扩大对外关系方面有所后退 ,但却一直徘徊在十字路口 ,实际进展有限 ,甚至一直面临着深刻的长期危机。东盟一些力量困则思变 ,正在探索重建东南亚地区一体化的新目标、新制度、新规则。在这个过程中 ,作为东盟变革的关键组成部分 ,东盟不仅在试图平衡内部所谓新老东盟成员国的政治经济不平衡 ,而且推动以东亚为框架的东南亚与东北亚合作 (即东盟加中日韩 )机制。通过与中日韩的联系 ,东盟显然是为了从外部获得新的刺激经济复苏的动力 ,重新增加东盟的吸引力。东北亚三国接受了东盟作为东亚地区化的发起与组织者 ,也尽可能地利用东盟的现有机制 ,形成了形式上以东盟为中心的“东亚”框架。在这种东南亚与东北亚“相互利用”的情况下 ,谈论“东亚地区主义”的言论空前增加 ,似乎“东亚”终于在成型 ,但实际上“东亚地区主义”仍然是可望不可及的概念 ,在可预见的未来 ,东亚地区仍不可能组成任何意义或者形式的“集团”。中国不要在东亚地区合作问题上抱不切实际的幻想 ,而必须深刻体认与把握地区合作的微妙性 ,在“东亚”发挥好自己的核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区主义 东盟 东亚 地区合作 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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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算法时代的量刑公正及其构建 被引量:11
18
作者 李立丰 齐弋博 《学术探索》 CSSCI 2022年第4期88-96,共9页
人工智能量刑为刑事裁判带来诸多变革:一方面提升了量刑工作的效能;另一方面实现了量刑公正的转型。首先,智能量刑系统通过规范量刑标准、优化量刑过程、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等方法实现对量刑公正的技术赋能;其次,在智能量刑时代,量刑公... 人工智能量刑为刑事裁判带来诸多变革:一方面提升了量刑工作的效能;另一方面实现了量刑公正的转型。首先,智能量刑系统通过规范量刑标准、优化量刑过程、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等方法实现对量刑公正的技术赋能;其次,在智能量刑时代,量刑公正的类型发生了转变,由原来依靠法官变为依靠法官和智能量刑系统,由重实体公正变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由依靠制度变为依靠制度和技术保证量刑公正;最后,在人机协同模式下,以“并合主义”为量刑指导原则,对算法决策进行合理规制,确保量刑工作的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对量刑公正理念和实践的重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量刑 量刑公正 技术赋能 人机协同 算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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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被引量:7
19
作者 彭文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00-111,共12页
我国现行刑罚体系的主要缺陷与不足是:刑罚体系缺乏维度,导致刑罚适用张力不足;侧重惩罚力度与社会秩序维护,难以适应现代刑事法治的需要;刑种相对单一,不同刑罚之间衔接不紧密。我国刑罚体系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改变现有的多元化、含混... 我国现行刑罚体系的主要缺陷与不足是:刑罚体系缺乏维度,导致刑罚适用张力不足;侧重惩罚力度与社会秩序维护,难以适应现代刑事法治的需要;刑种相对单一,不同刑罚之间衔接不紧密。我国刑罚体系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改变现有的多元化、含混型的制裁体系;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情形下,以保障人权为主导;在坚持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基础上,注重刑罚效能的实现。我国刑罚体系的宏观完善包括:构建一元化多层级刑罚体系;建立自由刑与矫治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建立前科消灭制度。我国刑罚体系的微观完善包括:增设矫治刑与资格刑;完善现有刑种的的主次分配;改革现有刑种的刑度,使不同刑种之间实现有效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体系 刑罚 行政处罚 二元处罚体系 一元处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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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归责的概念与构造 被引量:7
20
作者 李晓龙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1-63,共3页
风险社会刑法的核心问题是归责问题,解决刑事归责问题的关键是厘清刑事归责的概念与构造。刑事归责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至伦理学对犯罪人自由意志的讨论,其后经由一般归责到行为归责、行为归责到责任归责、责任归责到不法归责的理论变迁... 风险社会刑法的核心问题是归责问题,解决刑事归责问题的关键是厘清刑事归责的概念与构造。刑事归责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至伦理学对犯罪人自由意志的讨论,其后经由一般归责到行为归责、行为归责到责任归责、责任归责到不法归责的理论变迁,逐渐演变成犯罪评价的实质核心和基本框架。刑事归责意味着在客观上能否把某种结果归属于行为人之行为,在主观上能否把某种行为归属于行为人之能力,因此刑事归责的构造可以表达为由谁因何种基准对什么负有责任,其具体包括责任主体、归责对象、归属基准三种参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归责 概念 构造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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